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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建立一個領先的區域!讓我們來看看未來五年浦東法治政府将如何建設

作者:新聞

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十四五"規劃。

依法治國政府建設是全面推進法治的重點任務和主力工程,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局戰略的高度定位法治,實行法治,開創了全面法治的新局面。十九屆全國代表大會四中全會、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會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堅持建設法治國家。 一個法治的政府和一個法治的社會。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到2035年,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現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為科學規劃和推進"十四五"期間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確定各級政府依法治國、從嚴執法、執法公正,建構人民群衆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真正把法治作為城市核心競争力的重要标志, 為推進全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态文明建設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結合浦東新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十三五"期間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形勢

"十三五"期間,浦東新區積極推進依法治國,加大力度推進依法治國政府建設,在浦東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有效發揮了法治的積極作用,被授予首批國家級政府法治建設示範區。

(一)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加強頂層設計

"十三五"期間,浦東進一步完善了依法治國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成立了區委建設法治委員會上司小組,加強了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上司。各級黨委要認真履行上司法治建設的職責,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聽取有關報告。根據區委制定并頒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浦東法治區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關于貫徹實施浦東新區法治社會建設的意見》的兩份檔案, 區人大和區政府分别制定并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決定》和《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2017-2020年)》。帶頭在城市實施法治建設責任制、法治建設責任制和基層黨建、黨風廉政、說服責任制的落實、推廣、監督、考核。

(2)圍繞浦東改革開放大局加強制度供給

"十三五"期間,浦東緊緊圍繞自貿區、科技中心的國家戰略,制定了《浦東新區關于實施上海市企業戶口登記管理辦法實施意見》、《浦東新區"六雙"政府全面監管實施辦法》等多項全面改革配套檔案。 (臨時)。浦東誕生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舉措,并通過制度化和法治得到複制和推動。2019年,國家首個市場準入"一業一證"改革,2020年11月,國務院準許"浦東新區"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大幅降低産業準入總體成本,浦東自主創新成為國家改革試點。

(3)高品質發展服務,加強法治營商環境建設

"十三五"期間,浦東重點深化"放開管理服務"改革,努力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推進全鍊條優化審批,率先實施"證書分離"改革,推進企業注冊資本認定制度、企業名稱承諾制度、企業居所承諾制度等商業體制改革, 以及企業注冊的簡單取消。推進全過程公平監管,建立"雙通知、雙回報、雙跟蹤"許可機制和"雙随機、雙評價、雙公示"協同監管機制,充分發揮中國(浦東)知識産權保護中心的作用,率先建立知識産權"四位一體"綜合管理體系。推進全周期服務更新,在全市率先推進"一網通",建立"一窗驗收、分級審批、一發證書"一卡通"一期視窗服務模式,率先探索企業專屬網頁、遠端身份認證、智能審批等改革試點。加強法治營商環境宣傳,制定我國首份法治營商環境白皮書,系統展示浦東新區首審制度成果。

(四)推進治理能力建設現代化,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十三五"期間,我市率先開展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試點,形成了"1加5加1"的重大行政決策體系。積極披露超過21萬條政府資訊。全面推進全面執法改革,實作市場監管"五位一體"制度改革。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制",建立健全"六雙"區級綜合監管體系。建設城市營運綜合管理中心,建構利用大資料、人工智能等資訊技術的城市營運綜合管理系統。加強行政複議的規範化水準和響應能力,行政主管人員出庭率逐年提高。完善多元争議解決機制,推動浦東新區建立綜合争議解決平台,實作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動"案釋"制度的實施。開展"青年啟航法治課堂"、"打開憲法之門"、"樂環顧四周"等青年法治宣傳教育項目,廣大國家從業人員依法進一步增強了行政管理意識和能力。

二、"十四五"期間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指引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共十九大、十九、三、四、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支援浦東新區高層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司地位的意見》, 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積極營造開放透明、穩定、可預測的法治環境,帶頭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浦東新區實作更高層次的改革開放提供優質的法治保障。

