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中午喝酒晚上開車被查,一個是酒駕見到交警停車換座,1月17日和1月18日晚,青島高新區交警三中隊在同一路口查獲了兩名酒司機。
1月17日晚,青島高新區交警三中隊在龍海路繡海路路口設卡時,查獲了一名酒司機。這名酒司機表示,他中午參加朋友孩子百日宴時喝的酒,酒後一直在家睡覺。當晚,他覺得已經醒酒了便開車上路。經檢測,他血液内酒精含量為20mg/100ml,民警依法對其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

1月18日晚,青島高新區交警三中隊在同一路口設卡時,發現一輛轎車行駛至執勤點不遠處時突然停下,駕駛室和後排兩人進行換座,民警立即上前檢查,但車上人員拒不承認換座行為。“路上都是監控,到底是誰開的車?”面對民警的詢問,坐在後排的吳某承認了換座行為。據吳某交代,當晚他和同僚在飯店喝完酒準備回宿舍,剛開始由沒喝酒的同僚開車,同僚在路上說對擋位不熟悉,吳某便抱着僥幸心理開車上路。
經檢測,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4mg/100ml,屬于酒後駕車。民警依法對其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
守法不酒駕 安全千萬家
素材 | 李滄大隊 李先平 韓通科
來源: 青島交警權威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