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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一個叫小孟的男孩殺死了自己的同班同學小何,隻是和自己老師談的一場不倫戀,為了獨占老師王某麗,争風吃醋下,發生了這樣的

作者:茉茉觀察

貴陽一個叫小孟的男孩殺死了自己的同班同學小何,隻是和自己老師談的一場不倫戀,為了獨占老師王某麗,争風吃醋下,發生了這樣的慘劇。

小孟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從小就缺少了母親的關愛。在這個沒有母親的性質體貼環境下成長,他一直在通過各種方式彌補自己對母愛的渴望。在他16歲時,他就談過一個大自己50歲的女友。

和足以做自己奶奶年紀的人戀愛,小孟并不覺得怪異,相反他還甘之如饴,這讓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也正是這樣,小孟與比自己大上許多的女性相處時,也總将某種内心的安定當做所謂愛情。

2006年,17歲的小孟從原先的學校轉到了貴陽某中學的文科15班。15班的班主任王某麗是個具有20多年教學經驗的女老師,不光講課優秀,還因為長期教國文的緣故,極其有氣質。

對待小孟這個新轉學來的同學,王某麗也是極其照顧的。怕他無法适應新的學習環境,便經常叫他到辦公室談心,時常問問小孟的與同學們相處的近況。王某麗無微不至的關懷讓小孟很快就适應了新的學習生活環境,可也正是王某麗這樣的關懷,讓小孟也将這種關愛轉成了愛慕。

一天晚上,小孟借着談心的幌子,對王某麗傾訴了潛藏在自己心靈深處的那一份愛慕。或許在大多數老師看來,可能會覺得隻是孩子将對自己職業上的仰慕當做了喜歡,然而王某麗雖事業成功,但情感一直空虛。

她自從與丈夫離婚,便再也沒想過去找個男人重新開始新生活。或許也是一直撫養同樣身為單親家庭的兒子的關系,她對班級内的單親家庭孩子不自覺就帶了些同情。在小孟的窮追猛打之下,王某麗竟真地與他談起了戀愛。

與小孟接觸過後,她也覺得這個孩子的思想超出她想象的成熟,兩人相處也越發融洽。對外,小孟認了王某麗做幹媽,經常跑到王某麗家補課,但實際上他卻是在和王某麗約會。甚至,他還和王某麗隻比自己小兩歲的兒子處得極好,平日更是以兄弟相稱。

然而,少年的愛慕總是夾雜了諸多的不理智。雖然王某麗與小孟在私下是戀人,但王某麗也還是他們這個班的班主任,對待同學的關心自然是少不了的。可占有欲極強的小孟卻并不樂意王某麗将對自己的關懷分給别人。

尤其,班上一個叫小何的男孩還與王某麗走得尤為近。這個小何雖然父母并未離婚,卻每天都在争吵不休,說是為了不影響小何的學習,可實際這樣強行維持的感情卻讓小何更加受傷。

而王某麗對小何的關心似乎也超出了正常的範圍,與小孟一樣,他也經常跟着王某麗回家補課。這些都讓小孟産生了危機感,一日小孟更是在王某麗家中與小何意外相遇。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的小孟氣得當場發作,而王某麗卻哭着和他說是小何在糾纏自己,而這下小孟與小何也算徹底結下了梁子。

終于在2007年的9月26日,積攢了許久的憤怒再一次湧上了心頭,他提着一柄尖刀找到了小何。将他堵在小何自己家,小孟趁着沒人手起刀落,幾刀下去小何便倒在了血泊中。

而據小孟的同班同學們說,就在案發的前一天他才剛過完自己18歲的生日,兩人平時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不對付,小孟還在生日慶祝時揚言要殺了小何,大家都當是小孟的一時氣話,也都沒有當真。

而小孟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在其同學為他進行生日慶祝時,小孟就已經表示要殺死小何,此一項說明其早有預謀,主觀上殺害小何故意明顯,客觀上小孟又在第二天用尖刀對其實施殺害并既遂吧,造成了小何的死亡結果是以其故意殺人罪名成立。

同時,雖然當時案發在2007年,還不存在現在新修訂《刑法》中的14至17周歲未成年人依然需要為其例如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惡劣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規定,但其本身在18歲生日後的第二天将小何殺害,此時他已經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也應當為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經法院審理,小孟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而作為制造小孟與小何沖突的始作俑者王某麗,由于并沒有證據證明其指使或參與此起故意殺人案,是以也無法對其定罪。但她的行為本身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其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也讓她失去了成為人民教師的資格,其污名也還将為自己的家人帶來不幸。

貴陽一個叫小孟的男孩殺死了自己的同班同學小何,隻是和自己老師談的一場不倫戀,為了獨占老師王某麗,争風吃醋下,發生了這樣的
貴陽一個叫小孟的男孩殺死了自己的同班同學小何,隻是和自己老師談的一場不倫戀,為了獨占老師王某麗,争風吃醋下,發生了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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