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方法手段如何,教育的底色都該是愛,而不是傷害。——媽心理
網上有個文章,一位母親留言:“孩子說恨我,我真的有那麼“十惡不赦”嗎?僅僅是删掉了兒子的遊戲而已。”
聽得出這位媽媽非常痛苦且煩惱,她不知道孩子到底是怎麼了。想從别人的口中判斷下自己真的是讨厭的人嗎?
01
事情的起因就是因為孩子放假了,天天睡懶覺,不寫作業還總玩遊戲。
她表示,兒子本來應該在早晨7點起床,洗漱吃飯,然後開始寫作業的,可是天天睡到十點還不起床,好不容易醒了,卻賴在床上繼續玩遊戲。
這位媽媽表示,已經和孩子說好了寫作業的時間,他應該按照約定到點起床的。
最後,這位媽媽忍無可忍,以嚴厲的語氣給兒子下了最後通牒:明天再不起床寫作業,就再也别玩了。
很顯然,第二天孩子還是沒有按照約定來,這位媽媽的忍耐已經到達了極限,直接就删掉遊戲,并憤怒得取消了孩子假期裡玩遊戲的權利。
兒子此時已經嚎啕大哭,并對媽媽拳腳相加,口中還喊道:“我恨你,你這個讨厭鬼!”
他開始以絕食,不說話來反抗媽媽。
當這位媽媽問“我真的是可恨的嗎?”很多人給到的回複是肯定的。因為力度過猛了。
站在孩子的角度,自己花費了一整年的時間,建立起來的屬于自己的世界,短短的幾分鐘就被母親破壞得一幹二淨,自己所有的心血都消失得無影無蹤,孩子的内心是不能接受的,是失望的,是痛苦的。
對于一個9歲的男孩來說,這也許會是個影響人生的問題。
02
相信每一位母親都想培養自己的兒子成為一個王子,但總是不經意間的殘忍毀掉他的城堡。媽媽給的理由也很簡單:誰讓你不聽話!
默薇老師說:“有些懲罰,不是教育,隻是報複。
報複什麼呢,就是:你把我氣成這樣,我要報複一下。”
親戚家有個孩子6歲了,一天回家跟媽媽說因為害怕不想去學校了。
原來由于孩子在幼稚園不聽話,老師為了讓其他小朋友“引以為戒”就把她單獨關小黑屋了。
老師的這個做法非常令人氣憤,但對于老師而言,這個方法是管用的,因為懲罰一個孩子同時也震懾到了其他所有小朋友。
但要知道,9歲前的兒童還沒有形成成熟的邏輯能力,她還不能夠清晰地知道自己被關是因為做了什麼特别大的錯事,内在隻留下被單獨關小黑屋的恐懼。
淘氣,關小黑屋,一個是行為,一個是成人懲罰的手段。二者并無關聯。而且從兒童感受到恐懼的結果看,懲罰的劑量是過大的。
知乎上看到一則消息:一位媽媽因孩子字寫得一塌糊塗,速度慢,盛怒下撕光孩子所有作業本。并表示明天一早要把孩子送到垃圾桶旁,問孩子要讀書還是要撿垃圾。然後曬出了被撕碎的作業本。
憤怒的網友留言:這樣粗暴的教育方式,隻會讓孩子更厭惡寫作業;明知道孩子作業寫得慢,還撕碎她的所有作業本,真狠心;有人說,這可能會成為她一輩子的陰影......
還有一位母親因為兒子逃課偷偷去網吧玩遊戲,媽媽憤怒地沖到網吧,把電腦直接砸了。
當孩子不聽話、不配合激活了自己内在的無助感、無力感,強力摧毀的能量也瞬間被激活。摧毀“我的世界”隻是現實的小事,更重要的是它摧毀的是孩子一年多的心血與成就,親子關系以及其自我.....
毀滅的能量一經噴出就不僅僅是懲罰了,那是摧毀媽媽、摧毀自己的能量。
被憤怒瞬間激惹進行的無意識報複性懲罰,會讓媽媽失了成人位置,退回到無助的孩童。
那一刻,自己是孩子,孩子是成人。
然而,孩子是沒有辦法禁得住如此大劑量的攻擊的。南京9歲小孩因撞碎玻璃怕被“懲罰”選擇跳樓就是慘痛的教訓。
魯迅說:
真正的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撕碎給人看。
報複性懲罰,将孩子的尊嚴肆意踐踏,撕碎了一個個孩子純真的心、無邪的夢,甚至整個人生。
報複性懲罰已經不能稱之為教育,它隻是不會教育的父母的一種瘋狂洩憤。
那麼,作為父母該如何正确運用懲罰手段更為健康?
03
1、明确懲罰目的,“量刑”很重要
我們懲罰孩子有很多形式,剝奪孩子自由、責罵、體罰等。
懲罰的目的,不是讓孩子體驗懲罰的過程,而是讓孩子學會承擔責任、改正錯誤。
懲罰的真正用意,是要解決當下的行為問題,而不是制造新的沖突。
為什麼懲罰還會制造新的沖突呢?比如【體罰】,孩子會因為害怕被打而聽話。但如果孩子沒有意識到本身的錯誤時,過後不久,還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于是就出現“說了不聽”的情況。
憤怒的、一時沖動的懲罰方式不如換成打掃衛生、沒完成作業換成閱讀多少篇文章或者減少玩的時間等等。
2、給孩子明确懲罰的要求
比如孩子不收拾自己的玩具,把家裡搞得一團亂,很多媽媽會說:讓你收拾就是不聽是吧,再讓我看見你玩具亂放,我就給你扔了。
這種“威脅式”雖然一時效果是好的,但如果真的給孩子扔了,孩子内心會産生跟父母的抵觸心理,甚至會從此“憎恨”,因為對于孩子來說,在家長眼裡“不值錢”的東西有可能反而是孩子珍惜的,這也是破壞親子關系的一個重要因素。
家長不如換一種方式說話:“不收拾玩具的話,你就可能會丢了一些零件,或者在玩的時候不小心踩到玩具而受傷,現在你可以收拾玩具了嗎?”
給孩子解釋清楚一些行為或懲罰存在的意義,而不是簡單地讓孩子接受後果,這樣的懲罰才會變得有意義。
3、懲罰要分年齡段
比如2歲左右的孩子不小心把杯子打翻,這可能是因為他空間感還未穩定發展。我們需要做的不是數落孩子,而是把孩子抱走,離開危險環境,然後把桌子收拾幹淨。
而對于3~5歲的孩子,他們已經開始有規則意識,我們需要告訴孩子錯誤行為的後果,并和孩子一起承擔後果、改正錯誤。
等孩子到了6歲以上,他們的主觀意識更明确,更加有自己的想法,家長就不能硬碰硬,而是要穩住自己的情緒,借助規則和約定,規範孩子的行為。
最後要記住,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在公開場合懲罰孩子。這樣隻會激起孩子恥辱、憤恨的感受,弱化懲罰的效用,強化自卑的心态。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
每瞬間,你看到孩子,也就看到了自己,你教育孩子,也是在教育自己,并檢驗自己的人格
教育一個孩子,除了是讓孩子得到成長,更重要的是父母們的一場修行。
這些上天派來的小天使其實是為了讓父母更好地去探索生命的曆程!了解育兒的真谛,不隻會讓孩子變得更好,也會讓父母變得更好。
關于青春期孩子更多的教育問題,默薇老師在《青春期叛逆破解訓練營》中都有講到,通過心理學的角度剖析孩子的問題,幫助家長更加從容的應對青春期的叛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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