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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貫徹落實“農林22條措施”實施細則 之十七

2021年3月17日,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11個部委聯合出台《關于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幹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為落實落細中央“農林22條措施”惠台政策,支援在青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青島農業林業高品質發展及鄉村振興,市台港澳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管理局、市海洋發展局、市商務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供銷社等14個部門聯合研究出台了青島市貫徹落實“農林22條措施”實施細則如下。

第17條 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農民創業園按規定申報建立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申報新設台灣農民創業園、加大對園區基礎設施和農林業設施投入。

(一)辦理流程

1.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農民創業園申報市級現代農業産業園,擇優推薦申報省級農業産業園。如其獲省農業農村廳審批通過,獲準建立省級現代農業産業園,優先列入我市向上申報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範圍。

2.在農業農村部下發建立通知後,支援其向省農業農村廳争取建立國家級現代農業産業園省級推薦資格。

(二)辦理要求

以申報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當年農業農村部具體下發通知要求為準。

(三)所需材料

參照《農業農村部财政部關于開展2018年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建立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8]11号)标準,原則上包括産業園主導産業、規劃布局、建設現狀(生産+加工+科技+營銷、綠色發展、帶動農民、支援政策、運作管理機制等情況),建立思路、建立重點任務、建立舉措等,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一級專項建設規劃及批複檔案,并填報《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申請建立基本情況表》等内容。

(四)責任機關及聯系方式

市農業農村局發展規劃處(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部分)

聯系電話:0532—6699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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