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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生産銷售“毒豆芽”“黑心”商家被判刑

作者:安青網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但一些不良商販,為一己私利,竟将摻有有毒、有害添加劑的豆芽流入市場。1月4日,記者獲悉,由肥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秦某某等人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日前在合肥市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宣判。

秦某某是肥東縣某菜坊的老闆,為了使菜坊生産出來的豆芽無根須、賣相好、不易腐爛,自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他在明知6-卡基腺嘌呤屬于豆芽生産過程中禁止使用物質的情況下,仍安排菜坊生産現場的負責人沈某某從楊某忠處購買含有6-卡基腺嘌呤的添加劑,并讓楊某忠指導沈某某、楊某山在菜坊生産豆芽的過程中加入添加劑。該菜坊銷售的豆芽經鑒定機構鑒定,檢測出國家禁止添加的6-卡基腺嘌呤成分。

合肥市鐵路運輸法院以被告人秦某某、沈某某、楊某忠、楊某山等4人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秦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千元;判處沈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判處楊某山有期徒刑六個月,緩期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千五元;判處楊某忠有期徒刑六個月,緩期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千五元。同時禁止被告人楊某忠、楊某山在緩刑考驗期限内從事食品生産、銷售及相關活動。責令被告人秦某、沈某某、楊某忠共同賠償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人民币七千二百三十一進制。

承辦檢察官表示,食品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每一位食品行業的生産者和銷售者,在商業利益的誘惑面前,都要遵從重品質、講誠信的職業操守,堅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線,嚴格把好食品安全品質關。檢察官提醒,市民如發現市面有此類“毒豆芽”,請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一起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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