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通政司
編輯|通政司知事
當今時代,宗教事業和社會一并發展,僧侶逐漸變成了一種職業,和其他三百六十行沒什麼不同。
甚至在某些人看來,這些和尚尼姑并沒有什麼信仰,出家修行對他們來說隻是工作,是一種謀生的手段。
在這些人的認知中,各大佛教古刹遊客衆多,香火錢收得盆滿缽滿,寺廟裡的僧人都收入不菲。
再加上社會上假借僧侶這一身份行騙的人越來越多,這些本就有偏見的人對僧侶這一群體的印象自然更差了。
其實這種觀念并不全對,因為像上文所說的那種有錢僧人并不是普遍現象。
很多僧人一直都過着清貧的生活,比如在大陸西部的廣大地區,很多有正規身份的僧人就是如此。
這些僧人也不像想象中那麼輕松,年輕健康的時候還好,畢竟修行還是應該吃苦的,身體也還能扛得住,但當他們年老體衰以後,往往重病纏身卻沒有什麼保障。

俗話說:“出家人應該看破紅塵,看淡生死。”
這話雖然沒錯,但是能夠做到的畢竟隻有少數得道高僧,如果修為不夠又怎麼能達到這種境界呢?
僧人也是人,也怕疼,也怕死,也有治病和養老的需求,普通僧人的境遇才能代表這一群體。
大多數僧人收入狀況不佳
據大陸宗教協會的調查資料顯示,2016年,大陸僧人平均月收入隻有不到400元,遠遠低于大衆的想象。
所謂的“和尚普遍都是大款”這一印象根本就是錯誤的,有錢的隻是少數而已。
不能部分僧人收入多就認為全國僧人都是如此,這并非實際情況。
而調查報告給出的結論則顯示,當代宗教事務人員普遍都處于艱苦奮鬥階段,在生活水準方面有待提高。
這個資料也實在是讓人驚訝,現代社會經濟發達,哪怕一個月收入幾千元也時常感覺不夠花,别說區區400元了。
即使是在廣大中小城市和經濟比較落後的鄉鎮地區,普通勞動人民月收入在2000元以内的也大有人在。
但即使是這些地方,月收入也遠比僧人高得多。
僧人的月收入遠遠低于當地平均水準,甚至連一半都達不到,可見僧人的待遇是多麼的差。
其實不光是佛教僧人待遇低,其他宗教比如道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的神職人員也是收入不高。
據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其他宗教神職人員的月收入平均不到六百元,也就比佛教僧侶高了一點而已。
這還是因為基督教教堂大多在城市地區,貧困的鄉鎮地區則很少有這樣的機構,是以基督教神職人員的收入将宗教人員總體收入水準拉高了。
而佛教神職人員則是所有宗教人員中收入最低的,在廣大的西南貧困地區,許多藏傳佛教僧侶是最為貧困的,他們才是僧侶中的最底層。
即使是那些有名的寺院,僧侶的待遇也并不理想,比如少林寺的僧人,平均每月收入也不到1000元,低于當地平均水準。
根據少林寺方面提供的資料顯示,少林寺的主要收入為門票收入和香火錢。
由于少林寺屬于國家而并非私人營運的機構,是以絕大多數收入要上繳國家。
這就是少林寺雖然收入不少,但是僧人待遇卻比較低的原因。
在總收入中,門票收入部分70%都要交給地方政府,剩下30%也不能全部下放,其中10%要用于寺廟的維護和宣傳,剩下的20%才用于僧人的日常生活和薪資等等。
另外少林寺的香火錢也有極其嚴格的使用要求。根據佛教的傳統,香客施舍的錢财分為供養物、受用物、獻佛物、施屬佛物四種,不能互相轉換。
是以即使寺廟方面資金出現什麼問題想要臨時挪用一部分款項,這也是不被允許的,因為寺廟和普通公司不一樣,必須受到宗教習俗的嚴格限制。
總體來說,絕大多數寺廟的資金都不充裕,這也是僧人待遇低的主要原因。
而且由于寺廟不屬于一般法人公司而是宗教機構,僧人是神職人員也并非一般勞動者,是以他們也不在勞動法的監管之下。
這就導緻很多寺廟不會給僧人購買一般職工都有的社會保險。
據統計,有将近一半的宗教場所是沒有給神職人員購買養老保險的,甚至有26%的場所連醫療保險都沒有買。
這對僧人看病、養老是非常不利的。
貧困僧人看病難養老難
另外大陸普遍有養兒防老的思想,這種觀念确實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國國情,因為有子女,普通人在晚年也會有一份保障。
