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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抵債,兒子被債主用鐵鍊鎖住3年,哭訴:娘,我活得不如狗

作者:好奇文史談
替父抵債,兒子被債主用鐵鍊鎖住3年,哭訴:娘,我活得不如狗

前言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又說“親兄弟,明算賬”。

金錢之事不能馬虎。

在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金錢往來難免會發生糾紛,這就需要我們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今天我們講的故事有些可悲、可氣,荒唐又可笑。由于欠款人還不上債主的錢,債主竟然扣押欠款人的兒子做人質,用一條鐵鍊鎖住他的脖子,拴在閣樓上整整3年,每天吃不飽,穿不暖,目的就是逼迫欠款人還錢,并直言:“你就是我養的一條狗!”村民實在看不下去才報警。

01

因為借錢,親戚變仇人

1998年2月,河南省新安縣鄭村鄉上坡村的村民梁玉西,決定做生意賺錢,脫貧緻富。他頭腦活絡,經常在外面留意一些生意資訊。當時他看準販賣煤炭這門生意,卻苦于手頭沒有資金。

經過一番打聽,他得知未過門兒媳婦的嬸嬸郭玉霞家裡有錢,于是決定向郭玉霞借錢。梁玉西找到好朋友白某,托白某當見證人,考慮到彼此住得都很近,又是親戚關系,郭玉霞便将與丈夫多年積蓄下來的1萬元錢借給了梁玉西,約定月息3分,一個月内歸還欠款。梁玉西接過現金,打了欠條。

自從1萬塊錢被借走後,郭玉霞和孫随合夫婦便翹首以盼,希望梁玉西盡快歸還他們的1萬塊錢。

1998年3月,眼看着一個月期限已經到來,梁玉西卻沒有絲毫還錢的意思。郭玉霞和孫随合夫婦急了,他們找到中間人白某,要求白某讓梁玉西還錢。白某隻得給梁玉西打了個電話。

此時梁玉西還在陝西省安康市做生意,明白郭玉霞夫婦的意思後,梁玉西隻得說出了自己的困難,由于做生意正在關鍵時候,他手頭上沒有錢,但是有一個條件,假如孫随合夫婦再借給他2萬塊錢,讓他把生意做完,等賺到錢後他就會連本帶息立即歸還孫随合夫婦的3萬元錢。

對于孫随合夫婦來說,這可能是他們這輩子做得最後悔的一件事。為了盡快要回那1萬元錢,孫随合夫婦也是亂了方寸,他們打算再借給梁玉西2萬元錢。約定期限是10天。由于孫随合夫婦沒有那麼多錢,他們隻得找到鄰村的王某,說盡好話借到了2萬元現金,夫婦倆又和中間人白某,坐車親自到了安康市,把2萬元錢交到梁玉西手裡,梁玉西給他們打了欠條:

今借到郭玉霞現金叁萬元,期限十天,到時歸還叁萬玖佰元。

借款人:梁玉西

1998年4月14日

梁玉西這個人隻想賺快錢,但做生意哪有那麼容易,是以一個月後梁玉西的生意賠了本,根本就還不起孫随合夫婦的錢。到了還款日期,可急壞了孫随合夫婦,兩人三天兩頭地朝梁玉西家裡要賬,苦苦哀求,但梁玉西經常不露面,就算見面也是兩個字:“沒錢!”有很多次郭玉霞去梁玉西家,隻有梁玉西的妻子高玉蘭在家,為了要債,郭玉霞有時候幹脆吃住在梁玉西家。

這真正讓她體會到了什麼是“欠錢的是大爺,要賬的是孫子”。由于欠孫随合家裡3萬元錢,一開始高玉蘭還挺客氣,說些好話,但久而久之高玉蘭也煩了,幹脆說出一些不好聽的話來:“欠錢的是梁玉西,跟我高玉蘭有什麼關系,你們找他去!”50多歲的郭玉霞經常與高玉蘭争吵。

要錢不成,親戚關系成了仇人!

