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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價器材費卻未被使用,醫生:術中不适用裁除

3年前,63歲的王海森,不慎被電鋸割傷左手拇指,送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鄭大一附院)治療,住院及手術費共計6.2萬元,其中2個“微血管吻合裝置”(醫療器械)的費用,占總醫療費的一半以上。

2021年12月9日,王海森到醫院拍攝X光片時發現,這個植入體内、不可被吸收的進口醫療器械不見了。詢問主治醫師被告知,“手術時發現不适合,便沒有使用。”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王海森的遭遇并非個例,另有8名患者遇到了同樣的情況。9人入院時間在2016年至2018年間,時間跨度長達3年,主治醫師均為鄭大一附院急診外科副主任醫師王福建。

12月28日,王福建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稱,“微血管吻合裝置”可縮短手術時間,提高血管通暢率,但為部分患者使用後,發現血管未通暢,隻能裁切掉該器材重新進行血管縫合手術,以保證手術效果。

有專家稱,微血管吻合裝置價格高昂,且不在醫保報帳範圍。即便使用失敗,也有向患者告知、展示廢棄器材的義務,否則無法證明在手術中使用。該微血管吻合裝置代理商官網顯示,該産品已在臨床應用30年,吻合成功率高達99.3%。

12月29日,鄭大一附院宣傳處從業人員接到記者反映後稱,将核實後給予回複,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回複。

鄭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價器材費卻未被使用,醫生:術中不适用裁除

患者關濤的收費清單中顯示有吻合器一項、拍攝的X光片中卻未見,此外還有其使用的吻合器合格證。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消失”的醫療器材

2018年1月,木工王海森在鄭州市區一工地做工時,被電鋸打到左手,導緻拇指關節以上部位被切掉,出血不止,工友将其送入鄭大一附院急診科。

王海森記得,手術于晚間進行,早上醒來時疼痛難忍,詢問醫護人員為何不用藥,得知已欠下了3萬元的醫藥費。費用明細顯示,手術材料費共計5.4萬元,其中“植入類醫療器械使用登記表”顯示,使用的2個“微血管吻合裝置”花費了33600元。

因覺得費用太高,王海森于手術次日辦理了出院手續。他表示,自己沒有仔細看過住院消費清單,并不知道“微血管吻合裝置”是什麼,能起到什麼作用。隻是在自己詢問醫護人員,“為何手術費這麼高時?”被告知“用了兩個支架。”

王海森稱,他出院約1年後,有人曾找到他告知,這個價格昂貴的進口器材,在手術中并未使用,當時他沒有相信。直到今年12月9日,有人再次聯系他,建議他可以拍個片子看看。當天,王海森便在老家開封尉氏縣人民醫院拍攝了X光片确認,手術部位未見“微血管吻合裝置”。

12月22日,王海森就此聯系其當時的主治醫師王福建詢問。王福建向他解釋稱,沒有安裝,是以拍X光片不會顯示,當時使用該醫療器材後,發現血管未通暢,便舍棄了該器材。但對于王海森“沒用上,為何收取費用?”的追問,王福建未給予明确答複。

鄭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價器材費卻未被使用,醫生:術中不适用裁除

患者王海森從鄭大一附院調取的“植入類醫療器材登記表”。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多名患者質疑醫生亂用器材

王海森的遭遇并非個例。2018年5月,河南許昌市民關濤騎車回家途中摔倒,右手手腕處被玻璃紮破,送入鄭大一附院手術,手術中同樣被使用了“微血管吻合裝置”。

關濤記得,他在住院期間,就曾接到一位河南蘭考籍患者的電話,告訴他去拍片看一看自己的“微血管吻合裝置”是否安裝。當時他還以為是騙子,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半個月前,因手術後自己的右手食指、中指觸感未恢複,關濤到醫院拍片複查,才發現裝置未安裝。

