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女子肇事逃逸被武漢新洲警方抓獲,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作者: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記者 葉文波

通訊員 黃琛

實習生 曾妮 周劭娴

莫讓僥幸心理,使自己追悔莫及。1月11日,武漢市新洲交警再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者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責任。

1月11日清晨6時30分許,武漢市新洲區交通大隊接到報警,在陽邏街柴泊大道與圓夢路交會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倒地。事故中隊值班民警陳轶、汪學軍火速趕至現場,傷者已被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經現場勘查并調取視訊監控,事故為兩輛兩輪車相撞,相撞後兩名駕駛員均摔倒在地。約2分鐘後,一方駕駛員起身自行駕車離去。經調查認定,該交通事故為肇事逃逸案。

經調查追蹤,1月15日下午3時,民警在某物流園找到肇事逃逸嫌疑人張某某,将她傳喚至陽邏交警中隊接受調查。張某某對自己駕駛無号牌兩輪電動車違反交通信号燈行駛,導緻與蔡某某駕駛的兩輪機車發生交通事故,并自行駕車駛離現場的行為供認不諱。

女子肇事逃逸被武漢新洲警方抓獲,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蔡某某仍在醫院處于昏迷狀态,對張某某的處罰,新洲交警後續将視蔡某某傷情鑒定結果再行确認。

武漢新洲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迅速報警等候處理。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或雖将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履行報警及等候處理義務離開的;或者在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均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緻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下傳“極目新聞”用戶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歡迎提供新聞線索,一經采納即付報酬。24小時報料熱線027-86777777。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