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新聞網訊 記者 伍夢堯 報道 2月2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确,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提升電網彙集和外送能力,增加農村清潔能源供應,促進燃煤清潔高效開發轉化利用,在北方地區縣城積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産集中供暖,提高能源輸配效率,推進農村電網更新改造,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範。到2025年,能源結構明顯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意見》要求,加快基礎設施綠色更新,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堅持節能優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水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生物質能、光熱發電。加快大容量儲能技術研發推廣,提升電網彙集和外送能力。增加農村清潔能源供應,推動農村發展生物質能。促進燃煤清潔高效開發轉化利用,繼續提升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在北方地區縣城積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産集中供暖,穩步推進生物質耦合供熱。嚴控新增煤電裝機容量。提高能源輸配效率。實施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智能更新計劃,推進農村電網更新改造。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範。
檔案共分八個部分,分别為總體要求、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産體系、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加快基礎設施綠色更新、建構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和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意見》強調,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态問題的基礎之策。要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産、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使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态環境、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統籌推進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保護,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定實作碳達峰、碳中和目标,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台階。
《意見》要求,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産體系,進一步放開石油、化工、電力、天然氣等領域節能環保競争性業務,鼓勵公共機構推行能源托管服務,鼓勵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港口和機場服務、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領域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領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等制度,繼續利用财政資金和預算内投資支援環境基礎設施補短闆強弱項、綠色環保産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繼續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做好資源稅征收和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工作。
本文轉載自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