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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兩千萬公款!90後出納獲刑12年

作者:稅籌圈

“謝謝哥哥送來的禮物,等PK結束之後我就滿足榜一大哥一個願望哦。刷禮物,發紅包,想看什麼都能看……”女主播聲音甜美,妩媚動人,王磊(化名)看了怦然心動。為了鞏固自己榜一大哥的地位,俘獲美女主播芳心,他不停充值,五萬、十萬、一百萬、一千萬。女主播隻欣喜“榜一哥”的闊綽,卻不曾想過,打賞的錢财或許是不義之财。

打賞、遊戲充值、包養情人……“美夢”醒來後,等待這位“榜一哥”的是巨額欠款和12年的牢獄之災。

歧路

90後的王磊大學畢業後應聘至濟南某公司做出納,負責提供财務核算服務,職責範圍主要包括:資金日報,保管制單盾(網銀盾)、銀企直連K寶、支票支付密碼等實物工具,在付款申請單簽字完成後,對支付方式為銀企的單據進行銀企支付、資金劃轉等。

入職後,王磊發現公司查賬并不嚴格,公司主要采取出納之間互相核實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每個出納在月底将各自負責的賬戶網銀餘額進行截圖,其他出納再将截圖同SAP企業管理系統上顯示的賬戶餘額進行核對。

這種截圖查賬的方式讓王磊發現了财務漏洞,恰好王磊由于遊戲充值和消費欠下了網貸,到了還網貸的日子,王磊産生了一個念頭,一個将他推向深淵的念頭:用公司資金償還個人網貸,大不了自己之後再補上。

公司規定制單盾由出納保管,複核盾由項目财務人員保管。王磊拿到制單盾和複核盾後,并沒有按照公司要求将複核盾交給财務部,而是自己偷偷藏了起來。第一次,他忐忑不安地挪用了五萬,用花錢找人修改賬戶網銀餘額截圖的方式來躲避公司查賬,由于款項數目較小,這次犯罪行為并沒有被發現。就這樣,王磊走上了挪用公款的不歸路。

掙紮

有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首次挪用資金沒被發現後,王磊并沒有選擇及時填補漏洞,他的消費越來越高,每月都會欠下巨額網貸,攥在他手裡的公司資金就像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他舍不得再吐出來。第二次,第三次,他開始頻繁挪用公司資金去償還網貸。“攢攢以後再還吧,沒多少錢不會被發現的。”他心存僥幸。

起初,王磊隻敢挪用不超過五萬的資金。“我剛開始覺得十幾萬,我能還上。”王磊說。他一邊恐懼犯罪事實敗露帶來的後果,一邊享受着挪用公款帶給他的前所未有的體驗。

嘗到甜頭之後,他的膽子越來越大,二十萬、三十萬,最多的時候挪用了130萬資金。此刻,王磊還在幻想,投資或者中彩票也許能填補公司虧空。随着挪用公款數額的增加,王磊把大筆錢用于遊戲充值、直播打賞、酒吧消費、洗浴中心消費等等。當挪用的資金超過一千萬後,他自認無力償還,索性自暴自棄。王磊沉溺在手握巨額資金的虛榮感中再難自拔,贓款撐起來的面子讓他漸漸迷失。

奢靡

無底洞般的物欲,靠什麼來填?

“我挪用的公款都被我揮霍了。”直至案發,王磊挪用公款共計4800餘萬元。經證明,王磊挪用的公款多數用于直播打賞以及遊戲充值,其中直播打賞2000餘萬元,遊戲充值1000餘萬元。“我還談了一個女朋友,我在她身上花了近一百萬元。”王磊說。

在酒吧營銷劉鵬和李峰的眼裡,王磊是個花錢大手大腳的闊少。動辄幾十萬元的消費,随手就是幾萬塊的打賞。在王磊頻繁消費之後,三人私底下建立了聯系。此外,王磊與其女友何丹确定戀愛關系之後,何丹便從酒吧辭了職,住在王磊為其租下的豪華房子裡,日常生活費都由王磊負擔。

深夜,王磊遊走在各大直播平台,看到身材火辣的女主播大手一揮就是數萬元的打賞,成為了衆多女主播的“榜一大哥”。

“一開始我刷的禮物很少,後來主播引導我去刷禮物,還會組織我和别人PK。”據王磊所說,為了誘導他打賞,主播會給他發一些暴露照片和視訊,說一些情話。

“圖個快活”,是直播打賞人的共同答案,但或許,“空虛”二字跟他們更加貼切。直播間的魅力就在于此,讓一個現實的透明人獲得自己渴求的存在感,為了這種存在感,他們不惜一擲千金。

手上有錢之後,王磊也沒忘記自己的愛好:網絡遊戲。拿着每月5000元的工資,王磊忍不住在遊戲裡揮霍,甚至不惜欠下網貸。挪用大量公司資金後,王磊更是肆無忌憚,他瘋狂充值,購買大量遊戲裝備,高價找代練,前後充值了1000餘萬元。

“想過停止,但是我玩遊戲已經達到了一定地位,我想維持這種高地位的虛榮心,總覺得有人在遊戲上地位比我高,我也想更新到高地位。”這就是王磊認為在遊戲中的“最高榮譽”。

揭露

2020年,王磊用公司合作銀行賬戶的網銀U盾在财務系統裡申請了60餘萬元資金。正是這次挪款讓王磊露出犯罪的馬腳。

不久後,王磊所在公司的财務負責人接到了合作銀行的電話,核實公司在前不久的一筆60餘萬元的支出。經過核查,發現這筆錢轉入了王磊名下賬戶。剛被發現時,王磊拒不承認,将四個網銀U盾藏在廁所謊稱丢失,“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都丢了。”

随後公司派人同王磊補辦身份證并檢視王磊的銀行流水,發現大量從公司賬戶轉入的款項。眼見無力隐瞞,王磊承認自己挪用了公司資金4800餘萬元。随後其在公司财務經理和人事部門員工陪同下投案自首。

近日,該案由濟南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進階法官何道雲審判,經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職務侵占罪判處王磊有期徒刑12年,并處以沒收個人财産80萬元。被告人王磊對指控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并簽字具結。

打賞、遊戲充值、包養情人……浮華之下,是一地泡沫。美夢醒來後,等待王磊的是巨額欠款和12年的牢獄之災。

承辦法官提醒,企業應加強内部财務制度建設,加大限制機制,及時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此外,财務從業者也應遵紀守法,增強法制觀念,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最後提醒廣大市民理性消費,不要有攀比觀念,不要為了一時的貪念毀了自己的前程。(文中當事人名字均為化名)。

挪用公款多少錢構成犯罪?

根據相關規定表示,如果個人挪用了公款自行使用,用在了不受法律保護的事情上面的,金額超過了三萬元的,或者是挪用公款從事了以賺錢為目的的項目中,金額超過五萬元的。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相關記錄,按照挪用公款罪向犯罪人員進行起訴;金額達到超過三百萬元的對應相關的“金額特别大”。挪用公款金額超過一百萬元的;挪用的資金是用來進行自然災害的補償、貧苦大衆的救濟、用于相關人員的,金額在五十萬到一百萬元之間的;挪用了公款在自己使用後,并沒有将虧空填不上的,五十到一百萬之間的;還有另外能被算作情節嚴重的。

挪用公款怎麼處理?

挪用公款行為會被判刑,定挪用公款罪。國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的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訴期10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15年)。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追訴期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來源:山東商報、新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