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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甸縣紀委縣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七)

作者:魯甸融媒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範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魯甸縣紀委縣監委采取“先曝光、後核查、再處理”的方式,對公安機關移送的轄區範圍内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現将10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後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一、張 宇,中共黨員,魯甸縣文屏鎮保健社群居民 ,2021年8月1日21時32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二、徐慶江,中共黨員,魯甸縣江底鎮人民政府職工,2021年8月17日1時50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三、陸興武,中共黨員,魯甸縣茨院鄉沿閘村村民,2021年9月2日0時17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四、陳太祥,中共黨員,魯甸縣茨院鄉田合村村民,2021年9月7日12時3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五、趙澤平,中共黨員,魯甸縣小寨鎮趙家海村村民,2021年9月15日21時26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六、劉永才,魯甸縣樂紅鎮人民政府職工,2021年9月24日22時12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七、熊安權,中共黨員,魯甸縣龍頭山中心國小教師,2021年9月24日20時21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八、馬志堅,中共黨員,魯甸縣茨院鄉葫蘆口村村民,2021年9月24日21時34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九、吳德勝 ,中共黨員,魯甸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職工,2021年10月2日21時37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十、代順國 ,中共黨員,魯甸縣龍頭山鎮銀屏村黨總支書記、居民委員會主任,2021年10月16日1時10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歡迎廣大幹部、群衆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魯甸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魯甸縣監察委員會

2021年12月29日

魯甸縣紀委縣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七)
魯甸縣紀委縣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七)
魯甸縣紀委縣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七)

來源丨清廉魯甸

本期編輯丨李東梅

編審丨孔祥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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