(二)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集中統一上司。牢牢抓黨上司,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充分發揮黨在全局統籌協調各黨上司中的中心作用,把黨的上司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

堅持習近平法治理念。深入研究貫徹習近平的法治思想,習近平的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政府建設的各個領域,全過程,系統總結利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新時代的應用,不斷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發展。

- 堅持以人為中心。堅持建設法治政府,為民治國,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切實建設展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的政府, 并增強了人們的擷取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堅持全面推廣。我們将繼續推進法治、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堅持建設一個法治社會,建設一個法治、法治、法治的政府社會。堅持放眼全球,放眼前瞻性,走出一個符合法治特色和規律的超大型城市政府建設道路,推動制度設計與實踐探索相結合。

-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标導向。聚焦區政府關注,展現人民群衆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強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注重提高全市能源水準和核心競争力,聚焦、補闆、強化弱點,切實提升法治政府建設的時代性, 針對性強,有效。

- 堅持從浦東出發。根據區域情況,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法治建設全過程、人民群衆需求變化等綜合因素,借鑒國内外等省市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有益經驗, 一步一個腳印,長期努力確定系統的設計行之有效,實用實用。

(三)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政府活動将全面融入法治軌道,改革與法治将統一協調,責任明确、依法治國的政府治理體系将高效運作,依法治國政府建設将為浦東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先地區奠定堅實的基礎。

——進一步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以國際規則為标準,加快制度開放步伐,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授權,為國家改革開放提供浦東樣本,使浦東成為更高層次的改革開放先鋒。

——結合浦東建設全區經濟功能專區,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建設定位要求,建設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加強重大制度創新全關聯和關聯支援, 使浦東成為自主創新發展的時代标杆。

——切實維護公衆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進一步提高政務透明化、決策參與權、服務效率,加快經濟治理、社會治理、城市治理和治理體系有機銜接建設,使浦東成為現代城市治理的典範。

三、"十四五"期間,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1)加強高層次系統供給,為高品質發展提供新動力

1.以浦東新區法規為指導,確定改革和發展。建立健全适合支援浦東大膽創業、自主改革的法治保障體系。按照國家有需求、上海有需要的原則,浦東有條件,主動行動,積極行動,善用立法授權,重點抓好"一業一證"規定,市場主體退出、知識産權保護、場外執法、生物制藥産業發展、企業破産等領域推進立法工作。對于浦東新區需要先試改方案,加快起草立法研究。

2.建立健全浦東新區立法監管機制。在落實主導部署區域重大任務的基礎上,推進浦東改革創新實踐探索,加快建立健全浦東新區法規和上海地方性法規及浦東分會相關工作機制和流程,形成城市聯合力量。完善立法需求收集機制,深入論證立法需求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浦東高層改革開放法治保護的迫切需要,按照"開批、備批、研究批"的要求,圍繞改革開放高層次動态調整法律保護需求項目清單, 産業創新發展、資源要素配置、現代城市治理等領域,不斷提高法治保護品質需求。根據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及時向市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制定浦東新區法規、上海市地方法規浦東分會的要求,及時要求市政府制定政府法規,調整或暫停适用部分法規的規定。加快制定先進先試管理措施工作程式。建立浦東新區管理措施轉化為規章制度的正常工作機制。

3.加快實施高層機構開放。充分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驗場"的作用,主動按照CPTPP等國際規則标準,充分利用中央授權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授權,創新具有較強國際市場競争力的開放體系。圍繞國家重大戰略的實施,完成浦東新區"十四五"重要任務,滿足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新期望,重點圍繞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産業更新、城市功能優化、治理現代化等重點領域,研究出台綜合配套改革檔案,為法治論壇提供更有力保障 越來越深層次的開放性。

