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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中央法院獎勵老萊房産,舉報人最高可獲313萬元獎勵

作者:極目新聞

劉偉瑞,極地新聞首席記者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釋出獎勵通知書。根據通知,被法院處決的人,如果向法院提供其有效财産的線索,并幫助法院執行,可以支付實際執行金額的5%的獎勵。極端新聞記者了解到,田佳麗的未償金額高達6261.89萬元,也就是說,舉報人最多可以獲得313萬元的獎勵。

青島中央法院獎勵老萊房産,舉報人最高可獲313萬元獎勵

獎勵公告

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衆号獲悉,被處決者田佳麗出生于1964年。由于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已經生效,但田家立拒絕履行現行法律文書所确定的支付義務,申請人向青島中央法院申請釋出執行獎勵的公告,以征求被處決人的财産線索。

青島中央法院還表示,凡法院向被執行人提供有效财産線索(排除已獲得的線索)幫助法院落實到位的,按實際執行的5%的獎勵。

據悉,田佳麗的未償金額高達6261.89萬元,也就是說,舉報人可以獲得高達313萬元的獎勵。

2017年,山東營某公司與青島某貿易公司簽訂原材料采購合同,田佳麗作為擔保人,根據裁判紙網的查詢,同意從一家貿易公司購買價值1.37億元的原材料。該貿易公司随後就延遲付款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責令田佳麗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内清償原告6481.85萬元的購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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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決田佳麗應在十日内還清欠款。

但田佳麗并沒有在十天内還清貿易公司的收購價款。青島中科院對田佳麗的銀行存款、車輛登記、工商登記、不動産登記等進行了調查,發現他沒有财産可執行。同時,法院也限制了田家立的消費。此後,根據司法檔案網絡記錄,法院多次調查田佳麗的資産,但仍未能全額還清。

随後,目光敏銳的記者聯系了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從業人員表示,本次獎勵公告屬實,是申請人向法院申請發出獎勵通知。法院将對舉報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的資訊保密。

通過天眼調查,記者發現,田家立不僅卷入了這起訴訟,公司以他的名義還被指控金融借貸、典當、私貸等問題。田佳麗共涉案28起,其病史記載25次,涉案總金額共6.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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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佳麗有多個期末案件和未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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