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原創
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想要駕車上路,首先得有駕駛證。然而,有些人就特别不老實,駕駛證被暫扣了,還偷偷開車;駕駛證被登出了,還偷偷開車駕駛證;被吊銷了,也偷偷開;駕駛證記滿12分,還偷偷開。他們以為警察不知道,也查不到。然而,一切都在視線中。

南昌市交管局資訊化工作組負責人 李龍吉:我們将34名人員的資訊已經下發到各交警大隊,由各交警大隊來進行通知到案,并且通過我們路面協查緝查布控的方式,來精準地查處這34名失駕人員。同時,我們也催促這34名失駕人員盡快到達所屬交警大隊盡快地接受處理,我們也将視情況将對駕駛員處罰1000元罰款并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據調查,這34位失駕人員,大部分涉嫌酒駕。
交警提醒,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證被暫扣或者吊銷期間,不得駕駛車輛,哪怕你開無牌車或者戴口罩等全副武裝,交警大資料平台一樣可以認出你。無證駕駛開車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别給别人的安全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也别給自己的生命安全留下遺憾。同時也提醒“失駕”人員家屬,一定要加強對家裡車輛的管理,千萬不要讓“失駕”人員有機會碰車,對将車輛交給無證、吊銷、暫扣駕駛證的駕駛員駕駛的,車主将面臨500-2000元罰款,駕駛證也要被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