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推送了外地建安企業來廈提供建築服務,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增值稅預繳、印花稅申報。
那麼在外地承接建築服務的廈門建安企業,在外地預繳後如何抵減呢?快來了解一下這些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釋出《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第八條:建築企業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納稅人以預繳稅款抵減應納稅額,應以完稅憑證作為合法有效憑證。
第十條:對跨縣(市、區)提供的建築服務,納稅人應自行建立預繳稅款台賬,區分不同縣(市、區)和項目逐筆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發票号碼、已預繳稅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号碼等相關内容,留存備查。
那麼,在電子稅務局上應如何進行操作呢?
步驟一
選擇“企業登入”。輸入使用者名、密碼、驗證碼,點選“登入”。
步驟二
點選“我要辦稅”。選擇“稅費申報及繳納”。
步驟三
點選“按期應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适用)--填寫申報表。
步驟四
點選《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适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根據本企業在外地預繳金額據實填寫主表第28欄次“稅款繳納”-分次預繳稅額。
步驟五
點選《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根據本企業在外地預繳金額據實填寫“一、稅額抵減情況”的序号3中的“建築服務預征繳納稅款”。
這樣就完成啦,是不是很友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