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校園裡師生的熱愛一直是國内文藝作品的主題,而美國就是這樣:他是一位留着臉紅胡子的年輕文學教授,她是一雙大水汪汪的大眼睛的大新生;教室裡的火花變成了卧室裡的熱火花,最終形成了一段短暫而令人失望的戀情,這是1960年代美國肥皂的經典之作。
禁止師生戀愛已成為美國大學的共識
50多年後,美國大學校園裡的師生關系不再被教師的道德準則所允許,也就是說,愛上學生也是違反學校法則的,幾乎所有的美國大學師資手冊都有這樣的規定:嚴格禁止教師"邀請"學生,或者更明确地禁止與學生發生任何浪漫或性關系。
該規則可追溯到1984年,由哈佛大學率先禁止教授(包括教授助理)與他們的直接教學和指導學生之間的浪漫關系,這是美國大學中關于師生關系的第一條規則。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在校園裡沒有直接教學和指導的師生之愛被允許,直到2001年,弗吉尼亞州威廉瑪麗學院的一名教師在一本男性雜志上發表了一篇關于他與一名已婚學生的婚外情的故事,這對公衆輿論産生了巨大影響,對教師性騷擾指控的擔憂導緻學校決定禁止師生關系。 在美國大學裡,第一次沒有直接指導的師生無法墜入愛河。它很快被許多美國大學采用,尤其是私立大學。
其實,禁止師生之間愛的根本原因在于師生之間的權力不平等,如果讓師生去愛,有權力的老師(分數、推薦等)可能會濫用權力,對沒有權力的學生進行性脅迫,而易受傷害的學生有時不得不屈服,兩性之間"雙方同意"的關系是權力不平等的人之間難以存在的。 是以禁止師生之愛的本質是防止濫用權力。
奧巴馬冒着"推翻"的風險,因為老師和學生墜入愛河
禁止師生戀愛的另一個原因也是為了防止學生在戀情破裂後虛假報告教師性騷擾的指控。本來是一廂情願的師生戀愛,一旦感情糾葛,弱勢一方的學生可能出于報複目的起訴老師。據加州教師協會稱,從1992年到1998年,有34起學生因為與教師關系破裂而虛假舉報教師性騷擾的案件,由于法律規定雇主也應對員工的性騷擾負責,許多大學為了各方的利益而不得不禁止學生和教師處于危險之中。出于同樣的原因,許多美國公司的員工手冊都有類似的規則,規定員工不能墜入愛河,特别是在具有上級或從屬關系的員工之間,并且其中一方必須在發生外遇時辭職。
有趣的是,現任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也陷入了"師生之愛"的深淵,2008年美國大選被媒體指責為師生事務,當時奧巴馬夫婦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相遇,當時奧巴馬還是暑期實習生,而米歇爾已經是該公司的執業律師和他的實習導師。好在兩人相識于20世紀80年代,師生戀愛在美國被禁是後來的事情。在今天的美國校園裡,隻要師生關系公開,學校懲罰的不是學生,而是教師,他們比學生擁有更多的機構權威。任何有這種師生關系的教師,如果被發現,将被解雇或解雇,但留任的除外。
禁止師生之愛并不意味着阻礙愛的自由
你可能會問,寫在這裡,禁止師生相愛是愛情自由的障礙嗎?正如兩家公司的高管無法傳達彼此公司的秘密并不妨礙言論自由一樣,美國大學禁止師生之愛在特定情況下限制兩種特定職業之間的愛情,如果師生之間有真正的愛情直到去世,其中一人可能會辭職或辍學。如果你選擇繼續教學或學習,你必須告别這件事。
在美國,這不僅是對大學師生的要求,也是對許多專業人士的要求,如醫生和病人、律師和客戶、神父和教會成員等,不能戀愛或有關系,如果發現,律師或醫生将被吊銷執照,這主要是為了避免對方的權力可能帶來的脅迫。如果醫生和病人或律師和客戶互相看,如果他們想墜入愛河,他們必須首先終止醫患或律師客戶代表,有時必須以書面形式。
我在這裡,我想起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那還是孤身一人,一年因為跨境收入使得報稅變得極其複雜,不得不請律師照顧,于是找到了雅雅的父親(當然沒有雅雅),在他的辦公室裡第一次咨詢結束時,他突然說:"我不能接你的案子, 我仍然推薦同樣有經驗的xx來代表你。我非常驚訝地聽到他繼續說:"你今晚有空嗎?"我們一起吃飯好嗎?"我停頓了一下,然後我意識到...是以,每當雅雅問我怎麼看父親時,我都這樣解釋:當你的父親為了有機會娶媽生下可愛的你,連送上門的錢都賺不到 . . . . . .
作者:心路獨舞
作者在美國的一所大學工作,并為各種國内媒體撰寫有關美國問題的專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