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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可否指墓為陵?

文物保護可否指墓為陵?

■笃 鮮

先講一個曆史文化小常識,大陸古代把皇帝安葬處稱為陵寝,比如秦始皇陵、明十三陵,藩王的要稱作墓。可是,廣西桂林全國重點文物保護機關靖江王陵中,卻出現了一處“莊簡王陵”,被學者指出存在“升墓為陵”以及鬥匾寫錯等問題,在社會上引發關注。

靖江王陵是明代分封在靖江的多位藩王的墓葬群,在古籍中一直稱為靖江王墓,民間習慣稱其為陵,于是靖江王陵慢慢成了專有名詞。就某一位藩王的墓葬而言,該文保機關的從業人員表示,确實應該寫“王墓”,寫成“王陵”是出于宣傳考慮。然而,這樣宣傳是不是有些自欺欺人?明白陵和墓差別的人并不會買賬,其他人也不清楚陵比墓高在哪裡。如果是為了和靖江王陵保持一緻,那麼文保機關有必要主動把準确的提法向不規範的方向靠攏嗎?有關部門不妨給出權威解答,也好為其他文保機關提供借鑒。

關于鬥匾問題的回應更加糟糕。圖檔顯示,王墓中一處匾額題寫着“祾恩殿”,這是帝陵的規制,而且格式和字型也不标準,因為“字是當時的上司和來考察的書法家寫的”。這樣的問題出現在國家級文保機關,不僅贻笑大方,還會對文保工作産生負面示範作用。國家級文保機關修繕古建築時都随心所欲,其他機關又将怎樣做呢?

是以,有必要深究,在“升墓為陵”“上司題字”背後,有沒有政績工程的影子。上級主管部門是遲遲沒能發現問題,還是視而不見?文物修繕工作的規劃和稽核機制是否需要完善,怎樣才能保障落實?怎樣才能讓文保工作者受到應有尊重、讓人不必在“務實”和“求真”之間左右為難?

可能有人會質疑,執着于一塊碑、一張匾的本來面目是不是小題大做了?對發展旅遊業來說,改個稱呼也許能夠帶動客流,但可以肯定的是,曆史文化發展演進有嚴謹的脈絡,如果一路錯下去,文脈就像是木闆被逐一替換掉的忒修斯之船,真實的曆史漸漸湮滅,确鑿的知識變得模糊而散碎,到那時,面對各種修舊不如舊的四不像文物古迹、含混其詞的稱謂和定義、越來越離譜的故事和形象,又要如何回答“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裡來,我們走過怎樣的路”的問題呢?

這并非危言聳聽,坐落在河南新鄉的潞簡王墓被今人題寫了“潞王陵”,山東濟甯的魯荒王墓中建立了不該存在的“明樓”……全國多處園寝都面臨和莊簡王墓類似的問題,需要國家加以重視、有所作為。大陸文物保護法要求,“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不改變文物原狀,歸根結底是不能改變曆史的原狀。須知保護好、傳承好曆史文化遺産才是對曆史負責、對人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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