4、加強改革制度的制度整合。探索開展全面改革試點,推動改革從單項政策向系統改革拓展。需要制定的改革政策充分展現了改革内容涉及的各方面的制約因素,同步調整優化了相關領域的具體制度,保證了改革的協調推進。改革政策具有根本性和重要的牽引力作用,同時落實相關配套制度,形成政策體系,確定改革政策有效實施。

5.加強改革制度的前瞻性、系統性研究。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區政府工作重點,開展法治保障研究,同時增加改革創新體系供給,正确處理新形勢下改革與法治的關系。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和公益律師制度,增加專家顧問參與政府法治研究和法律事務,不斷增強專家顧問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主動性和動力。加強調研指導,及時總結法治政府建設中的典型案例,通過觀察會、交流會、交叉學習、法治教育訓練等形式推廣優秀典型案例。

6.細化和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深入落實國家和城市重大行政決策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讨論和決策法律程式,進一步細化相關決策程式,強化決策過程的剛性限制。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釋出和動态調整機制。重大行政決定合法性審查機制的全面實施,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違法性審查,不得報送審議。進一步完善公衆代表、專家、媒體等出席政府相關會議和政府開放日的制度,拓寬公衆參與政策制定、評估和監督的管道。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充分發揮外部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

7、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回報和評價跟蹤制度。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調整程式,未經法定程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中止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加強對年度重大行政決策清單所列事項的後續檢查。加強決策後評估。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終身問責制度和問責機制,将重大行政決策情況作為決策機關及其上司人員考核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8.加強規範性檔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嚴格執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公開征求意見、評價論證、合法性審查、決定集體審查、公開釋出等制度。堅決防止越權發證、過度發證、非法發短信。建立程式完整、權利責任一緻、互相對接、高效運作的檔案稽核機制。建立健全規範性檔案審查清理長效機制,使對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必要的、糾錯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及時修改廢止。推進行政規範性檔案數字化管理,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水準。

(2)營造一流法治商業環境,樹立國家改革新标杆

1、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創新舉措。發揮營商環境評價的引領和監督作用,以評價和促進建設,評價和促進卓越,推動浦東營商環境舉措更加務實有效。我們将繼續加強營商環境建設,進一步推進企業創業、市場準入、項目建設、融資信貸、通關便利、産權保護等營商環境重點領域的改革,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在業務發展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完善适合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财務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我們将穩步推進金融創新,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準,改善金融法治環境,适應科技企業孵化、成長、成熟、衰落的全生命周期過程。加強上海自貿試驗區與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雙關聯",通過制度創新促進科技創新,積極探索有利于全球協同創新的法制化路徑。聚焦"中國芯"、"創新藥"、"藍天夢"、"未來汽車"、"智能創造""資料港"人工智能等重點産業領域,探索定制化改革措施,重點破解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制度瓶頸。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降低相關行業的機構交易成本。

3、加快建構統一、開放、競争的市場體系。在外商投資準入前,全面實行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我們将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的财産權,依法平等保護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公平競争審查制度,凡是市場準入、産業發展、投資、招投标、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标準等規範性檔案等與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相關的政策措施,在出台前必須經過公平競争審查。全面清理和廢除阻礙國家單一市場和公平競争的現行法規和做法。公平競争審查制度建立後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評估實施效果和對市場競争的影響,并根據評價結果加以改進。我們将全面實施将商業環境優勢翻倍的行動計劃。大力加強法治保障社群建設,優化營商環境。

4、幫助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建立與國際投資和貿易規則相聯系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搭建涉外法律服務支援平台,依托各類國際展會等開窗,支援各類法律服務機構開展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務。支援将法律服務拓展到經濟發展新興領域,積極适應産業跨界融合發展、商業模式創新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求,更好地發揮制度創新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的綜合作用。為配合浦東現代産業體系建設,大力聚集具有全球服務能力的法律服務機構,同時推進配套改革,支援業務。推動國際知名仲裁機構、争議解決機構進入浦東,探索國内外法律服務機構多元化合作模式。

