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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起源 論我國史前時期的城堡

文明起源 論我國史前時期的城堡

圖版三八

三層綠釉陶水榭

東漢中晚期

通高107厘米、池徑45厘米

1987年三門峽市劉家渠4号墓出土

《黃河中下遊龍山文化“城堡”初探》

隋裕仁,《中原文物》1988年第4期第46~52頁

本文先對黃河中下遊已發現的五座龍山文化城址即王城崗、平糧台、城子崖、後岡、邊線王的材料進行了整理,根據以上五座城堡的城垣大小及其與整個聚落居住址的關系将其分為兩個類型:第一類是面積約1萬平方米,建于遺址制高點的城堡。第二類是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城垣基本把居址環繞起來的城堡。王城崗和邊線王城堡屬前者;平糧台、城子崖及後岡城堡屬後者。兩類城堡的共同特征是都築于龍山文化時代,同處于溫暖氣候中的大陸東端型半幹旱區,有适耕性良好的深厚黃土和便利的灌溉,為黍粟作農耕文化。城牆為積土分層夯築,城堡平面皆成矩形。不同之處是第一類城堡皆在龍山文化中期階段,形制較小。第二類屬龍山文化晚期階段,形制較大。這種形制特點上的差異說明它們聚居的具體形式各有不同。第一類城堡寓于聚落之中,是遺址的核心部位。其中遺存的種類、出土情況、城址面積等所反映出了多種資訊。如農業生産工具還是石、蚌器;在河南龍山文化中雖有制陶業的初步分工,并初步掌握了鑄銅技術,但社會分工并不發達;山東龍山文化中期的制陶業、制玉業、織布業及釀酒業等雖已從農業中日益分離出來,但金屬手工工具尚未問世,不能形成與集體相分離的個體勞動,表明這類城堡内居住的是一個共同生産、共同消費,又有顯赫權勢的富有的父系家族。其在聚落的制高點築城垣,是為了家族和财産的安全。第二類城堡内居住的是具有血緣關系的父系氏族,其居住方式是按三、四級組織形式進行規劃布局。如平糧台的排房居住的是一個父系大家庭,再高-級的是排列成一行的圓形小房子所組成的機關,更高一-級的是城堡内圓形小房子或排房的總和。

文明起源 論我國史前時期的城堡

《論大陸史前時期的城堡》

董琦,《北方文物》1988年第4期第17~21頁

本文對大陸史前時期的城堡分布、特征及性質等問題做了探讨。作者以為在原始社會末期,作為一個氏族(或部落、部族)最高文化代表的聚落中心總是以城堡的聚落形态出現,探索其文化延續的過程可以獲得文明萌發的資訊。作者首先對“古有萬國”一說進行分析,從城堡規模的意義上講,此“萬國”中的大部分隻不過是用城牆圍起來的聚落而已,絕大多數的“國”實際上就是氏族。“古有萬國”是與原始社會末期、文明社會初期城堡林立的狀況相符合的。

作者将大陸史前時期的城堡分為兩大地區、兩類建築系統:一是以華北平原為中心的黃土地帶,是農業部落聚居的地區。一是以内蒙古高原為中心的草原山林地帶,是遊牧部落活動的地區。前者以夯土築城為特色,後者以石塊築城為特色;前者包括古史傳說中的夏、商、周、東夷諸部族活動的地域,後者包括古史傳說中的羌、戎、狄諸部族活動的地域。高台建築和城堡不是夏部族文化獨有的,作者推測先商文化、先周文化及鄰近文化也已經擁有高台建築和城堡了。文中把大陸史前時期城堡的特征概括為四條:首先,以華北平原為中心的土築城堡都有用夯土築成的城牆,這是華夏民族的獨特創造。以内蒙古高原為中心的石築城堡的城牆用石塊築成。有的地段築有并列幾道城牆。

其次,出現了新的建築設施。如平糧台的城門和門衛房及陶排水管,赤峰東八家石城中央F57四周砌築長、寬各約40米的圍牆。再次,史前時期城堡的規模一 般都不大。複次,大陸史前時期的城堡大多經曆了村落——城堡——村落這一聚落形态三部曲的轉變過程。也見有村落——城堡——廢棄型,或城堡——村落型。這是史前時期城堡興衰史的三種過程。

文章最後談到,最初城堡的出現是戰争的産物。初期城堡面積的大小沒有政治上的意義,關鍵在于城堡内遺存的狀況。與同時期的村落居址相比,史前城堡内的遺存并無質的變化,看不出其中的政治經濟生活已進人文明社會,隻能說出現了文明杜會的萌芽,如王城崗的祭祀坑、平糧台的銅渣等。初期的“城”就是有夯土城牆的聚落中心,城堡的職能是逐漸增加的,如作為軍事據點,并具有财富聚集和行政統治中心等職能城堡的性質不斷改變,最後轉變為城鄉對立與階級對立的堡壘。但并非所有的城堡都會發展成政治中心和宗教中心。

文明起源 論我國史前時期的城堡
文明起源 論我國史前時期的城堡

文字來源《中國文明起源研究要覽》,文物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 編

圖檔及說明來源自《河南出土漢代建築明器》,河南博物院 編,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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