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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唐王朝對王道和德治的運用

作者:小僧曆史
李唐王朝對王道和德治的運用

唐太宗即位之初,對于總的治國方針仍處于模糊狀态,當時朝中以長孫無忌等人為首,主張以威刑肅天下,效仿秦漢,将法治放在治國的第一位,施行霸道。

這一觀點基于李唐王朝統治者本出于關隴地區大族,有胡族血統,于馬上争奪天下,是以十分推崇強悍有序的統治方式,“以威刑肅天下”,而魏徵則“以為不可”,他提倡“王政本于仁恩”,治國應當以“愛民厚俗”為主,德化群眾,“以寬仁治天下”,推行王道,崇尚德治,不忘前代曆史,居安思危。

李唐王朝對王道和德治的運用

治國方向:王道

魏徵的“王道”思想是在孟子“仁政”“王道”思想的基礎上,結合隋朝滅亡的曆史教訓和初唐社會現實而提出的總的治國方針。

它與魏徵一貫以來“愛民”“重民”的理念相一緻,強調以仁德之道治理國家,是魏徵其他理念形成的基礎和前提。

李唐王朝對王道和德治的運用

(一)源流追溯

“王道”一詞在先秦時期就屢被提及,《尚書·洪範》中有“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此處的“王道”是指聖人治國為政的方法,治國者沒有偏狹、大公無私,那麼治國為政的道路則平坦而又寬闊。

對王道思想闡釋比較多的是孟子,孟子的王道是以仁、義為主的治平國家之術。孟子在論述治國大道時,把仁、義、禮、智作為治國的主導思想,《孟子》開篇即有“王何必曰利?亦有仁而已矣”,仁的地位高于利,“仁者無敵”,将仁放在治國之術的核心地位,“仁則榮,不仁則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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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子的觀念中,施行王道後得到最理想的社會狀态就是使人民“養生喪死無憾”,“民本”是重要前提,“保民而王,莫之能禦”,“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保證百姓最基本的物質需求,再進行禮義教化,使人民身心俱安,國家強盛則指日可待。

不同于春秋時期禮崩樂壞,戰國時期群雄并起,各國追求富國強兵之術,變法已經到處開展,顧炎武《日知錄》中将春秋與戰國兩個時代進行對比,發明闡述道:“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

李唐王朝對王道和德治的運用

在戰國時期弱肉強食的時代環境下孟子的思想并不符合當時各國君主的需要,理想主義色彩濃厚,與将富國強兵視為頭等要務的時代潮流相悖。

故《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中有言:“梁惠王謀欲攻趙,孟轲稱大王去邠。此豈有意阿世俗苟合而已哉!持方枘欲内圓鑿,其能入乎?”孟子言必稱堯舜,他的王道思想在當時并不受歡迎。與王道思想相對的是霸道,展現于法家思想中,以刑名治天下,本源黃老,遠推申、商,尤其展現在商鞅的治國思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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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說秦孝公以霸道之法治國,将仁、義、德、禮抛開,不以民先,不修德政,而以利為本。《史記·商君列傳》中有:“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謀于衆。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商鞅的思想中抛棄禮法仁義,輕視百姓的利益和想法,關注點在如何使群眾服從管理,提高國家軍事、經濟實力,為君主謀利益。

李唐王朝對王道和德治的運用

商鞅的霸道之治與孟子的王道思想有着根本性的差別,先王故實、禮義教化在商鞅的霸道思想中沒有什麼價值,凡是對富國強兵有利的手段都可以施用,百姓是否和樂安甯則不在考慮範圍之内,實用主義色彩強烈。

這種治國思想見效很快,商鞅在秦國任大良造之後,極力推行新法,“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緻胙于孝公。諸侯畢賀”。然而不施善政,不恩百姓,雖然能見一時之利,但其弊端太大,秦朝嚴刑峻法苛政世人皆知,秦之滅亡就因“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這些曆史往事為魏徵留下了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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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道”内涵

魏徵的“王道”思想承繼儒家,以仁、德為治政核心,兼有孟子的“仁政”思想和荀子“禮法并行”的治國理念。

魏徵的王道思想在其青年時期就已初見端倪,魏徵在和王通的交流中就問道“列國之風變,傷而不怨;郡縣之政變,怨而不傷;何謂也”,話題指向百姓是否對君主存有仁義之心,君主又是否以仁義教化萬民。貞觀四年,魏徵與封德彜等人進行一場治國行王道還是霸道的論争,其意義指向德治與法治兩種不同的治國理念,魏徵認為應行王道,即以仁義之心治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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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論争中,魏徵将唐初理政與古之聖哲之治并提,“五帝、三王不易民以教,行帝道而帝,行王道而王,顧所行何如爾”,行聖哲之道,勝殘去殺才是治國理政的重點,以德、仁行之于世,教化群眾是唐太宗目前應遵循的治國方針。

魏徵親曆隋末戰亂,自知隋末經濟凋敝、戰亂頻仍,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的慘狀,大亂之後百姓期待着能有一個安甯和樂的生活環境,魏徵深明百姓之心,因有“凡人在危困則憂死亡,憂死亡則思理,思理則易教”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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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經過戰亂必然渴望安甯,此時以德、仁治國,化民成俗,必然容易得多。隋朝末年李淵起義後的政令實施方向已偏于德、仁,“炀帝忌刻,法令尤峻,人不堪命,遂至于亡。唐高祖初起義師于太原,即布寬大之令。