但是僧人普遍沒有子女,是以他們的晚年基本上是無人照料的。
而在一些深山裡,有不少鮮為人知的小寺廟,那裡沒有美輪美奂的亭台樓閣,更沒有摩肩接踵的遊客,甚至連普通的景區都不如,一年到頭都沒有幾個人。
在這樣的寺廟中,那些貧困的僧人不得不風餐露宿,甚至以野果為食,他們長期營養不良,身體狀況非常不好。
安徽省廣德縣的照文法師就是一個例子,他自幼皈依佛門,非常有慧根,是一位很有學問的得道高僧。
像他這樣的人,本來可以找一個條件好的大寺廟,雖然不可能大富大貴,但至少能保證一生衣食無憂。
不過高僧就是高僧,凡間的榮華富貴在他們眼裡如同糞土,他們反而還要去追求苦行僧的生活,在照文法師看來,隻有這樣才是真正的修行。
照文法師選擇了一個小山村中的簡陋寺廟安頓下來,他雖然生活極度簡樸,但卻盡力幫助其他人。
村子裡有個精神不正常的人無人照料,結果照文法師就把他收了下來。
雖然他有時候會出去惹禍,但照文法師依舊沒有将其趕出去。
照文法師這些年也收了幾個弟子,這些人都與他有着共同追求——隻希望進行樸素的修行而不追求享受,看到自己的事業後繼有人,照文法師也感到很欣慰。
不過歲月不饒人,随着照文法師一天天老去,他開始患上各種各樣的疾病。一開始他還硬挺着,後來實在撐不住了才去醫院檢查。
經過診斷,他患了嚴重的腎衰竭。由于沒有醫療保險,平時也沒什麼積蓄,照文法師根本看不起病,要知道換腎的花費對于窮人來說就是天文數字。
弟子們都哭了,他們清楚師父的結局,但是卻無能為力。照文法師卻毫不在意,他已經看淡了生死。
2017年11月25日,照文法師離開了人世。
如果照文法師有錢醫治,他的生命是可以維持的,至少做一下透析可以緩解症狀。倘若之前他不因為缺錢而挺着不去看病,病情也就不會惡化到這種地步。
照文法師一生精研佛法,積德行善,晚年的境遇卻如此凄涼,真是讓人唏噓不已。
有着類似遭遇的還有來自四川省的巴翁師父,他是一位藏傳佛教僧人。
藏傳佛教僧人的生活比漢傳佛教要更加艱苦,比如巴翁師父,他一年到頭就隻有一件僧服。
據他說,作為出家人自然要四大皆空,所謂華麗的衣服在他看來毫無意義。出家人要堅持修行,隻要心誠,佛祖是不會抛棄他們的,一切都不用擔心。
作為得道高僧,他這種想法無可厚非,但作為旁觀者我們卻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除此之外,藏傳佛教和漢傳佛教還有一個不一樣的地方,那就是藏傳佛教的寺廟并不會管僧人的吃穿用度,一些都要靠他們自己想辦法。
甚至是地位最高的活佛也不例外,也要自己準備飲食。
有些僧人佛緣比較好,修為也比較高,是以信徒就多一些。如果碰到有錢的信徒,他們會出資為僧人修建房子,并提供吃喝等等。
那麼信徒不多的僧人就比較慘了,沒有人資助的話,他們就要自己解決衣食住行,和乞丐沒什麼分别。
其實巴翁師父并非那種最慘的雲遊僧人,他的修為比較高,在當地也有一定的信徒基礎,可是他卻拒絕了絕大多數的資助,甘願過着貧苦的生活。
在四川和西藏交界地帶的山區,海拔普遍很高,天氣也不太好,尤其是冬天,特别寒冷。
長期的飲食不規律再加上營養不良導緻巴翁師父的身體相當糟糕。
2018年底,他突然覺得腹痛難忍,于是不得不去醫院檢查,最後确診為肝硬化。
當時他的病情已經非常嚴重了,除了肝移植沒有更好的治療手段,雖然醫生也提出了這個建議,但是一看巴翁師父的衣着就知道他實在是很難負擔得起。
和照文法師不同,巴翁師父是交了醫保的,雖然他是出家人,全部身心放在修行上,但他也知道醫保的重要性。
但是醫保隻能報帳一部分費用,因為器官移植并非普通的手術,需要找到合适的配型,而醫保對這種手術不能完全支援,在報帳額度上隻有30%。
也就是說,要做這次手術,巴翁師父自己還要承擔70%的金額,至少要三十多萬元,這對他來說是幾乎不可能的。
巴翁師父患病已經三年多了,雖然目前他很幸運,還沒有去世,但是病情仍在惡化中,不做肝移植根本沒有好轉的可能,他的結局也是可想而知。
解決貧困僧人醫療和養老問題任重道遠
寺廟自古就開始存在,這裡是僧人們集中修行生活的地方,由于他們已經出家,是以寺廟就是他們的家,他們也會在這裡度過一生。
在古代,僧人上了年紀、身體狀況不佳後會被送到寺院開辦的延壽堂,這裡是專門給年老僧人養病的地方。
