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原則、法律特征 | 合同管理内容組成及主要内容 | 資訊系統工程合同的作用 |
合同管理原則:貫穿合同管理的全過程 1、事前預控原則;2、實時糾偏原則;3、充分協商原則;4、公正處理原則。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在自願基礎上達成的協定,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 2、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 | 1、訂立前管理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對承建機關的資格、信譽、履約能力進行預審; 2、談判訂立管理 協助拟定合同條款、參與有關方訂立合同所進行的談判活動、記錄談判内容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備案、參與合同的簽訂活動; 3、履行管理 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及時合理處理和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合同争議、合同違約、合同索賠; 4、變更管理 分析變更原因,如工程設計圖紙、新技術、新材料、新标準等;評估合同變更可能産生的影響;若确實需變更,應盡快做出變更;合同變更,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協定或臨時***換函件是不可取的。特别是服務範圍和費用問題---以書面形式。 注:按合同變更的影響從小到大,應采用如下形式:信件協定(内容簡單,涉及面小)、委托書(影響較小,内容簡單)、正式檔案(修改較大,内容複雜)、重新簽訂合同(變動範圍大,涉及權利與義務)。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簽訂管理;2、合同的檔案管理;3、合同的履行管理; | 1、合同确定了資訊系統工程實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雙方在工程中各種經濟活動的依據。工程目标主要有三方面: (1)工程工期 (2)工程品質 (3)工程價格 2、合同規定雙方的經濟關系; 3、合同是監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利用合同可以對工程進行品質、進度和成本實施管理和控制。 補充:使有關各方互相協調并密切配合,達到預期内完成整個工程;有效地減少各方的争議與糾紛;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降低風險;及時解決。 |
資訊系統工程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 項目索賠 |
1、品質驗收标準; 2、驗收時間; 3、技術支援服務; 4、損害賠償; 5、保密約定; 6、軟體的合法性; 7、技術标準及工程依據; 8、合同附件; 9、簽約資格; 10、法律公證; | 項目索賠具有以下特征: 1、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 2、索賠有利于建設機關、承建機關雙方自身素質和管理水準的提高; 3、索賠是合同雙方利益的展現; 4、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 索賠依據的基本要求: 1、真實性;2、全面性;3、法律證明效力;4、及時性。 監理機關處理費用索賠應依據下列内容: 1、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資訊系統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2、國家、部門和地方有關資訊系統工程的标準、規範和檔案; 3、本項目的實施合同檔案,包括招投标檔案、合同文本及附件等; 4、實施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索賠事件有關的憑證、包括來往檔案、簽證及更改通知;各種會談紀要;實施進度計劃和實際實施進度表;實施現場項目檔案;産品采購等; 5、其他相關檔案,包括市場行情記錄、各種會計核算資料等。 建設機關向承建機關提出索賠的包括以下内容: 1、工期延誤反索賠; 2、實施缺陷索賠; 3、對指定分包人付款索賠; 4、建設機關合理終止合同或承建機關不正當放棄項目的索賠。 索賠事件處理的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2、必須以合同為依據;3、公平合理原則;4、協商原則;5、授權的原則;6、必須注意資料積累;7、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