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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是不是對李鴻章過譽了?

很多人動不動拿梁啟超的《李鴻章傳》說事,請問是不是就看了個封面?

現在的人是不是對李鴻章過譽了?

吾敬李鴻章之才,吾惜李鴻章之識,吾悲李鴻章之遇。

印象中這句話流傳的最廣,是以好多同志就把這句話當成了梁啟超對李鴻章的評價,進而引申為對李鴻章的評價。

您哪怕翻開書看看緒論呢?

史家之論霍光,惜其不學無術。吾以為李鴻章是以不能為非常之英雄者。亦坐此四字而已。李鴻章不識國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勢,不知政治之本原,當此十九世紀競争進化之世,而惟彌縫補苴,偷一時之安,不務擴養國民實力,置其國于威德完盛之域,而僅摭拾泰西皮毛,汲流忘源,遂乃自足,更挾小智小術,欲與地球著名之大政治家相角,讓其大者,而争其小者,非不盡瘁,庸有濟乎?

梁啟超在《李鴻章傳》的緒論中就已經寫的很是清楚,個人能力——不行,時代機遇——命背,綜合的看很同情。我個人更傾向于梁啟超同情李鴻章是他擔負了他擔負不了的責任,可這不等于他沒責任,更不等于洗白。

至于還有梁啟超誇贊李鴻章“東方俾斯麥”之類的,麻煩您先去看看書。

在我看來,李鴻章,是過譽了。

現在的人是不是對李鴻章過譽了?

李中堂的賣國,并不是賣在馬關。甲午這事兒,換了其他人也差不多,曾國藩可能慫着死更窩囊,左宗棠可能剛易折輸更慘。

但李中堂收俄國錢賣掉旅順大連中長鐵路是闆上釘釘的。俄國談判代表維特伯爵寫回憶錄,說五十萬盧布就買了中堂大人的簽字,好買賣。後來李中堂病床上被俄人逼到吐血,也是吃人嘴軟的緣故。

這可不是一般的A錢受賄了,這是毫無疑問的賣國行徑。反過來想,這錢他李中堂都敢收,還有啥錢他老人家不敢收的?其實也是,指望李中堂這種撈錢大佬去改革變法保家衛國,本來就是一群“抵制被教科書洗腦的”弱智的幻想。他們以為李中堂苦心孤詣保我大清江山可敬可佩,殊不知人家一邊拿着盧布日元一邊賣着大清江山,背地裡還笑他們弱智呢……

至于各位替李中堂心疼的,感覺大可不必了。人家文華殿大學士直隸總督北洋大臣,宰相合肥天下瘦的人物,随便出去談個判就有五十萬盧布的孝敬,妻妾成群,富可敵國,門生故吏遍布朝野,甲午如此大敗照樣大學士大總督當起來沒完。

現在的人是不是對李鴻章過譽了?

李鴻章1901年去世。三年後,他的直系子孫進行了分家,寫了一份比較詳細的遺産配置設定“合同”。具體内容如下:

一、莊田12塊,墳田1塊,堰堤一道。桐城内産業4處,省城安慶房産4處。留作李發妻周氏祠堂開銷之用。由經芳經營。

二、合肥縣撮城莊田1處,留做葬于該地的李鴻章兩妾及經芳發妻開銷之用。由經芳經營。

三、合肥縣莊田2處,為經述之祭田。由經述子國傑經營。

四、合肥縣田産2處,莊田3處,墳地1處,留與經邁作為其死後祭田墓地。經邁經營。

五、李鴻章在合肥、巢縣、六安、霍山之其餘田産及在廬州府、巢縣、拓臯村、六安及霍山之房産為李鴻章祭田及恒産,子孫不得抵押分割出售。國傑經營,用于祭祀維修房屋祠堂,如有赢餘可用于擴置房産。

六、自合同簽訂起10年後,若李鴻章祭祀田及恒産歲入逾2萬石,除上述開銷有赢餘,則三子平分。

七、合肥肥東鄉李文安(李鴻章之父)墓地幾祭祀田繼續保留,不得分割抵押出售。

八、上海一棟價值4萬5千銀的中西合璧房産出售,2萬用于上海李氏祠堂開銷。其餘2萬5銀用于上海租界内建屋。該房為3位繼承人公有居處,共同管理。

九、揚州一當鋪收入用于省城江甯李鴻章祠堂開銷。

十、位于江甯(南京)、揚州兩處房産出售,賣房所得用于擴建上海共有居處。

十一、江甯學館分與國傑做宅邸,揚州一處房産分與經邁做宅邸。

現在的人是不是對李鴻章過譽了?

對于這樣毀譽參半的李中堂,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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