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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可斷,地不可讓,他不是衛國英雄,卻被《清史稿》表彰

千裡家書隻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裡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列位,這六尺巷的故事,可是家喻戶曉。

事情發生在康熙年間,張英——也就是乾隆名臣張廷玉的父親——接到家書,得知吳姓鄰居侵占己方空地,讓他快發個話幫忙怼回去。

頭可斷,地不可讓,他不是衛國英雄,卻被《清史稿》表彰

(張廷玉劇照)

哪料,張英卻回了一首詩,讓家人别争這點小利。

于是,張家人依計讓了三尺。吳家人一看,慚愧啊,是以,也退三尺,遂有六尺巷之說。

然而,在古人的觀念裡,祖先的榮辱比自己的生活可重要得多,是以,生宅易讓,祖墳卻不讓。

今天,就給大家講個因争墳而發生的冤案。

很多朋友知道,查氏在海甯,乃是望族。金庸先生便出于此門。他們之盛,在清朝已顯。

這不,有一查姓官員,“掇巍科,跻顯仕”,死後朝廷“賜祭歸葬,勢烜赫”。

沒成想,他的後人們,卻仗勢欺人,還欺到查姓官員當年的好朋友許季覺頭上去了——查官的葬地,占到許氏的祖墳。

如果沒有這事,也許許季覺這樣“杜門隐居,甘貧食淡”的人,壓根不可能在曆史上留名,但現在卻因被侵一事,位列《清史稿孝義傳》。

《清史稿》載,許季覺至孝,“居親喪,水漿不入口者七日,杖而後起。含殓、殡葬、虞祔、卒哭、祥禫皆用古禮。葬,躬負土,廬于側,朝夕哭不辍。”

很多農村朋友應該知道,墓葬,不止那個墳包包而已,還包括其周邊的排水溝等等。雖然南北方形式有所不同,但大勢應該都差不多。

頭可斷,地不可讓,他不是衛國英雄,卻被《清史稿》表彰

(墓葬老照片)

如果查氏建墳,隻是占了許家祖墳處的一點土地,也許花點錢就買來了,但關鍵是,他們把許季覺爺爺的墓,挖破了。

這就無法忍了。

明顯就是瞧不起我窮啊。你們埋的這人,若曉得這些不孝子這樣對待他的朋友,隻怕會要氣得翻起來吧。

許季覺雖安貧樂道,但在這事上,不想退讓,于“兩家子弟交構”,吵也吵了,打也打了。縣衙也去了,雙方共同的親戚朋友們勸也勸了,他就是不松口。

他振臂大呼——

吾終不以死友賣祖父也。

頭可斷,地不可讓!

既然撕破了臉皮,查家也就徹底不講理了。

《清史稿》載,查氏誣季覺通海,逮獄,有為辨者,獄稍解,避地山陰。

他們動用關系,搞了個冤獄。想制許季覺于死地。

如此明顯之下,有人看不慣,于是替許季覺辯護。查無實證,衙門也隻好把他放了。

進了次牢,受了好多苦,許季覺,終于怕了。

誓死保衛祖墳的話,不作算了。他跑到外地,惹不起,就躲吧。

哪料,查氏竟然還不放過他——

複誣以他事,再逮獄。

俗話說,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查氏卻窮追猛打不放過。

頭可斷,地不可讓,他不是衛國英雄,卻被《清史稿》表彰

(清朝處刑)

許季覺會如何?

這下,他終于下定了決心,進行最後一擊。

季覺度不免,獄中碎瓷盎吞之,死。

我沒本事殺你,我殺我自己,可以了吧?

如此以死相拼的結果,是他上了史書,成為被表彰的對象。

而查氏,顯然在當時就已被放在火上烤了。

問題是,查氏人才輩出,影響越來越大,此事一過,誰又在乎這個小小的許季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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