5.加強知識産權的快速協調保護。深化中國(浦東)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功能建設,完善知識産權快速協調保護機制,加強全鍊條知識産權保護,為權利人提供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管道。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四輪驅動"模式,實作司法保護、行政保護、仲裁調解和社會監管。加強行政司法高效銜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知識産權行政保護。打擊危害群衆利益、危害生産生命安全、阻礙創新發展的違法行為,保護财産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在優化多元争議解決機制的同時,要發揮積極調解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知識産權保護自律和資訊溝通機制,推動形成社會治理模式。

6、防範和化解經濟領域重大法律風險。按照中央、市委關于預防和解決經濟領域重大風險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時發現重大法律風險,增強防範和解決重大法律風險的能力和水準,防止國有和集體資産的損失。結合浦東市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重大法律糾紛處理機制、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和法律風險定期調查起訴機制,完善事後防控長效機制,加強民間經濟重大法律風險科學調查和調查工作, 搭建重大法律風險防控平台。

(三)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職能,探索高效治理新途徑

1.完善更加系統、高效的政府責任體系。按照國家和市政機構改革的要求,結合浦東市實際情況,不斷優化政府職能配置,努力建構制度完整、規範科學、高效運作的區級機構功能體系。進一步明确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結合"放手"改革,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态環境保護等功能。更加注重運用法律和制度,遏制對微觀經濟活動的不當幹預。加強各部門在各領域權力下放、管理銜接、關聯服務的協調。完善部門與城鎮協調工作機制,不斷推進基層減負、減力、賦能。完善清單管理制度的實施,完善政府部門職權清單、行政備案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政府資金和行政事業清單、行政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配套事項清單等制度和動态調整機制。

2、全面深化"一業一證"改革。積極落實國務院"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全面推行"證分離""多證統一"。探索試點商業登記确認制度和市場準企業承諾進入制度。全面深化政府資料共享,實施跨部門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率先建立行業一體化許可體系。針對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加強行政審批改革,建立通知承諾與信用監管相銜接機制。不斷清理不必要的中介服務和各類審批性管理措施,降低準入門檻,嚴防違法亂碼審批和變相審批。

3.深化全面監管改革創新。全面推進"六雙"政府全面監管,探索責任明确、分工合作的行業綜合監管體系建設。推進以動态、信用、風險、分類為核心的監管方式,全面提升風險防範化解能力。探索審批、監管、服務融合的因子管理模式,建構基于信用的全新審批監管機制。我們将利用大資料、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探索主動發現、智能預警、自動排程、閉環管理的智能監管平台,努力建構協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風險防範和事後監管體系。依托"12345"公民服務熱線,研究建立以社交媒體為平台的"公民建議政府快速反應"機制和政民溝通機制。

4.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數字化轉型。全面拓展"一網做"服務領域,提升"一網辦"水準,推動業務流程轉型,政府服務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基本實作"一網一"。深化智能審批,探索開展智能審批的相應事項,實行自動處理,無需人工幹預,實作即日起審批,即審批,有效提升企業群衆的便利性。全面推進城市"一網"運作,推進系統內建和資料采集治理,形成資訊共享、互相推動、快速反應、聯合作戰的指揮處置機制。加強公共資料統一管理和應用,建構主體多元、權利責任明确、标準完善的公共資料治理體系。探索建立利用網際網路、大資料、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

5、均衡配置設定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完善"區、街鎮、村"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公開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目錄。原則上是交易管理服務,應引入競争機制,從社會購買;發展并拓展"網際網路+公共法律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公衆的擷取意識和滿意度。

