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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都要收到一百多個騷擾電話,七八十條短信的轟炸,快瘋掉了!”近日,上海的龐先生向記者反映,他的手機号碼被某快遞公司

“我每天都要收到一百多個騷擾電話,七八十條短信的轟炸,快瘋掉了!”近日,上海的龐先生向記者反映,他的手機号碼被某快遞公司錯誤登記,導緻其每天被電話、短信狂轟濫炸,自己不堪其擾,為此還耽誤了工作了。龐先生打該快遞公司客服熱線反映了情況已經一個多月了,問題卻遲遲沒有解決。

消息來源:新民幫侬忙

謝律師普法:

1、龐先生的經曆讓人同情,每天被騷擾電話狂轟濫炸,不接怕耽誤工作,接吧實在太煩,工作和生活節奏全被打亂了。令人氣憤的是快遞公司不作為的态度,明明是其搞錯了,把龐先生的手機号碼錯誤的登記為營業網點電話,卻遲遲不改正。

2、龐先生該如何主張權利呢?手機号碼作為公民的個人資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民法典》規定:資訊處理者在處理個人資訊時,應當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且在處理個人資訊時應當征得該自然人或者監護人同意,不得洩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儲的個人資訊。顯然快遞公司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龐先生有權要求快遞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3、如果有人為了惡搞或者故意打擊報複龐先生,将龐先生的手機号碼登記為快遞網點的對外服務電話,龐先生應當第一時間報警,維護其權利。《治安管理處罰法》42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吓或者其他資訊,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4、本案中龐先生可以雙管齊下,先行報警處置,如果沒有人惡意騷擾,可以要求快遞公司停止侵權,如果快遞公司不作為,可以将其起訴要求其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謝律師普法 關注我,從新聞中學習法律!

#手機号被快遞公司公開 電話被打爆#

“我每天都要收到一百多個騷擾電話,七八十條短信的轟炸,快瘋掉了!”近日,上海的龐先生向記者反映,他的手機号碼被某快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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