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巴九靈
一年之計在于春,新的一年,你訂立新計劃了嗎?是習得一項新技能,讀n本書,還是天天跑步,減n斤肉?
又或者,其實上一年的計劃,你一條都沒完成,劃掉“2021”,寫上“2022”,就可以作為新年計劃了?
這樣的計劃(flag),又何必再立呢?
理想中的PDCA戴明循環,是這樣的:Plan計劃—Do執行—Check檢查—Act處理。
現實中的PDCA自欺循環,是這樣的:Plan計劃(我要驚豔所有人)—Delay拖延(年後再說)—Cancel取消(累了累了)—Apologize道歉(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大過年的,就不要騙自己了。
最近小巴看了一本書,名為《讨厭的事打死也不做》(不太推薦閱讀,記住書名就好),收獲了一種逆向思路:與其訂立計劃又做不到,不如列清楚自己不想做的事,然後将它們逐漸從人生中清除。
作者金川顯教還提到了一些原則:
重點在于“想不想”,而不是“能不能”。舉個例子,你“不想”擠地鐵,但是“能”擠地鐵,這種讨厭卻在忍受的狀态會消磨你的激情,放棄抵抗的事隻會越來越多,人生就會變為“我本不想做,但不得不做”。
如果你真的不想坐通勤電車的話,不要考慮自己“能不能做到”,而是去考慮“怎樣才能不坐通勤電車”。
把不想做的事分為“馬上不做”和“将來不做”。今天不想擠地鐵可以立刻完成,不想再擠地鐵卻需要一套方案,換一種出行方式,換一個住處,或是換一份工作——也許你不想擠地鐵背後的真實想法,是不想上班,不想上班的背後又另有原因。
定期整理自己的“不想做清單”。劃掉已經不做的事,這樣才有更多精力集中在想做的事情上。
這張不想做清單,或許隻是另一種自欺,但小巴覺得,不妨一試。重點可能不在于執行清單,而在于制作清單,一遍一遍審視清單,提醒自己不放過那些“細微的不協調”。
于是我去問了問編輯部的同僚們,2022年,他們不想做的事,一起來看看吧~
也歡迎你在評論區裡,說出你在新年裡不想再做的事。
作者 | 巴九靈 | 當值編輯 | 李夢清
責任編輯 | 何夢飛 | 主編 | 鄭媛眉 | 圖源 | V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