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石川
據悉,去年7月,小樂在北京三裡屯購物時被接走。當她回家刷短視訊時,朋友發現了她被偷偷拍的視訊,小樂意識到自己可能是偷偷拍的,視訊平台附帶的副本讓人不舒服。打開短視訊網站,搜尋"勾搭",會發現有很多勾搭主題的賬号,勾搭對象是男性,目标最多是年輕女性,勾搭内容交朋友,以微信号為主。
這種秘密攝影,以任何名義,都是不正當和非法的。正如專業人士所說,未經拍攝對象的明确同意,制作視訊并在社交平台上公開釋出都是非法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這是無利可圖的。這些亡命之徒冒着違法風險,秘密拍攝的原因并不簡單。"大申街頭姐姐""成功結識網友""遇見性感小妹妹""趁男友不在這裡"......從相關平台這個一個接一個的視訊來看,足以看出亡命之徒的粗俗和惡趣味。有點選可以兌現,這是視訊受歡迎的重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一個名為"馬氏學院"的賬戶甚至與高中生見面并開始教育訓練業務。據報道,"馬氏協會研究院"賬号老闆告訴記者,教授勾搭技巧,網上收費498元,可以加入微信群,有老師單獨指導。行5800元,四天打。這不是金錢思想的妥協,賺這種錢就是把法律看成是虛無,把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看成是無。
以勾拍的名義,邪惡展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它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這個想法是找到一個聲音,說話,這在人際交往中是正常的。但以勾搭的名義進行秘密拍攝,誰敢接受陌生人的接觸呢?尤其是那些保護自己的年輕女性,更害怕回應陌生人。在這種情況下,必然會增加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成本,也會破壞社會的互相信任。比如,當一個陌生人問一個年輕女人問路時,路人會不會想起對方在想什麼,是以問路的名義偷偷拍戲嗎?是以,以勾搭拍攝的名義,後果是善意的人也可能拒絕或害怕陌生人的詢問,一旦社會互信崩潰,每個人都是受害者。
另一方面,它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整個過程被偷偷拍下來卻不知不覺,還發到平台上讓人消費,這次邂逅對任何人都是不舒服的。法律界人士指出,拍攝者與拍攝對象的這種互動,包括主體的外貌、語言、聲音和位置等方面,都屬于主體的社會隐私範疇,在法律意義上應被認定為隐私保護的隐私活動。侵犯他人隐私并支付法律費用。
在呼籲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攝像師的法律責任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正視真正的問題,即相關平台應該如何關閉?在某些平台上,這些類型的視訊非常多且非常熱門。平台負責依法清理這些視訊,也負責處理相關賬号。
據報道,"馬彥研究所"賬号所有者告訴記者,在短視訊平台上開戶有被封口的危險,他已經被封了很多次,"如果封口不重要,開一個新的就可以了。這給平台敲響了警鐘,不能是一封信,更要加大稽核力度,防止此類視訊釋出在平台上,也防止封存号改頭換面在平台上不斷掀起波瀾。
偷竊,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是以,有必要提高精确預防能力,使攝像師無法偷竊。多管齊下,各盡其責,以勾搭的名義為空間會越來越被迫。(王石川)
來源:光明網時代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