關濤稱,“微血管吻合裝置”是手術費中最貴的一樣器材,占據了治療費用的一半。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至少有9名由王福建手術的患者有着與關濤、王海森同樣的遭遇。近日,記者先後陪同其中6位患者到鄭大一附院調取病曆,發現其中4位患者的“植入類醫療器械使用登記表”顯示,所使用的為同一産品。另2名患者病曆中無登記表。

産品合格證顯示,注冊證号:國械注進20163461834,系美國一家公司生産,總代理商為驿麟科創醫療科技公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可見:該産品由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不鏽鋼針組成,裝配防護蓋和鉗夾保護套環,一次性使用。産品用于顯微外科手術中常見的動靜脈吻合。适用于外徑不小于0.8毫米不大于4.3毫米且壁厚小于或者等于0.5毫米的靜脈和動脈。

該産品依據所需吻合血管的外徑分為7個型号:GEM 2750,GEM 2751,GEM 2752,GEM 2753,GEM 2754,GEM 2755,GEM 2756,不同型号對應使用在直徑為1.0mm—4.0mm的血管上。

驿麟科創醫療科技公司一銷售經理表示,血管吻合裝置為植入型醫療器材,内有不鏽鋼針,屬不可降解物質,患者拍攝X光片會有顯示。新京報記者了解到,2019年,一位在鄭大一附院治療,同樣使用了該産品的患者于近日拍攝的X光片顯示,其手術部位可見一綠豆大小的光圈。

鄭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價器材費卻未被使用,醫生:術中不适用裁除

患者所使用微血管吻合裝置。圖源代理商官網

兩名患者曾簽訂“手術不理想協定”後獲賠

采訪中,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前文所述9名患者中,張喜軍、王小鵬投訴醫師王福建未使用“微血管吻合裝置”拿到了相應的退款。

12月23日,張喜軍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稱,2018年4月,他因左臂被電鋸割傷,到鄭大一附院手術,術前醫師王福建詢問他是否使用“鎮痛泵”,因家貧欠債,他拒絕了這個收費價格1000多元、用于緩解患者術後疼痛的裝置。

張喜軍稱,4萬元的住院費,當天手術後就全部扣完,他檢視單據才發現1個“微血管吻合裝置”占了16800元,詢問妻子才得知,自己手術過程中,醫護人員詢問妻子是否使用吻合器材,妻子同意了。他還曾是以責備妻子,“住院的錢都是借的,為啥要花這個錢?”

出院大約半年後,張喜軍接到了一位蘭考患者家屬的電話,告知其術中未使用吻合裝置。兩人一同向監管部門反映此事。張喜軍稱,幾天之後自己便接到了王福建電話,在醫院簽訂“手術不理想協定”後,拿到了2萬元的賠償。

曾于2017年4月在鄭大一附院手術的王小鵬,也向新京報記者介紹,河南蘭考患者家屬向監管部門反映時,在材料中寫上了自己的名字。事後,自己便接到了主治醫師王福建電話,當天自己到鄭大一附院的醫療糾紛辦公室,很快拿到了退還的33600元現金。

王小鵬的病曆資料顯示,其在手術中共使用2個“微血管吻合裝置”。但王小鵬夫妻倆均表示,術前、術後兩人均未被告知,手術中使用了該器材。

12月25日,新京報記者多次聯系張喜軍、王小鵬口中的蘭考患者家屬,但未能取得聯系。一份該患者手寫的投訴材料顯示:他們先拿一個吻合器在手術室内攝像頭下晃晃,然後把吻合器的條碼合格證貼在患者的病曆上,根本沒有使用該産品。自己的兒子手術被收取16800元“微血管吻合裝置”的費用,後證明根本沒有裝。

鄭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價器材費卻未被使用,醫生:術中不适用裁除

患者張喜軍曾因未使用血管吻合器投訴鄭大一附院,簽署“手術不理想協定”後獲得2萬元賠償。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涉事醫生回應:術中使用未達到效果裁切丢棄

價格高昂的醫療器材,為何消失了?

