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國家網信辦:APP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服務

國家網信辦:APP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服務

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官網截圖

人民網北京1月5日電 (申佳平)據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官網消息,為了進一步規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近日釋出《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使用者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産品和服務。

按照《征求意見稿》,應用程式為使用者提供資訊釋出、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對申請注冊的使用者進行基于行動電話号碼、身份證件号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資訊認證。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資訊進行虛假注冊的,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應用程式提供者通過應用程式提供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應當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者超越許可範圍開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活動。

《征求意見稿》要求,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資訊内容稽核管理機制,建立完善使用者注冊、賬号管理、資訊稽核、日常巡查、應急處置等管理措施,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适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定的注冊使用者,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依法依約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号等處置措施,儲存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同時,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規範經營管理行為,不得通過虛假宣傳、捆綁下載下傳等行為,或者利用違法和不良資訊誘導使用者下載下傳,不得通過機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評,營造虛假流量。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各項義務,嚴格落實未成年使用者賬号實名注冊和登入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使用者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産品和服務。

對于應用程式分發平台,《征求意見稿》要求對申請上架和更新的應用程式名稱、圖示、簡介、資訊服務、個人資訊收集使用行為等進行稽核,發現與注冊主體真實身份資訊不相符的,特别是違規使用黨和國家形象辨別或者假冒國家機關名義的,不得為其提供服務;發現含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資訊的,存在資料安全風險隐患、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的,或者損害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

應用程式提供的資訊服務屬于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範圍的,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當對相關許可等情況進行核驗;屬于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範圍的,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當對安全評估情況進行核驗。未通過核驗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

此外,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當建立應用程式監測評估機制,提升技術能力和管理效能,堅決打擊網絡黑灰産,防範下載下傳量、評價名額等資料造假行為,不得以虛構下載下傳量、編造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