更要緊的是,郭玉霞欠王某的2萬元錢,也被王某催促,郭玉霞借别人的錢再借給别人,最後卻弄成這樣,這使孫随合非常難堪。如何把梁玉西欠他們的3萬元錢要回來,孫随合夫婦絞盡腦汁。

終于,一個“計謀”被夫婦倆想出來。

“你不仁我不義,為什麼不把梁玉西的家人抓回來,然後再通知梁家人拿錢贖人質,這樣豈不是效果更好?”

“計謀”定下,夫婦倆又想來想去,覺得把梁玉西的妻子高玉蘭抓回來正合适,她年紀大了,便于看管!

02

抓回高玉蘭逼迫梁玉西還錢

1998年11月17日的下午,郭玉霞、孫随合夫婦對扣押人質一事做了精心策劃。

這天梁玉西一大早就出去借錢,到了天黑還沒回來。

當郭玉霞去敲梁玉西的家門時,高玉蘭以為是丈夫借錢回來,于是趕緊開了門,誰想卻是郭玉霞。郭玉霞提着一塑膠袋水果,就像走親戚一樣。高玉蘭雖然不情願,但欠人家錢理虧,于是就放郭玉霞進來,經過攀談得知,家裡隻有高玉蘭一人,郭玉霞心中竊喜,這正是下手的好時機。

于是,郭玉霞打電話通知了孫随合,讓他盡快過來。很快孫随合帶人沖進了梁玉西家。高玉蘭大喊救命,孫随合用事先準備好的毛巾塞住高玉蘭的嘴巴,随即塞進吉普車,趁着夜色離開了。

高玉蘭先是被劫持到孫随合的二姐孫瑪瑙家,為了怕被人發現,很快就轉移到郭玉霞的妹妹郭小五家,一天後高玉蘭又被轉移。就這樣,孫随合夫婦劫持着高玉蘭,先後轉移到竹園村、官莊村、耿溝村等孫随合的親戚家,一直持續了17個月,直到2000年的3月份,才結束這種日子。

郭玉霞夫婦想得這個“計策”果然有效,兩個月後梁玉西送來了2000元現金。為了更快地要回欠款,孫随合夫婦逼迫高玉蘭向梁玉西打電話,梁家也先後還錢兩次,共計6000元整。

在“扣押”高玉蘭的日子裡,她完全失去了人生自由,高玉蘭走到哪裡都有人看管,沒有看管時就把她鎖在屋子裡。轉移到親戚家時,親戚們也都“盡心盡力”,仔細看管高玉蘭。有一次高玉蘭想逃走,很快就被發現,免不了一頓打罵。事後高玉蘭在叙述這個情景時,說道:

他們把我鎖在一間屋子裡,裡面放了隻桶,大小便都在裡面,經常一天隻給吃一頓飯,吃上兩頓飯的機會很少。由于多次對我進行打罵,使我痛不欲生,幾次想尋短見都沒有成功……

高玉蘭被拘禁一年後,梁玉西由于實在拿不出錢來,是以一連好幾個月都沒有送錢。這讓孫随合夫婦很是苦惱,不僅看管高玉蘭需要花費大量人力,還要讓高玉蘭吃飯,時間長了不是個辦法。

“這樣不行,抓了高玉蘭,梁玉西還是不拿着當個事,必須得另想個辦法,盡快逼梁玉西還錢!”

夫妻倆又合計道。

03

“孝順”兒子替父頂債,被用鐵鍊子拴住

2000年2月,孫随合夫婦又讓高玉蘭打電話,讓梁家派人來說合。不久後高玉蘭的哥哥和兩個弟弟、兒子、侄子,包括高玉蘭的大兒子梁向東,一行7人來到孫随合家。孫随合早有準備,剛來到就被孫家人扣住。一番打罵後,兩家人最終“談判”成功,為了不讓母親吃苦,梁向東決定自己當人質,換回母親高玉蘭回家。為了證明人質的“合法性”,孫随合讓梁向東寫了一份“證明”:

