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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機構釋出面向氣候行動人工智能原則,強調減少AI自身能耗

4月26日,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人工智能倫理與治理中心聯合清華大學人工智能國際治理研究院等7家中外科研機構舉行人工智能助力氣候變化的國際研讨會,并在會上釋出了《面向氣候行動的人工智能原則》(以下簡稱《原則》)。

《原則》提出了對人類與生态有益,節約能源,保護隐私,公平與公正,促進教育、教育訓練和就業,共享與協作等七項價值觀與原則。此外,《原則》面向包括管理、研發、使用、部署、投資等多個環節,旨在通過技術、倫理與治理的深度協同,為相關方提供面向氣候變化的人工智能發展與治理原則,助力全球氣候議程的穩步推進。

不應忽視人工智能研發過程中的污染

《原則》提到,應使用人工智能促進能源節約和促進能源體系的完善。中科院自動化所人工智能倫理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原則》的責任作者曾毅指出,人工智能可以用于優化能源系統,提高能源效率,助力風電、光電、核聚變、地熱能、沼氣、電燃料等綠色能源技術的研發與使用,并通過智能電網控制等技術的發展,提高電能體系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七機構釋出面向氣候行動人工智能原則,強調減少AI自身能耗

與此同時,随着人工智能技術成為賦能各行各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推進技術,其對環境和氣候帶來的隐患也逐漸凸顯。會上,人工智能平等倡議聯合主任溫德爾·瓦拉赫(Wendell Wallach)以GPT-3為例說明,這一基于深度神經網絡的自然語言模型的一次訓練,需要消耗的能耗大約為 126 個丹麥家庭的年度能源總消耗,排放的二氧化碳與70萬公裡的車程消耗的能量相當。

七機構釋出面向氣候行動人工智能原則,強調減少AI自身能耗

是以,《原則》在“節約能源”的原則中強調,人工智能在發展和使用過程中,應在滿足特定需求的同時盡可能減少自身的能耗。

不能以氣候控制的名義非法擷取隐私資料

此外,雖然在推進氣候行動的過程中不免涉及到與人相關的資料,但是資料的擷取、處理與釋出需要合法合規。故而《原則》亦提出,在推進人工智能服務于氣候行動的應用與活動中,應確定尊重人的隐私權和知情同意權,曾毅同樣強調了這一點,他指出,“個人隐私相關資料不能以氣候控制的名義非法擷取(個人隐私資料)。”

南非比勒陀利亞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系主任,南非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倫理負責人EmmaRuttkamp-Bloem教授也贊同了《原則》對隐私權的保護,她指出:“錯上加錯從不會成為正确,并且從長遠來看,将侵犯隐私權添加到本已複雜的氣候科學領域實際上會減緩進展。”

曾毅還強調,在利用人工智能減緩氣候變化時的地區公平亦十分重要:“而且我們應該秉持公平和正義原則,在評估、分析和預測國家、地區和行業對氣候變化的影響時應該考慮其特點和發展階段,避免引入偏差。”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電氣工程與計算機科學系的特聘教授卡梅什瓦爾·普爾拉(KameshwarPoolla)更具體地闡釋了這一點,他以菲律賓阿拉旺島為例,指出在貧窮社群中,傳統的發電方式會帶來污染和更高的價格,是以,需要引入新的發電方式。然而,在實踐過程中,仍不能完全抛棄傳統的發電方式,“因為可再生能源是不持續的,是不太可靠的。是以我們需要傳統的能源來作為保障。”

七機構釋出面向氣候行動人工智能原則,強調減少AI自身能耗

據了解,《原則》釋出後相關夥伴機構将依托面向可持續發展的人工智能合作網絡成立“面向氣候行動的人工智能工作組”,并邀請相關産業加入,由來自人工智能、氣候變化、科技政策、資料與人工智能倫理等交叉學科的專家和産業共同推進原則的落地實踐。

采寫/綜合:南都記者胡耕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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