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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京舉行了結婚儀式,但就在大喜的日子,充當證婚人的梁啟超卻在證婚詞結尾說道:“我希望這

作者:長安黃梅

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京舉行了結婚儀式,但就在大喜的日子,充當證婚人的梁啟超卻在證婚詞結尾說道:“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

聽到老師這樣說,徐志摩此時已經非常尴尬了,因為他的老師梁啟超在證婚詞中,當着所有人的面,幾乎沒有一句祝福語,反而将他和陸小曼狠狠數落了一番,顔面可謂掃地。

而當時發生的這件事情,在文化界引起了一陣騷動,有的人說梁啟超這般舉動,是為了給兒子梁思成出氣,因為徐志摩曾經多次騷擾過他的兒媳林徽因,是以梁啟超才有了這次史無前例的征婚。

其實這種說法并不是主要原因,而梁啟超在自己的家書中,他曾這樣向子女表露過當時的心情,梁啟超寫道:“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證婚,他的新婦是王受慶夫人,與志摩戀愛上,才和受慶離婚,實在是不道德至極,我屢次告誡志摩而無效。”

是以梁啟超本人對于徐志摩的這場婚姻,從道德角度來說,是根本不贊成的,那麼梁啟超為何後來又做了他們的證婚人呢?

原來徐志摩的行為,他的父親徐申如也是堅決反對的,可徐志摩後來苦苦哀求他父親,最終徐申如老先生答應了,但答應歸答應,他卻有一個條件,這便是由梁任公證婚,胡适做介紹人。

就這樣,經過胡适的說清,梁啟超算是當了這個證婚人,但這畢竟不是出于梁啟超本意,因而他便将證婚詞變成了一篇訓詞,用梁啟超的原來來說,将他們“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聞之婚禮矣。”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件事情發生後,梁啟超立馬寫了一封家書,将其寄給自己的子女,其中梁啟超通過徐志摩的這件事情,他告誡子女說道:

“青年為感情沖動,不能節制,任意決破禮防的羅網,其實乃是自投苦惱的羅網,真是可痛,真是可憐!品性上不曾經過嚴格的訓練,真是可怕!我因昨日的感觸,專寫這一封信給思成、徽音、思忠們看看。”

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出,梁啟超借徐志摩一事,其實是想教導子女們培養品性,這便是克制。或許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普通人無法阻止一些事情的出現,例如感情,或者是欲望,但我們是可以選擇克制住的,這也是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差別。

當然,愛本身就是放肆,或許有的人會認為,如果兩個人不能在一起,這便是最大的痛苦,而克制隻會讓自己後悔,是以有的人便不會克制,像徐志摩一樣。

其實這樣的想法是極其錯誤的,人生的路很長,如果任由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野蠻生長,這樣的人生會陷入悲劇,我們從徐志摩後來的婚姻結局也能看出一二。

是以唯有克制,才能帶來人生長遠的快樂,一時的放縱甚至于放肆,隻會讓人生成為悲劇。而梁啟超這樣的教育方式,也經過了事實的證明,他的九個子女,每個都非常優秀,被譽為“一門三院士,滿庭皆才俊”。

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京舉行了結婚儀式,但就在大喜的日子,充當證婚人的梁啟超卻在證婚詞結尾說道:“我希望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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