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魯迅的才氣與正氣,世人從不吝啬誇贊,但對于他的婚姻生活,世人也頗多指責。
同是包辦婚姻娶了農村女子,胡适能與江冬秀舉案齊眉,魯迅卻不屑看朱安一眼,生生耗了她一生光陰。
外人隻知道,在魯迅與朱安的婚姻中,朱安是凄慘的,殊不知,魯迅才是最無辜的那個。

一、“大腳鞋”配“三寸金蓮”
魯迅與朱安的婚姻,由一場騙局開始。
1906年,母親以重病為由,将正在日本留學的魯迅騙回了家。等待他的,不是重病的母親,而是一場蓄謀已久的包辦婚姻。
事态發展迅速,完全由不得魯迅反抗。
幾天之後,魯迅與朱安完婚,對此,他感慨:
“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隻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驟然結婚,魯迅無法接受,将一腔的怒火與無奈盡數發到了朱安身上,也是人之常情。新婚當晚,魯迅一看到朱安的“大腳”,冷笑一聲,進了書房。
早在結婚之前,魯迅便知道這場婚事,在反對無效之後,他也想要好好過日子,便提出幾點要求,其一是放腳。
魯迅不喜歡傳統的小腳女子,至少,在他看來,這是糟粕。
這一點,父母知道,朱安也知道。
面對未來丈夫的要求,朱安不僅沒有配合,反而選擇了欺騙。
在婚禮上,朱安穿了一雙“大腳鞋”,掩蓋自己未曾放腳的事實。
然而,“大腳鞋”配上“三寸金蓮”,十分滑稽。看到這個場面,魯迅哭笑不得,隻能無奈地離開。
或許,朱安從骨子裡便不想“放腳”。她沒有改變的意圖,是以到了結婚時依然是小腳。或許,朱安放腳太晚,三寸金蓮已經形成,無法挽回。
但不管是哪種原因,朱安都不該小腳套大鞋。如此自欺欺人,表面“裝”大腳的行為,隻會讓魯迅更為反感。
二、一句“吃過”,醜态畢露
然而,魯迅雖然反感朱安,但心中也清楚,在這場包辦婚姻中,她也是受害者。
如果朱安嫁的是一個普通農夫,她的一生應當可以安穩度日。如果幸運的話,她也有機會與丈夫發展出愛情。但偏偏朱安的丈夫,是一個有着激進新思想的青年。
冷靜幾天之後,魯迅怒火消了大半。
既然都是受害者,婚姻已定,不如做個初步嘗試。
這一天,魯迅主動與正在幹活的朱安交流。聊及食物,魯迅告訴朱安,日本有一種小吃,味道十分不錯。沒等他說完,朱安便搶着來了一句:“是的,是的,我也吃過。”
此話一出,魯迅看了朱安幾眼,直接走開了。
他所說的事物,整個中國都沒有,從未出過紹興的朱安,又怎麼可能吃過?
朱安“不識字”“不放腳”,魯迅或許可以将這了解為她的無可奈何。但是當朱安在他面前一次又一次“裝”之時,魯迅便對她滋生了徹骨的絕望。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朱安想要迎合魯迅,與他多些交流的話題。但在魯迅看來,這種自欺欺人的小聰明,令他窒息。
魯迅從醫學轉到文學,便源于對國人麻木的深深絕望。而此時,身邊的妻子便是如此,魯迅如何能接受?
三、當衆下跪,屋頂已塌
不久,魯迅離開家鄉,繼續求學。在接下來的許多年中,魯迅鮮少回家,即便是回家,也不再與朱安有任何交流。
他心中知道,不管如何交流,都隻是徒勞。他能看到的,不過是又一次自欺欺人的醜态。
在情感上,魯迅雖不曾給予朱安溫暖,但是在物質上,他卻一直養着這個妻子,保證她的經濟生活。
魯迅心知自己如此,是耽誤了朱安。于是,在恰當的時機,魯迅對朱安提出了離婚,也祝願她能夠另尋歸宿,并承諾,她将以周家的女兒出嫁。朱安對此強烈反對。
有一次,周家賓客滿座,朱安突然下跪,發出一番感慨:
“我來周家已許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我是配不上大先生,大先生要娶妻納妾,全憑他自己;但我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老太太活着一天,我服侍她一天,老太太百年以後,我吃齋念佛,決不離開周家……”
周家本就是大戶人家,朱安這一跪,既損了周家臉面,也穩固了自己在周家的地位。如今這情形,朱安恐怕是生死都得在周家了。
對于“周家名譽”這等虛名,魯迅向來是不太在意的,但朱安的行為着實令他深深絕望。
這個叫做“朱安”的女子,此生都不可能擁有幸福了。
多年之後,朱安感慨自己如蝸牛一般,一直努力,卻總爬不到屋頂。
殊不知,早在她當衆下跪的那一刻,房子就塌了,又哪裡還有屋頂可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