在這裡,除了有一些年輕僧人對他們進行生活上的照顧以外,還會有懂得中醫的僧人為他們進行治療,一些比較大的寺廟還會專門請來郎中為他們看病。
由此得知,在古代僧人的生老病死都是由寺廟方面承擔的,不過這也是由寺廟的經濟狀況決定的。
一些經濟狀況良好,香火旺盛的寺廟自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那些偏僻簡陋的寺廟就差多了,這點從古至今都是一樣的。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貫徹信仰自由的原則,對合法的宗教機構加以認可,并成立了佛教協會對寺廟進行組織和監管。
後來協會專門出具了相關規定,規定中稱:
僧人在出家後,就和其俗家的親屬結束了經濟上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上的關系。
同時在共同信仰的前提下,與其所在的寺院形成新的權利義務關系,這一層新的關系是建立在共有的經濟基礎上的。
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在新中國,僧人一生的供養和保障同樣應該是由寺廟方面承擔的,這一點和古代并沒有差別。
而為了減少開支并進行創收,古代一些寺院會自行開墾土地,進行糧食蔬菜等種植,實作一定程度上的自給自足。
但是到了現代社會,這種情況就非常少了,寺院的主要收入仍然是之前提到的門票、香火錢,除此之外僧人有時候也會去做法事增加收入。
不過盡管如此,當僧人身患重病的時候,寺廟方面也非常為難。有些僧人的病情即使有醫保兜底也花費巨大,寺廟方面負擔不起。但是如果不去治療,那就隻能是等死。
古代的寺廟對于這種重病的僧人隻能是做到有限的治療,也就是盡人事聽天命,除此以外就愛莫能助了。
但是現代社會卻不能這樣,因為僧人雖然屬于寺廟,但同時也是國家的公民,國家于情于理也應該關注他們的醫療和養老問題。
這些年國家也就相關問題進行了一系列讨論,也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有效的方向。
首先各地方政府需要提供相應的援助,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土地政策。
古時政府都是無償向寺廟提供土地,當然這在新中國是不行的。
因為根據憲法,土地是國有的,不過卻可以靈活變通一下,比如提供一些土地的使用權給寺廟,讓他們發展一些養殖業、種植業等等。
這其實是一舉兩得的好事,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寺廟收入的問題,對環境也有一定的改善。
而寺廟方面也可以進行部分企業化改革,原有的僧人繼續修行不受影響,同時雇傭一些專業人士去經營山林農場等等,這兩者是不沖突的。
除了土地政策以外,在經濟政策上也可以給予一些扶持。
比如某些有悠久曆史傳統的寺廟,可以列入文化遺産,并給予一定程度的補貼,作為文化宣傳專用款項。
同時大力宣傳,讓這些寺廟提升知名度,成為旅遊景點,進而提升門票方面的收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壓力。
不過令人擔憂的一點是,在現階段,宗教人員是否應該納入醫保體系始終沒有一個明确的規定。
僧人畢竟屬于一個特殊的群體,和普通老百姓有着一定程度的不同。
他們往往具有雙重身份,既是有特殊信仰的宗教成員,醫療和養老應該由寺廟負責,也是中國公民,國家對他們也不能不管不顧。
在這一點上,全指望寺廟解決是不現實的,畢竟絕大多數寺廟都不富裕。
而大陸法律也明确規定國民享受醫療保險是正當權利,是以政府應該努力為僧人解決這一問題。
其實對于在寺廟紮根的僧人來說還好辦一點,因為他們比較固定,也友善統計。
但很多宗教人員是具有一定流動性的,他們的身份和戶籍不是那麼容易确定,再加上有些偏僻地區的寺廟資訊閉塞,這些問題都不好解決。
在現階段,僧人看病問題很難一步到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一點點推進,首先讓所有有資格認定的僧人到當地宗教管理機構備案,先确認了身份再說。