6.依法推進多層次、多學科治理。建立健全街道城鎮法治建設的上司體制和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基層法治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協調協調、監督、檢查職能,推動落實基層法治建設任務。引導律師積極參與居民村(社群)法律顧問工作,協助村委會提高城鄉法治社群治理水準,為"家門口"的居民村民提供法律服務。堅持法治與自治有機結合,完善民事公約、村規盟、行業規章、集團章程等社會治理規範體系。實施"法治領袖""懂法人"教育訓練項目,廣泛促進人民群衆參與社會治理。深入開展城區法治、街道和城鎮法治建設、法治學校示範學校、廉政守法企業等活動,打造民主法治模範村(社群)。

7.完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管理制度。依托全市運作"一網管理"平台,建構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立智能風險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加強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分級分層治療體系,強化急救救治。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會治理,按次區域分類評估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實行分級分類防控。積極适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勢,做好本地區防控疫情相關政策措施合法性的審查。完善資訊公開、媒體和網際網路管理體系,提高輿論引導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與戰備相結合的醫療保障長效機制,加強應急醫療保障。完善應急保障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機制。探索建立特殊人群、特定疾病醫療費用免征制度。

8.建立健全法治突發事件防控體系。深化隐患管理,完善預報預警機制。根據危急情況分類進行應急處置,堅持應急處置的目的性和合法性的統一,避免實際情況與處置措施強度失衡。完善整體突發事件和專項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針對性強、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完善工業園區、城鎮、村(社群)應急處置組織體系,促進村(社群)依法參與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置。加強應急資訊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輿論應對機制。我們将依法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如利用緊急情況提高價格、囤積古怪、造假謠言、作虛假銷售等。加強應急響應法律法規教育訓練。

9.加強節能和生态環境保護。全面落實當地節能環保要求,嚴格執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環境資訊公開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生态保護紅線制度和生态環境損害補償制度。開展綠色出行行動,倡導綠色低碳出行理念,促進經濟綠色發展。加強環境保護立法,嚴格制定和實施地方生态環境保護标準,積極建構生态安全綜合體系。全面開展上司幹部自然資源資産流失審計,嚴懲嚴重破壞生态環境的行為。

(四)推進行政執法、精準、科學智慧全面融合,為城市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福祉築起新屏障

1.深入推進全面執法改革。統籌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的配置設定,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推進行政執法隊伍進一步整合,進一步探索落實跨領域、跨部門一體化執法。推動行政執法力度下沉,整合組建街道城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實作城鎮"一隊治安執法"。加大執法人員、資金、資源、裝備等向基層傾斜。完善有效對接、資訊互聯共享、事前協調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責任明确、分工明确、高效運作的行政執法協調協調機制。

2.加大重點領域的行政執法力度。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加強對商品品質和市場秩序的綜合管理和執法監管,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市場環境。加強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态環境、安全生産、交通安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野生動物保護等與群衆切身利益相關的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依托"一網管理",全面分析投訴舉報、輿論,及時處理問題,影響廣闊,群衆關注,高風險地區,執法監管領域。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處理機制,確定群衆舉報的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有效的查處。

3.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和機制。全面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策法律審計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執法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質和檔案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基本标準。完善和創新執法方式,加強行政引導、行政激勵、行政調和等非強制性行政手段的使用。完善行政執法案件指導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風險防控機制,提前預警确定執法風險。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對接機制,完善溝通、線索轉移、案件協同調查、資訊共享規範,實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動。

(五)推動完善預防和調整社會沖突糾紛綜合機制,為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安全基礎

1.完善沖突糾紛解決機制。發展新時代的"楓橋體驗",暢通規範群衆訴求表達管道,協調利益,保護權益,積極引導人民群衆依法維權,化解沖突糾紛。建立健全社會沖突預警機制、意向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濟機制,加強依法處理和處理群體性事件的機制和能力。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幹預機制,完善婚姻家庭糾紛防轉機制,有效遏制婚、家庭糾紛引發的重大刑事案件。積極探索公證,參與預防和解決重大社會沖突糾紛。推進律師調解工作,探索建立不同專業領域、不同執業年限、執業經驗的争議解決律師庫,有效提升律師參與專業争議調解工作的規範化管理。推進非訴訟争議解決中心建設,打造"一站式"争議解決平台。完善政府與媒體、公衆溝通的公衆事件應對機制,及時、準确地釋出相關資訊,防止沖突糾紛蔓延。