因我催父親還款不見成效,出此下策,願拿自己換回母親高玉蘭,由我向父親催款,與其他人無關。

在“釋放”高玉蘭時,孫随合也讓高玉蘭和她哥哥高社子寫了“證明”,證明他們的行為都是自願:

梁向東到郭玉霞家居住一事,并非郭玉霞的本意,也非任何人強迫,此事與郭玉霞、孫随合無關,如若涉及法律事務,以此為證。

在履行了這樣一番“手續”後,梁向東被扣押,高玉蘭在非法拘禁17個月後被親戚們領回。

從這以後,梁向東開始了自己悲慘的日子。

梁向東被“扣押”也産生了一些效果,梁給孫家送來4000元錢,贖回自己的三輪車。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人送過錢來。孫随合夫婦拘禁梁向東,目的就是逼迫梁玉西盡快還錢,可誰想這一招還是不靈,這可徹底激怒了孫随合夫婦,由于梁向東年輕,他們可不像對待高玉蘭那樣。

孫随合夫婦知道,看管梁向東是個長期的事,再說他畢竟年輕,是以,孫随合夫婦幹脆想出一個獨特而省事的辦法:他們請村裡的鐵匠打了一根兩米長的,非常牢固的鐵鍊,像栓狗一樣套在梁向東的脖子上,用鐵鎖鎖住,最後将鐵鍊的另一頭拴在孫随合家二層閣樓的屋梁上。

梁向東沒有想到,這一鎖就是3年。

在3年被鐵鍊鎖住的日子裡,梁向東比母親高玉蘭的“待遇”差遠了,高玉蘭雖然失去人身自由,但還可以在看管之下自由行走,隻有無人看管時才被鎖在屋子裡。而梁向東一年365天都被鎖着。

有時候為了怕被人發現,孫随合夫婦也會在晚上把梁向東轉移,轉移的時候都蒙着被子,塞着嘴,脖子和腳都被鐵鍊鎖住,以達到“雙保險”的目的。平常的時候,梁向東都被囚禁在閣樓裡。

替父抵債,兒子被債主用鐵鍊鎖住3年,哭訴:娘,我活得不如狗

這座二樓是孫家堆放雜物的地方,平常很少有人上來。後來,孫随合夫婦幹脆撤去爬上二樓的梯子,這個地方更是見不到外人。除了送飯時梁向東能見到人外,大部分時間,梁向東都是躺在一張髒乎乎的棕墊上,身上蓋着條破破爛爛的被子,傻傻地打發不知何時才熬出頭的時光。

就這樣孫随合還是不放心,3年來除了打罵,他還讓梁向東跪磚頭,至于饑餓、着急、生病,更是讓梁向東飽受折磨。

陪伴梁向東的隻有一隻塑膠桶,大小便都在裡面,有時候孫随合忘了倒,裡面的屎尿堆滿。

事後梁向東回憶說:

打罵是随時都會發生的事,特别是用手機給家裡打電話要錢時,必須得帶有“感情”,否則就要挨打,有時候還得罵自己的父母,要是不罵,就得挨打,罰跪,一跪就是好幾個小時……

在一千多個日日夜夜裡,梁向東沒有吃過一頓飽飯,沒有洗過澡,沒有換過衣服,沒有曬過太陽。

2001年5月29日,被拘禁一年多的梁向東第一次給父母寫信:

爹,娘,常言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咱欠人家的是錢不是命,整天鎖在這裡我實在受不下去了,這樣的日子該結束了……我要回家和你們團聚。

在信的結尾,他大大寫了“盼佳音”3個字。

替父抵債,兒子被債主用鐵鍊鎖住3年,哭訴:娘,我活得不如狗

然而,梁向東沒有盼來“佳音”,他得到的仍舊是漫長的等待。

2002年4月11日,梁向東又給家裡寫了一封信:

爹,娘,兩年出頭了,這種固定式,活不如狗,生不如死,這樣的日子何時是個盡頭?我現在需要自由……過正常人的生活,在這裡得不到一點消息,真是活活急死我了……
請家裡無論如何借或者貸一部分款還人家,我出去情願下煤窯出苦力掙錢還賬。讓我死還是讓我活,求二老早下結論。

在信的結尾,他又寫道:

急、饑、疾,活活急死我不可!

