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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作者:聯盈律師
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現代社會,随着科技的飛速發展,人們積累财富的速度越來越快。設立遺囑,不論是對個人還是對家庭來說都是極為重要的決定,尤其是對于再婚重組的家庭來說,甚至可以避免一場不必要的紛争。而當發生意外時,更能展現遺囑的重要性!比如,一對中年夫婦發生意外,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其财産由其子女以及雙方父母繼承,獨生子女則隻能繼承其财産的1/3!

如何設立一份有效的遺囑?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一份有效的遺囑需同時滿足法律規定的實質要求與格式要求。所謂實質要求比較簡單,就是遺囑中所處分的财産必須是其本人的财産,不得處分他人、集體或國家的财産。而遺囑的格式要求,根據遺囑形式的不同而不同。依據《民法典》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公證遺囑以及口頭遺囑。

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自書遺囑,即遺囑人自己親筆手寫的遺囑,遺囑人需要在遺囑上親筆簽名,并注明日期,簽名與日期一樣不能少!

代書遺囑,即由遺囑人口述、他人代寫,此時還需要兩名及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上須有遺囑人、代書人以及見證人的簽名、注明日期,簽名與日期一樣不能少!

列印遺囑與錄音錄像遺囑,是随着時代發展産生的新的遺囑形式,均需要兩名及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列印遺囑需要遺囑人與見證人在遺囑的每一頁簽名、注明日期,錄音錄像遺囑則需要遺囑人與見證人在錄音錄像中表明其身份、說明日期。

公證遺囑,指上述遺囑訂立後,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公證,其實就是加強了上述遺囑的公信力。

口頭遺囑,隻有在遺囑人生命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設立,需要兩名及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在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訂立其他形式遺囑時,該口頭遺囑自動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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