2.全面推進行政審查體制機制改革。完成行政複議制度改革,建立行政複議機構、人員編制和工作任務,提高行政複議人員綜合素質,落實辦案場所、工作經費、辦案裝置等相關保障,到2022年基本形成公正、統一、高效的行政複議工作制度。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專業化、資訊化,完善案件審理機制和工作保障機制。完善行政複議委員會制度,探索利用和解、調解、聽證等方式,推動行政争議實質性解決。暢通行政複議申請管道,實作不同層面案件分類,加大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複議決定和行政複議意見、提案實施監督機制。

3.全面建立多學科多層次人民調解制度。協調協調各方資源,全面提高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水準和品質。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醫患沖突、交通事故、勞動争議、物業管理糾紛等特定行業、專業領域的作用,促進當事人平等協商,公正解決沖突。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關聯工作制度,積極推進大規模調解工作格局建設。

4、加強函訪規範化建設。深化函訪制度建設,完善函訪聽證、函訪查詢規範化制度,確定依法、程式合理合法地取得合理合法的申訴。規範來信訪手續,暢通群衆訴求表達管道,協調利益,維護權益,維護來信訪秩序。優化來信訪管道,推廣網上收信、走訪制度,及時解決群衆的合理需求。嚴格執行上訪分離,完善依法結案函訪制度,推動通過法律管道對上訪和上訪進行分類,引導群衆依法解決沖突糾紛。

(六)加強對行政權力的限制和監督,團結一緻力量,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

1、不斷完善行政權力限制監管制度。突出黨内監督的上司地位,推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機制、民主監督、行政監督、監督監督、司法監督、群衆監督和輿論監督互相整合協調,形成聯合監督力量。我們将認真學習和處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的有關政府審議情況,認真研究處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健全知情的政治機制,政府有關部門定期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為友善政協委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自覺接受并配合監察機關開展的監督工作。

2.加強執法監督。加強覆寫各區鎮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制度建設,加強全方位、全過程監督,提高執法品質。開展行政執法案件檔案評估,建立長期常态化評價機制。完善執法錯誤糾正和問責程式,加大執法不作為、擾亂秩序、選擇性執法、牟利執法等責任人的問責力度,落實冤假錯案追究責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機構内部人員幹預和辦案記錄、通報和問責制度。

3.注重規範行政響應工作。做好依法依法辦法庭行政訴訟案件,支援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審理行政案件,尊重和執行法院有效判決,落實和回報司法、檢察建議。促進司法行政機關溝通研究,進一步增強源頭治理能力,推進行政糾紛實質性解決,逐年降低全區行政訴訟失敗率。不斷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努力實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答辯率達到100%。推動行政機關官員出庭聽"三位一體"評論常态化、制度化。完善行政響應考核評價機制,開展行政機關行政響應人員專業能力教育訓練。

4.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建立健全政府内部正常的、長效的監督機制,明确監督主體、監督内容、監管方式、違法不正當行政行為的處理、問責等。完善政府内部權力限制制度,實行财政資金配置設定使用、國有資産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移、公共工程建設等集中權力的分權、分權、分權、分級授權和定期輪崗。建立健全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監督制度,實作審計的全覆寫。

5.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行為投訴登記制度,開放舉報箱、電子郵箱、熱線等監管管道,建立健全政府咨詢投訴舉報統一平台,便利群衆舉報投訴,依法查處違法行政行為。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的監管作用,加強與網際網路等新興媒體的互動,重視網絡監管的使用和規範化,建立健全網絡監管監測、收集、研究判斷、處置機制,及時查處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行為, 解釋,依法處理并給予回報。

