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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智慧方略:治之于未有,治标與治本相統一

作者:學思觀

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

——孔丘

在治理社會的盜竊之患上,存在着治标與治本的不同價值抉擇。有的堅持要先治本而後治标,有的認為應先治标然後治本,有的認為治本與治标當同時推進。不同的治盜之政策,形成了不同的功效和後果。

在《論語》一書中,已有對整治盜竊之患的探究和論說。在增強和踐行文化自信中,有必要探究這一文化基因的精髓,知道我們中國人所謂的社會清明之意義所在,太平治理意味着什麼,根治盜竊之患的治本之策為何。

孔子關于整治盜竊之患的探究和論說,出自《論語·顔淵》,原文是:

季康子患盜,問于孔子。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

社會上的盜賊之患,無疑是産生必有原由。“竊貨曰盜”(《荀子·修身》)。盜竊之行為,或是為了生計生存而違心以為,或是有僥幸心理而想不勞以獲,或是緣于貪圖暴利铤而走險。分析其動機和意圖,無非是心有私欲和貪念的結果。

治理社會上的盜之患,有治标之策。

在治理社會的盜之患上,所采取的治标之策,或是以嚴打而震懾之,或是以嚴懲以威懾之,或是以嚴罰而懼懾之。治标之策的根本目的,在于令人畏懼受到懲罰的後果,而禁止行為上的為惡作盜。

在懲治盜患的治标之策上,還存在專治下而不治上的問題。“上好取而無量,即下貪功而無讓,民貧苦而分争生,事力勞而無功,智詐萌生,盜賊滋彰”(《文子·精誠》)。統治者荒淫無度,造成民不聊生,則必是“盜賊滋彰”。盜竊多出,或源自在上者的妄為和壓榨。

“盜賊滋彰”,既來自“政苛者民亂”,則治理之對象就非在群眾,而在統治階層。在上者多欲貪求,橫征暴斂,則在下者多詐交争。“不治其本而救之于末,無以異于鑿渠而止水,抱薪而救火”。一味地采取高壓政策,而不解決群眾的生存問題,便是不良的治标之策。

在治标之策的運用上,雖能懾止盜者之行,然不能使之無欲為盜。“法能殺不孝者,不能使人孝;能刑盜者,不能使人廉。”(《文子·上禮》)無法固然不可以為治,但是不知禮義則不可以行法。非修禮義,則廉恥不立。民無廉恥,則不可平治。廉恥之心立,則不欲為盜,焉用刑殺?

法家提出的治理之策,就在于使“民之謹小禮、行小義、修小廉、飾小恥、禁微邪”(《管子·權修》)。欲民之正,就要行“厲民之道”,亦即是“欲民之謹小禮、行小義、修小廉、飾小恥、禁微邪”。既使群眾無邪行、無淫事,則治自然平。

“謹小禮”,旨在行為有規範;“行小義”,旨在行為有遵循;“修小廉”,旨在心性有堅守;“飾小恥”,旨在心中有不願;“禁微邪”,旨在自我限制克制。

孔子智慧方略:治之于未有,治标與治本相統一

治理社會上的盜之患,有治本之策。

孔子提出的“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論說,是在給出治理盜患的治本之策。治本之策的價值宗旨,就在于使人“不欲”。盜竊行為的根源,在于有偷盜之心。消除偷盜之妄念,無欲為盜,則盜竊之行自能不起。

治本之策,緣于治理人心,心正則無欲盜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論語·陽貨》)見利忘義,不勞而獲,方有盜心。心中有義,見利思義,則恥于為盜。教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使人培植仁義之心,泯滅盜竊之念。

治本之策的關鍵,乃在于藉由“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的仁政,以使民“有恥且格”,而使盜心不生。要使群眾在心靈上“不欲”為盜,就要使之具有“不欲”的雜念。要使人“不欲”為盜,就在于教化而使人心有羞恥,恥于為盜。

在治本之策的作為上,一方面要以政裕民,施行均無貧的政策,使人不為生存而違心為盜;一方面,要以教化民,培養恥于為盜之心,使人不為僥幸而盜取。恥心既立,而生活又有保證,則盜心必然不生。

在大道之行的“大同”社會境界中,人人以天下為公,使人人皆有所養。“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禮記·禮運》)人心大公無私,生活皆有保障,則必是“盜竊亂賊而不作”。

早期道家思想中的治本之策,就在于“使患無生”(《文子·微明》),而非是“施于救患”。在道家看來,“使患無生易,施于救患難”。聖人正因其“常從事于無形之外,而不留心于已成之内”,亦即是使民保有德真之性而無為盜之心,故能治之于未亂,而使“禍患無由至”。

孔子智慧方略:治之于未有,治标與治本相統一

治理盜之患,貴在治本與治标一體。

對治标與治本方略的探究,在孔子的思想中早有論說。治标之策,就在于“道之以政,齊之以刑”(《論語·為政》),使民不敢為非;治本之策,就在于“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使民不欲為非。

早期儒家的治本之策,是藉由“教之以德,齊之以禮”(《禮記·缁衣》)的教化,以使民有格心。“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民之所欲有甚于生者,就會恥于盜竊之為,而不為苟得。

在治理盜患上,有治本與治标之策的差別。治标者,把重點放在為之于已有和治之于已亂之上。盜心已生,盜亂已成,則治理必難。雖有“道之以政,齊之以刑”的威懾、禁止,但因其未能解決盜患所形成的問題根源,則不能保證盜患的不再發生。

在荀子看來,“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姦民不懲;誅而不賞,則勤厲之民不勸;誅賞而不類,則下疑俗險而百姓不一。”(《荀子·富國》)基于此,必要求治本與治标相統一。教化、勸勉,是治本之策;賞罰、誅殺,是治标之策。

在治本與治标的統一上,既要有“兼覆之,養長之,如保赤子”的仁政,施以仁愛;又要有“明禮義以壹之,緻忠信以愛之,尚賢使能以次之”的教化,導以正道;還要有“爵服慶賞以申重之,時其事、輕其任以調齊之”的賞罰,激勵勸勉。若是如此,必有“姦邪不作,盜賊不起”的效驗。

在治理之策的比較上,“夫使天下畏刑而不敢盜竊,豈若使無有盜心哉。”(《文子·上禮》)禮法非能使人不欲,而能止之。使人畏刑而不敢盜竊,是治标之為;使人無有盜心,方是治本之策。

從治理成效上言,治本之策在解決問題和沖突上雖一勞永逸,但需循序漸進,非一朝一夕所能達緻;治标之策,治理成效雖立竿見影,但病根未除,還可能死灰複燃。現實中,最佳的治理方略,就是既治标又治本,藉由治标為治本創造條件,依靠治本徹底根除弊患。

孔子智慧方略:治之于未有,治标與治本相統一

深刻了解把握孔子“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的思想主張,不僅會為我們從事國家治理提供治本之策上的啟迪和思考,而且為我們從事社會管理給予科學方略和合理舉措上的幫助和啟示。

中華文明五千年,曆經滄桑而綿延不絕,已充分證明中華傳統文化的頑強生命力,和迎接各種挑戰的開拓能力。這一文化内涵,既本自“學·思·觀”的探求真理而來,又呈現着“學·思·觀”的理性自覺和開放思維。讓我們齊心協力地一道投入“文化自信”的時代洪流之中,為民族偉大複興貢獻冷靜的思考,清醒的應對,果敢的鬥争,無愧的付出。堅信“文化自信”,踐行“文化自信”,中華民族一定能夠實作偉大複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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