母親高玉蘭深知兒子在孫家的遭遇,但此時她一點辦法也沒有,在一次給兒子的回信中,高玉蘭說:

咱欠人家的錢還不起,罪不能不受……你随合叔脾氣不好,你要忍耐,不要惹他生氣……

她始終不知道報警!

為了逼迫梁玉西還錢,孫随合不斷打罵梁向東,有時候好幾個人威逼梁向東,讓他跪在地上,孫随合用皮鞋打他,把他的門牙打掉了一顆,梁向東悄悄撿起來,等被解救時當做罪證。

事後梁向東說:

孫随合經常說,我就是他們家的一條狗,每次一個馍掰開,我吃半個,他的狗吃半個,開始每天三頓飯,後來由于我家不還錢,他們每天隻讓我吃兩頓飯,每頓一個馍,一碗湯,有時候稍微有點菜,根本吃不飽……

04

群衆舉報,梁向東終于解救出來

2003年2月21日,宜陽縣警察局接到一封群衆來信,舉報孫随合夫婦因為要債非法拘禁梁向東長達3年之久。接到舉報信後,宜陽縣警察局非常重視,當天下午就傳喚了郭玉霞、孫随合夫婦,初步證明了郭玉霞、孫随合夫婦為索債非法拘禁被害人高玉蘭、梁向東的犯罪事實。

當郭玉霞被公安機關帶走時,郭玉霞的女兒着急了,為了減輕父母的罪責,制造父母對待梁向東“友好”的假象,她和同村婦女白某砸開娘家的大門,想把梁向東脖子上的鐵鍊取下來。由于鐵鍊鎖得時間太久,已經鏽死,郭玉霞的女兒隻得找來兩根鋼鋸條,用了很長時間才把鐵鍊鋸斷。又将梁向東扶下閣樓,用熱水洗了臉,讓他躺在幹淨被褥上,又把鐵鍊和鋸條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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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郭玉霞女兒的隐瞞已經毫無意義。2月22日淩晨,宜陽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民警來到孫随合家,将梁向東解救出來,此時的梁向東蓬頭垢面、面色蒼白、衣衫褴褛,經醫院檢查得知,梁向東聽力減弱,耳膜内陷,雙下肢水腫,脖子局部皮膚壞死,心肌供血不足,營養不良。

同一天,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孫随合刑事拘留。經過調查發現,又将參與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白志強、孫瑪瑙、郭小五等人依法刑事拘留。3月8日,郭玉霞,孫随合等8人被依法逮捕。

2003年6月15日,宜陽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拘禁案進行審理,被告人孫随合等人長期強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從重判處本案主犯孫随合、郭玉霞各有期徒刑3年、2年零6個月,從犯孫瑪瑙等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至此,犯罪分子都得到應有的懲處。

結語

這是一個悲劇。

整個事件的參與者其所思所為都顯得很荒唐:梁玉西明知自己還不上錢,又以欺騙的手段多借到2萬元錢,這首先是他的不對,此時的孫随合和郭玉霞是受害者,他們正确的做法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與梁玉西的糾紛,但非常遺憾的是,他們最終選擇非法拘禁的手段,抱着“你不還我錢,我就扣你人”的“一報還一報”的思維,最終他們由“受害者”變成了“施害者”。

梁向東是個年輕人,當他去處理與孫家的糾紛時,同樣也沒有想到孫随合拘禁母親高玉蘭是非法的,而是以一種“愚孝”的方式替換母親回家,他當做父親的“頂債人”。3年時間,他的父母高玉蘭和梁玉西都沒有報案,而是抱着“咱欠人家錢,就應該受罪”的思維方式,導緻梁向東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同樣還有孫家和梁家的親友……我們可以看到,所有參與者都無人選擇報案,也即沒有人選擇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這說明人們的法律意識是多麼淡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一些糾紛,應該善于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是以我們要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讓類似的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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