6.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決策部署和《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全面推進政務标準化開放标準化建設,推進目錄開放、流程标準化開放、平台開放便利化,建立統一的公衆标準體系 政府服務标準。打造資訊透明的"陽光政務",堅持以公衆為規範,不公開為例外,全面落實決策、執行、管理、服務、成果"五開"的要求,積極推動全過程運作、全過程政府服務開放。加強政務在行政權力配置、優化營商環境、應對突發事件等重點領域的政務公開,加強政策解讀、關切應對、平台建設、公衆參與、考核評價等,切實保障公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法力度, 更好地發揮政務公開的作用,促進新時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四、"十四五"期間浦東新區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上司

充分發揮各級黨委上司的核心作用,堅持黨的上司、人民當家作主、法治國家有機統一,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區域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運用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監督、考核、獎懲,切實把黨的上司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的統一上司下,謀劃落實依法治政府建設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依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排除制約依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的障礙。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結合地區實際情況,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在突破中發揮帶動作用,全面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完善依法推進行政管理的上司體制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建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首的依法行政管理協調機制,統一上司法治政府建設。嚴格實行依法行政彙報制度,每年各級政府向同級黨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級政府彙報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向同級政府和上級政府部門彙報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并通過媒體,政府網站和其他公衆。區政府常務會議定期聽取依法行政報告,及時解決本地區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任務和措施。

3.應協成法治的第一人員的責任

認真貫徹落實浦東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責任制規定》,黨政主要幹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大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将法治政府建設納入考績名額體系,并将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行職責納入年終報告。對第一責任人職責未盡職盡責的,一年内發生多起違法嚴重行政案件、嚴重社會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本地區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确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人文取向

加強法治下專業隊伍建設,完善法律保護人員的培養、選拔和使用機制,把法治觀強、法治好壞作為衡量幹部道德才幹的重要标準;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提拔法治訓練有力、依法能力強的幹部。有嚴重特權觀念、法治觀弱的幹部,要批判教育,督促整頓,依法嚴肅處理嚴重問題和違法違紀行為。

(五)加強政府從業人員對法治和依法管理能力的思考

完善上司幹部學習法制,把憲法納入黨校、行政院校的必修課。制定中央小組理論學習計劃,每年至少安排4次法治課題學習,組織開展人民法院聽證活動。在政府從業人員普遍開展憲法教育,開展各種形式的公務員法律活動時,運用學習法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務員初期教育訓練和崗位教育訓練中的法律知識教育訓練力度,将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憲法和法律法規納入教育訓練考試内容,将法律知識考試作為通過初期教育訓練和崗位教育訓練的标準之一。

(六)深入推進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區建設

鞏固和深化全國法治政府示範區建設成果。堅持建立和促進推廣,以示範帶發展為主,在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以中央法治辦公室每兩年組織一次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建立活動,以抓手、标準表為準,建立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短闆"整頓到位,"長闆"總結加分到位, 拉伸闆,以補充短闆競争模式。要着力解決共同困難的問題,認真梳理、研究、深化,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七)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科學規劃實施"八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進一步提高群衆的法制意識、學習意識、守法意識和使用意識,增強社會各界對法治工作的認識和認識,為法治政府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我們将深化國家從業人員和青年等重點目标的法治教育。突出憲法研究宣傳教育。廣泛深入地開展《民法》普世法,有效推動《民法典》的實施。深入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一般法責任清單制度,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案件解釋制度。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法治主題公園(廣場、長廊)等法治文化陣地和設施建設,開展内容豐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法治群衆文化活動。加強應急響應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務。

(八)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評價和監督

各級黨委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上司班子和幹部績效的重要内容,納入績效考核名額體系,充分發揮考核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各級政府黨組織及其部門應當上司和監督本機關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決查處違法執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度的監督檢查,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定期開展檢查和專項檢查。

來源:浦東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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