百姓苦隋苛政,競來歸附。旬月之間,遂成帝業”,唐太宗在治國方面本就以“仁恕”為先,無論對待臣子、百姓還是外族,都多寬厚忍讓之心。君臣二人于此處想法一緻,是以“王道”就成為唐太宗在貞觀時期治國理政的總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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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選擇“王道”而非“霸道”依據的是初唐時期的社會現實,具有一定的實踐意義。且魏徵的“王道”思想本就源于儒家,選擇“王道”即變相承認儒家思想在治國理政中的主體地位,是對儒家文士的肯定,也符合一直以來“文官治國,武官安邦”的傳統認知,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魏徵的“王道”思想上承儒家,為社會現實服務,是理論性、實踐性、現實性的結合。

治理原則:德治

魏徵的治國思想以德禮誠信為原則,他在給唐太宗上書時多次反複說明“為國之基,必資于德禮”、“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君有一德,臣無二心”、“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

而魏徵所提出的“德治”,其目标指向于“君德”,要求君主有德行、修德業,具體表現為君主要講誠信、守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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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成原因

魏徵請求唐太宗将“德治”作為施政治國的原則是從唐初社會環境、曆史經驗和君主意願三個方面進行考慮的。

唐初曆經戰亂之後,百姓對盛世太平自有熱切的向往和渴望,“亂後易教,猶饑人易食也”。人心思治,君主用“仁義”對百姓進行教化,海内康甯非難事。魏徵在進谏時常總結隋朝滅亡的原因,隋炀帝倚仗前代積累,極盡奢靡之事,不修德業:隋炀帝把國家當成享樂的工具,放縱自我的欲望,忽略臣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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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鑒不遠,唐朝若想強盛起來,就須以隋朝為借鑒,以民為本,施行德政:魏徵向唐太宗論述施行德政的三個層次,希望唐太宗行上德之政,以隋朝舊事為鑒,不勞群眾,君臣能夠同修德業,以民為本。

且考慮到君主意願時,唐太宗本人亦有志成為明君,行堯舜之道,“以武功定天下,終當以文德綏海内”,将“德”作為治國之本,故魏徵的思想能順利施行,其影響即“數年間,海内康甯,突厥破滅”,唐太宗稱“使我遂至于此,皆魏徵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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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的思想經時間驗證,符合唐初國情,且取得很大成效。基于隋朝滅亡的經驗教訓,魏徵非常重視“德”在治國中的作用,他認為“為國之基,必資于德禮”,隋朝之是以滅亡在于不修德業,唐朝初期,唐太宗之是以在群眾教化方面沒有取得太大成效也是因為“道德未益厚,仁義未益博”。

君主的仁德應下行于民,教化百姓是在日複一日的潛移默化中才能取得成效,需要統治階級在德禮教化上付出足夠的耐心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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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概念:誠信

“信”是儒家思想中重要概念,孔子四教中即有“文、行、忠、信”,《論語》中有“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将信比作車上的橫木,體積雖小,然不可或缺。

相對于朝廷來說,“信”是最低底線:魏徵的“誠信”理念同樣以儒家思想為基礎,主要針對唐太宗個人言行在臣民群體中可能産生的影響,要求君主注意自身的誠信行為。魏徵認為“誠信”與“德治”密不可分,是中心概念:“不信之言,無誠之令,為上則敗國,為下則危身。……信之為義,大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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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階級沒有誠信,失信于民,這既是自我修身的失敗,對國家也是一種危害。貞觀初,唐太宗要求體格健壯的男子都應服兵役,與其之前的“中男十八方可服兵役”的政令相悖,既不利于人民生息繁衍,壯丁減少對農事也有妨礙。

魏徵拒署敕書,認為唐太宗多次失信于民,會使百姓生惑,妨政損德。封建帝王一舉一動皆對臣民有很大影響,故而唐太宗立國時稱“君者政源,人庶猶水,君自為詐,欲臣下行直,是猶源濁而望水清,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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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修己德,上行下效,臣民亦會崇德敬禮,施行德政需從君主自身做起。魏徵分析唐太宗無誠信的地方在于失信于己、失信于民、失信于臣。

身為君主,在未登基前拖欠國庫财物而不還,是失信于己;捐輸、兵役之令反複變更、取利于民,是失信于民;守宰即治理一方的地方長官,懷疑守宰在點兵一事上有欺詐,不合常理,是失信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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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君者忌二三其令,反覆無常,唐太宗自言“夫号令不信,則民不知所從,天下何由而治乎?”令出必行,政府秩序完善才能教化百姓尊崇禮法。另外,君主還應以誠信對待臣子,維護君臣關系的穩定。

貞觀十年,魏徵上疏強調誠信在君臣關系中的重要意義:魏徵将“誠信”的思想貫徹始終,從小事着眼,勸谏唐太宗行誠信之事,将帝王修身納入治國體系之中。如果一個人能做到“誠信”二字,那麼在魏徵看來此人就是有德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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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在修身方面的想法與魏徵一緻,認為“人君之患,不自外來,常由身出”,自身應先做到有“德行”,才可将“德政”更好地施行下去,進而達到行“王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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