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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金融的機遇和風險如何把控?

作者 | 李珮

來源 | 金融時報

目前,在諸多政策和措施的支援下,新能源汽車産業鍊上下遊中動力電池制造、電動化零部件、充電樁等多個領域實作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産銷量顯著提升。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資料顯示,今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車産銷分别為129.3萬輛和125.7萬輛,同比均增長1.4倍,市場滲透率提升至19.3%。

新能源汽車産業鍊生态格局正在加速變化與重構,新業态、新模式、新技術不斷湧現。工業和資訊化部副部長辛國斌在2月28日國新辦舉行的促進工業和資訊化平穩運作和提質更新新聞釋出會上表示:“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開展了一系列調研工作,深刻感受到新能源汽車産業的發展,契合了綠色低碳發展的方向,帶動了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産業鍊的延伸拓展,催生了智能座艙、自動駕駛、智能網聯等新技術的快速應用,促進了物流運輸等領域的變革,也給廣大消費者帶來了綠色出行新的體驗。”

新能源汽車市場從政策驅動轉向市場拉動的新發展階段,為“十四五”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随着技術的日益進步以及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接受程度的提升,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逐漸打開,新能源汽車金融也随之升溫。

《金融時報》記者了解到,今年春節過後,小鵬、特斯拉、蔚來、理想等新能源汽車品牌紛紛推出了零首付或低首付的金融解決方案。長城汽車金融、大衆汽車金融、寶馬汽車金融等傳統車企也針對旗下的新能源車型制定了專屬的購車融資方案,并通過官方網站、微信服務号進行宣傳推廣。

“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競争可以說非常激烈,各大公司紛紛加入新能源車行列,不少汽車品牌已經打出了知名度。”某汽車金融公司人士告訴《金融時報》記者,綜合考慮到主機廠産能、提高市場占有率、促進新車型銷售以及金融服務滲透率等因素,廠商系的汽車金融公司根據市場變化,會比較重視調整和推廣針對新能源車型的金融服務方案,比如調整新車首付比例、利率、期限、優惠項目等。

嚴格來說,在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目前新能源汽車與燃油車沒有明顯差別,多數新能源汽車金融方案複制了已經相對成熟的燃油車的金融服務架構。

不過因新能源車保養維修的頻率相對較低,傳統的盈利管道被壓縮,但電池的維修、維護、回收,充電設施的安裝、更換需求較高,是以汽車金融公司在服務B端經銷商與C端客戶的過程中也在尋找汽車後市場新的利潤增長點。

從C端的個人消費信貸服務,到如今延伸至汽車租賃、電池租賃、充電樁租賃等服務,圍繞新能源汽車的金融服務新“賽道”已經開啟。

根據《2021中國汽車金融年鑒》的分析,新能源汽車已進入到“資格賽”的關鍵時刻,市場迎來爆發式增長,金融機構掘金新市場,保值回購、車電分離等創新産品也在助推新能源汽車增速。新能源闆塊也将是商用車金融企業未來布局的重點。

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餘亞瑞表示,面對車的變化,汽車金融公司需要深入研究不同車輛類型,尤其是新能源車的客群特點,配合汽車産業的“新四化”趨勢,以科技創新持續驅動業務更新。

然而,新能源汽車金融展業背後的風險問題不容忽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能源汽車零首付、低息等優惠政策購車後惡意斷供的問題時有發生。此外,《金融時報》記者在某網際網路投訴平台上看到,銷售人員強行要求辦理貸款,未明确告知貸款利率及優惠情況誤導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租賃亂收費等問題也屢屢發生。

業内人士坦言,在具體的展業過程中,個别線下的銷售人員缺乏合規開展金融服務的意識,為了完成銷售任務或者信貸名額,未盡到告知義務或有意隐瞞相關資訊,是以引來消費者的投訴和維權。

汽車金融行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需要提起更多的重視。

今年2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針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奔馳汽車金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進行了通報,奔馳汽車金融存在宣傳材料未明确說明貸款産品提供方、服務價格資訊披露不符合要求等4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報顯示,奔馳汽車金融2019年7月提供給經銷商的宣傳材料,将公司貸款産品和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租賃産品放在同一頁面,但未明确說明貸款産品提供方為奔馳汽車金融;2020年1月提供給經銷商的宣傳材料,以“奔馳金融”名義同時宣傳貸款産品和租賃産品,僅提示“‘奔馳金融’指代奔馳汽車金融和奔馳租賃”。宣傳材料未明确說明貸款産品提供方的行為,不符合《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相關規定。

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在上述通報中強調,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切實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文中觀點系作者自身觀點,

不代表消金界平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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