其次就是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在醫療和養老保險方面給予一定的補貼,根據備案由當地政府進行資金上的支援。
而對于流動性強的僧人可以專門設立一個全國性的機構讓他們登記注冊,特殊情況也可以特殊對待,比如保險可以改變每月一繳的形式,變成每年一繳。
這樣靈活一些的話,也可以對僧人提供真正意義上的友善。
總之,通過醫療保險為僧人解決看病難的問題應該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至少保證他們有普通公民一樣的看病權利。
在這一點上,江蘇省鎮江市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早在2011年的時候,鎮江市勞動保障部門就開始對當地的各家寺院進行走訪,收集僧人醫療方面的各項資訊,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方案。
在有了初步方案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率先和金山寺以及焦山寺這兩座當地規模最大的寺院溝通,經過協調達成了一緻。
這其實也是全國範圍内的一個試點,具體細節則是将面向僧人的醫療保險分為兩種,其一是政府推出的專門面向僧人的醫保,另一種則是普通醫保。
在具體細節方面二者略有不同,但基本功能都是具備的,和社會職工的醫保卡沒什麼兩樣。
僧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國家也會給予一定的補貼。
在政策推行一年之内,鎮江市就有一百多名僧人開始繳納醫保,這一政策也得到了僧人們的一緻好評。
此外,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當地政府也開始推行新的政策。
和鎮江市不同,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推出的是新農合醫保制度,雖然在力度上不如鎮江市,但至少可以保證僧人能夠得到和鄉鎮居民一樣的看病權利,已經是相當不錯了。
當然解決問題需要靠雙方的努力,國家和政府雖然會提供一些幫助,但是寺廟機構方面也要盡可能的配合。
目前很多寺廟自負責人以下普遍對醫保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他們的思維比較陳舊,認為應該遵循古代的傳統,對醫保的好處完全不了解。
這樣肯定是不行的,寺廟人員需要對僧人進行一定程度的教育訓練,進而達到與時俱進的目的,這才有利于政府推進工作。
其實醫療和養老差不多是等價的,根據統計,大多數人一生花費最多的一項支出基本都是醫療,而且基本都會集中在晚年。
這筆錢是必不可少的。
既然如此,如果能為僧人解決醫療問題,那麼養老問題基本也就随之解決了,因為僧人日常吃穿用度的花費是非常有限的,真正的大頭就在醫療這一塊。
總之,如果要想徹底解決寺廟神職人員的醫療問題,必須要政府和寺廟二者共同努力,一起将這項工作推進下去。
其中,政府的支援是基礎。
同時,寺廟方面也要積極一些,不能光等着等政府的救濟,而更應當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在不影響寺廟正常宗教活動的前提下,以及不違反大陸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發展好寺廟經濟。
至于前文所說的發展養殖業和種植業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甚至可以聘請專業的财務人員進行管理和投資。
這樣雙管齊下,相信僧人的待遇一定會得到改善,僧人醫療難養老難的問題将會得到徹底的解決,而沒有後顧之憂的僧人也可以更好地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