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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了10年總督,死後雖欠下一身債務,但皇帝下旨:錢由國家來還

曆史是說過和做過事情的記憶。——卡爾·貝克

在晚清的封疆大吏中,丁寶桢怎麼排也排不到第一梯隊裡面去,他與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劉坤一等人的差距還是有的。可丁寶桢有一樣是别人所不具備的,那就是清廉如水。他在四川總督任上10年,去世後竟欠下了一屁股債,堂堂總督的家屬連回老家貴州的路費都沒有。

他做了10年總督,死後雖欠下一身債務,但皇帝下旨:錢由國家來還

丁寶桢,貴州平遠人,鹹豐三年(1853年)進士,曆任翰林院庶吉士、嶽州知府、山東按察使、山東巡撫、四川總督。

讓丁寶桢一舉成名的是他誅殺了慈禧寵監安德海,曾國藩、李鴻章對丁寶桢此舉都很佩服,稱他是“豪傑”。由于丁寶桢殺安德海,得到了慈安太後、恭親王、醇親王的支援,慈禧太後也無可奈何。慈禧是一個睚眦必報之人,可是在丁寶桢這她破了例,不僅盡釋前嫌,還在光緒二年提拔他為四川總督。

此後,丁寶桢在四川總督任上一幹就是10年,直到病逝。在這期間,他對四川的政治、軍事、吏治、經濟等方面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留下了一系列驕人的政績。

在吏治方面,丁寶桢奏請朝廷改革官吏任用制度,當州縣官空缺時應該選撥年輕有為的人充實地方,而不是按照舊規由候補的人員按照序齒輪班,依次遞補。丁寶桢還嚴厲懲罰貪官污吏,彈劾了一系列的官員,其中包括四川按察使方浚頤、鹽茶道傅慶和蔡逢年等進階官員,同時還下令革除了許多官場陋規、陋習。

晚清官場上各級官府衙門都要向下屬收受節壽規費以及冰敬、炭敬、瓜敬、别敬等名目的變相賄賂,借以通聲氣,保官位,求升職。這些陋規被丁寶桢下令一律革除,各級衙門所需經費,采取公開補貼的方式,按照等級每年定額發給補貼。

按照這個制度,身為總督丁寶桢每年可以從藩庫領到12000兩,可是他從來都沒有領過這筆錢,直到他死後,這些錢還存在官運總局,最終成為了公款。而他自己卻将俸祿的大部分用作當地的公益事業,為此,他欠下了不少的債務。

他做了10年總督,死後雖欠下一身債務,但皇帝下旨:錢由國家來還

在經濟方面,首先是改革鹽政。清初規定,川鹽實行計口授鹽,各州縣自行招商領部引,然後在指定的鹽場配鹽,隻能在本州縣售鹽。鹽商除了認領“鹽引”外,還獲準運銷“引鹽”十分之一的“餘鹽”,不用納稅。

是以,夾帶私鹽的問題非常嚴重,更因為鹽商在交完鹽後,加上鹽本、運費、應酬等開支,可以自行規定鹽的價格,他們往往與官府勾結,擡高鹽價。自乾隆二年至光緒初年,四川的鹽價上漲了六倍之多,災荒年月更上漲十月倍。

官鹽價格如此之高,百姓自然吃不起,一些膽大的無業遊民或貧苦百姓往往組織起來,聚衆販賣“私鹽”。由于私鹽難以禁絕,鹽商的利潤大大減少,也影響了國家稅收。無奈之下,清政府采取嚴行緝私和開征鹽厘兩種手段來保證鹽稅的征收。這樣,鹽販子和政府之間的對抗愈演愈烈。

丁寶桢主政四川後,采取一系列措施,密部嚴防、調集重兵,企圖一舉消滅私鹽的運輸。經過半年多的整頓,私鹽得到了一定的控制。随後,他又對鹽法進行了改革,實行官運商銷,即讓百姓能吃得起鹽又能增加政府的稅收,唯一受到損害的就是那些從鹽業中漁利的貪官。

光緒四年,丁寶桢籌備的四川機器局建成并投入生産,這家近代官辦企業既能制造機器和槍支,還能生産火藥子彈。在後來的十幾年中,還曾多次增加機器裝置,擴大生産。到光緒十五年,機器局已經能生産克努伯炮彈、軍用皮革制品以及消防水槍等産品,在中法戰争中,四川機器局為前線軍隊運送了大量的武器裝備。

在民生方面,丁寶桢組織民工修複都江堰故堤,還民數十萬耕田。在這期間,他12次親臨工地視察,當工程因發生特大洪水而出現事故時,他都主動承擔責任,誠懇地檢讨自己的過失。

光緒十一二年,丁寶桢在四川總督任上去世。他臨死前,上了一份奏折。在奏折他分析了西南及沿海的局勢,建議朝廷加強戰備。最後他還提出,自己為官多年欠下了同僚、同鄉十餘萬兩債務,如今身死,希望皇上能幫他還債。

他做了10年總督,死後雖欠下一身債務,但皇帝下旨:錢由國家來還

光緒帝看到這份奏折的時候,據說感動的留下了眼淚,他下旨說丁寶桢欠下的債由國家來還,由戶部撥款。并賜予他太子太保,谥“文誠”。丁寶桢死後,他的家屬連回家的費用都沒有,還是四川官員們給湊的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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