12月28日,9位投訴患者的主治醫師王福建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微血管吻合裝置”可縮短手術時間,提高血管通暢率。但在為患者手術中他發現,有大概70%-80%的患者使用後,效果都不錯。另有20%左右的患者在手術中使用後,血管未通暢,便裁剪掉該器材重新進行了血管縫合手術。

王福建解釋稱,吻合器為一次性使用器材,吻合環閉合之後,無法再次使用,也無法退回醫院。此前有患者反映了該問題,曾為部分患者退還了費用。至于患者質疑,其為收取回扣,虛構醫療費用一事,他表示,不存在此事。

“微血管吻合裝置”總代理商驿麟科創醫療科技公司一位銷售經理稱,産品是把血管外翻之後挂在鋼針上,針孔對位實作吻合。如果患者局部血管條件不好的話,可能會出現不通暢的情況,但無法确定未通暢的比例。驿麟科創官網顯示,該産品已在臨床應用30年,吻合成功率高達99.3%。

鄭州某醫院顯微外科醫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使用微血管吻合器的情況較少,未遇到過使用後血管不通的情況,“對于這類價格高昂的醫療耗材,未能妥善使用,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另有2名曾使用該吻合裝置的顯微外科專家稱,根據“河南省醫療服務收費統一标準”,吻合一條血管的價格在1200元至1800元不等。使用該器材,增加了患者的負擔,且因為是進口産品,不在醫保報帳範圍内,無形中會為患者增加負擔。兩人所在的醫院,使用一段時間後便不再使用。

上述2名專家稱,微血管吻合裝置的功能是縮短手術時間、提高血管通暢率。但因為這個器材太小,對需吻合的血管有一定要求,在實際操作中,感覺并未達到縮短手術時間的效果,“沒有手工縫合得快。”

其中一位顯微外科專家認為,使用該産品,有血管未通暢的情況,如果是術中裁除,應該明确告知患者、向患者展示使用後的産品,否則很難說是在術中使用了。

前述9名患者均表示,術前無人告知自己或家屬使用該器材有失敗風險。使用該器材失敗後,變更為人工縫合血管,在術後也無人告知。

12月28日,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向鄭大一附院宣傳處反映。29日,從業人員表示,将在核實後給予回複,截至發稿前,記者未得到回複。

鄭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價器材費卻未被使用,醫生:術中不适用裁除

12月22日,患者王海森因拍攝的X光片中不顯示微血管吻合裝置,向警方反映情況。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警方未受理案件,曾有患者是以起訴院方未獲支援

12月22日,前述9名患者中的4人,先後到鄭州市警察局二七分局刑事偵查大隊責任區一中隊報案,接警民警對第一位患者詳細了解情況後,告知報案人,經向院方了解,“微血管吻合裝置”為一次性使用,不留存體内,故報案人送出的X光片,不能證明醫生未使用該器械。

王海森告訴新京報記者,他于22日下午,到該所報案,也得到了同樣的回複,警方未受理該案件。

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份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顯示:2017年中牟市民彭紅傑左手受傷入院就診,因院方診療存在過錯,導緻彭紅傑左手拇指、食指、中指多段離斷傷再植術後部分未成活,法院判定鄭大一附院應承擔主要責任,賠償原告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34.9萬元。

對于彭紅傑訴求的“微血管吻合裝置”未使用的問題,因現有資料無法判斷,法院未給予支援。

12月25日,彭紅傑的父親告訴記者,彭紅傑的主治醫師也是王福建。彭紅傑的代理律師向新京報記者介紹稱,訴訟期間,因未能從醫院調取彭紅傑使用的微血管吻合器的産品合格證,無法對該産品的性質進行認定,故該項訴求未獲支援。

公開資料顯示,鄭大一附院在中國最佳醫院排行榜中,綜合排名居全國第18位,全院有在職職工12459人,共有4個院區,床位1萬餘張,被稱為“亞洲最大的醫院”。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編輯 劉倩

校對 楊許麗

(如遇到類似情況,可通過郵件聯系記者。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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