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結交“政治騙子”的“警虎”當庭認罪:23年受賄1333萬

作者:南方都市報

據人民日報用戶端消息,1月6日,山西原副省長、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被指控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

劉新雲是2022年首個受審的“大老虎”。

據指控,劉新雲1998年至2021年受賄1333萬餘元,從副處一路斂财至副省級崗位上。

此外,劉新雲被控調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的三年時間裡,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資訊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緻使公共财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今年59歲的劉新雲,山東淄博人,是名從警40年的“老公安”。早年他在山東公安系統任職長達33年,曾任淄博、菏澤、濟南三市警察局上司,2014年底調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資訊安全資訊通報中心主任,2018年1月空降山西任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2021年3月底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三督導組進駐山西督導,4月9日劉新雲在任上落馬。

劉新雲是2021年落馬的山西唯一“大老虎”,也是2021年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落馬的首個副省級政法官員。

2021年8月16日劉新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劉新雲參與在黨内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弄虛作假騙取學曆,違規配備、使用秘書從業人員。此外,他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濫權妄為造成重大損失。

結交“政治騙子”的“警虎”當庭認罪:23年受賄1333萬

劉新雲受審。據廊坊中級人民法院

被控受賄1333萬餘元,當庭認罪、悔罪

1月6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劉新雲利用擔任山東省淄博市警察局副局長,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警察局局長,濟南市警察局局長,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機關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子女入學、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333萬餘元。

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劉新雲在擔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違背資訊化技術發展和項目建設規律,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資訊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緻使公共财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别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新雲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新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新雲進行了最後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結交“政治騙子”的“警虎”當庭認罪:23年受賄1333萬

劉新雲。資料圖

從警40年,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落馬

劉新雲是公安戰線的“老兵”,從警40年。

他1962年9月生,山東淄博人,省委黨校大學學曆,經濟學碩士學位。

1981年7月,19歲的劉新雲從山東省公安學校畢業後,成為家鄉淄博市警察局淄川分局西關派出所的一名基層民警。此後,他在刑警、交警、巡警等多個警種擔任過職務。

經過16年的基層打拼,1997年7月,劉新雲獲任山東省淄博市警察局副局長,走上副處級崗位。也就是當上淄博市警察局副局長後不久,劉新雲開始利用職權撈“黑錢”,這也是他受審中被認定首次受賄的起點,此後23年間,他從副處級一路走上副省級的高位,一路斂财不止。

劉新雲2002年成為淄博市警察局政委、黨委副書記;2005年12月調任菏澤市市長助理、市政府黨組成員,菏澤市警察局局長、黨委書記,後升任副市長;2011年12月任濟南市警察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4年,劉新雲上調公安部,出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資訊安全資訊通報中心主任。

2018年1月,劉新雲空降山西出任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2021年2月27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正式啟動。3月31日,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三督導組進駐山西督導暨第二環節部署動員會在太原召開,劉新雲出席會議。一周後,4月9日,劉新雲被查,他在山西3年4個月的工作戛然而止,成為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落馬的首個副省級政法官員。

作風霸道,資訊化項目建設中濫用職權

在山東、山西兩省公安系統任職期間,劉新雲曾在多個公開場合力推公安資訊化。在公安部工作期間,劉新雲曾負責網絡安全保衛工作。

早在2011年出任濟南市警察局長之後,劉新雲多次在媒體采訪等公開場合提到公安資訊化概念,并開展了一系列資訊應用建設工作。2012年7月,他主持開通了獨具特色的濟南公安民生警務平台,并提出建設濟南市公安機關“雲計算中心”,建設公安資訊資源資料庫和社會資訊資源資料庫。

在山西任職後,2019年3月,山西省公安廳召開全省公安法制工作會議。這次會議提到要把資訊化建設作為全省執法工作實作“彎道超車”的法寶,通過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打造山西公安亮點工作。2019年6月,劉新雲曾在接受專訪時說,組織實施山西公安大資料戰略,是他用心、用力最多的工作之一。

不過,劉新雲也被指“作風霸道”。據媒體披露,劉新雲在山西任職三年多,在政商兩界口碑不佳。不僅工作作風霸道,而且耗巨資所建的公安大資料系統,幾乎被山東籍企業壟斷。

此次受審,劉新雲被控濫用職權罪,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資訊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緻使公共财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據悉,劉新雲是十九大後,首個被指控濫用職權罪的“警虎”。

山西省委: 以劉新雲為鑒戒,始終公正審慎用權

2021年8月16日、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連續釋出7個已落馬中管幹部的黨紀政務處分結果,劉新雲是7“虎”之一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中共中央準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山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劉新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據通報,劉新雲參與在黨内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弄虛作假騙取學曆,違規配備、使用秘書從業人員。此外,他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濫權妄為造成重大損失。

劉新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新雲被“雙開”後,山西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強調全省各級上司幹部特别是進階幹部,要帶頭從劉新雲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鑒,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模範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堅決做到忠誠幹淨擔當。

針對劉新雲案暴露的問題,會議要求一是必須以劉新雲喪失政治原則、熱衷政治投機為鑒戒,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做到對黨忠誠。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實人。二是必須以劉新雲濫權妄為、執法違法為鑒戒,始終公正審慎用權、自覺接受監督。三是必須以劉新雲公私不分、逾越規矩為鑒戒,始終帶頭修身立德、守住紀法底線。自覺維護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親”“清”幹淨的政商關系,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永葆共産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中紀委連打7“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兩次刊發評論《兩天釋出7名中管幹部處分通報 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把總開關擰得緊而又緊》,評論稱,密集通報再次彰顯了黨中央嚴厲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和必勝信念,釋放了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的強烈信号。

評論稱,有什麼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都會展現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上。把“總開關”擰得緊緊的,時時檢視、常思檢討,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自覺抵禦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永葆共産黨人政治本色。

文:梁建忠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