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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妻嫁給“老夫”的兩個結局,第二個有點“煎熬”

“老夫少妻”這個現象一直存在,舊時代比較普遍,現代少,但令相當多的男人特别羨慕,這可能就是稀少造成的物以稀為“奇”吧,或者,男人心裡都住着這樣一個夢想?老夫少妻有這樣一個共性,即“少妻”普遍漂亮多汁,“老夫”多數有錢有身份。比如港圈的湯/文夫婦、吳/劉夫妻;内娛圈的張/陳夫婦、陶/江夫妻,哦,還有東哥和奶茶妹,很多,至少都是16、7歲差距起步。那麼,“少妻”嫁給“老夫”後,未來的結局會是什麼樣的?我想,跑不了這兩個結局。

少妻嫁給“老夫”的兩個結局,第二個有點“煎熬”

第一,隻要“少妻”不作,成為“老夫”第一繼承人不成問題。這不是玩笑話,“老夫少妻”不是相差幾歲的年齡差,大的有超過三四十歲的“活典型”。嬌妻豆蔻年華嫁給年過半百的“老夫”,兩個年齡差巨大的人蹉跎幾十年,“老夫”再有錢也熬不過“生老病死”這個自然規律,哪一天撒手人寰說不好,但大機率走在“少妻”前面。法律規定的,遺産順序繼承人,配偶為第一繼承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少妻嫁給“老夫”的兩個結局,第二個有點“煎熬”

第二,少妻須有強大的自制力“潔身自好”,這有點煎熬,但事實如此。仍然是自然規律,男人“由盛及衰”的生理曲線,實際上從35歲之後就開始走下坡路,年過半百娶了“少妻”,不容争辯的一個事實擺在面前,“和諧納糧”的周期不能按周按月計算,得按季度,甚至年數率計,“心有餘力不足”啊。正值盛年的“少妻”怎麼辦?方法不是今天讨論的主題,但前提是,必—須—挺—住!否則,保不齊毀了第一條。

少妻嫁給“老夫”的兩個結局,第二個有點“煎熬”

當然,“老夫少妻”離婚也是有保障的。比如鄧文迪與默多克,鄧文迪嫁給“老夫”默多克14年,離婚時不包括房産、珠寶等财産,按一年100萬美金補償,現金獲得1400萬美元。類似的例子很多。

少妻嫁給“老夫”的兩個結局,第二個有點“煎熬”

不管别人用什麼眼光看待“老夫少妻”,老夫少妻給人的印象多是非常“恩愛”!當然,有些人喜歡“秀”。比如圈裡相差16歲的“雙C”夫妻,單看“老夫”,一頭銀發煞有“老骥伏枥”的精氣神;少妻也是,一臉妩媚明豔漂亮。而兩人一旦同框,是不是有種爺孫的感覺?有時候挺同情被人譏笑的“C導”,兩人的事真沒必要“秀”出來,一“秀”,容易讓人産生“邪惡”的聯想。有錢有嬌妻,鞋子舒服不舒服隻有腳知道,何必“秀”呢。

少妻嫁給“老夫”的兩個結局,第二個有點“煎熬”

有人說“少妻”嫁給“老夫”,多數是圖财。也未必,畢竟人間還有真情在,“圖财”的不能一杆子撂倒所有“少妻”,就像“好男人”和“壞男人”一說,偷吃的絕對不是大多數,哪能說世上沒有好男人呢?真性情的“少妻”值得敬佩,畢竟犧牲了自己的風華正茂;而喜得“少妻”的“老夫”最好恪守諾言善待嬌妻,仔細想想,有多少女性願意在人生大好時節享受“寂寞空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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