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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在我初次閱讀崇祯皇帝的相關傳記時,看到過這樣一個觀點:“如果不是崇祯皇帝又傻又倔,拒絕大清的和談,明朝怎麼會鬧到滅亡的地步呢?”

這種說法其實非常可笑,一看就是大清入主中原之後散布的假消息。

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由于大清是異族,是以在說起入主中原的原因時,總說是在為崇祯皇帝複仇,要幹掉李自成。而在說起明清之間的戰争時,又把戰争原因強加給大明。

按照當時最流行的說法就是:我們大清熱愛和平,一直想找機會與大明和談,然後幫着大明一起收拾流寇。可崇祯皇帝又傻又倔,無論如何都不願意與大清和談,是以我們隻能被動選擇戰争。

對于這種論調,我們隻要看看基本的曆史事實就能知道:明清之間的戰争,都是由大清主動挑起的,大明一直在被動應戰,玩“城牆大炮”的防守戰術。

大清想和談的消息是假的,那麼大明想和談的消息是真的嗎?

這個恐怕是真的,在流寇日益肆虐的時候,朝堂上傳出來一種聲音:我們應該與大清和談,集中精力解決内部沖突,此所謂“攘外必先安内”。

“攘外必先安内”當然有一定道理,隻有集中大部分精力,才能在最短時間内解決目前的事。如果精力分散,其結局很有可能是“雞飛蛋打一場空”。

可上述假設,隻是從最理想的結果來看。如果從現實出發,我隻能說:提議與大清和談,并不是什麼好辦法。

如果與大清和談,大清就會安分守己地待在北方嗎?如果與大清和談,每年就不用承擔北部邊防的軍費嗎?答案都是否定的。

這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這種一廂情願,在曆史上反複出現過。

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六國都曾積極與秦國和談,可現實是:無論秦國是否答應和談,他們都沒有停下過東進的步伐。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對于當時的秦國而言,打仗比和談更能夠友善快捷地攫取利益。在六國沒能打痛秦國,沒能提高秦國打仗成本的前提下,所謂的和談不過是抱薪救火而已。不但不能遏制秦國的野心,反而為秦國提供了經濟、政治和軍事資源,進一步加強了秦國的實力。

真正成功的和談,按我的了解,應該是像南宋與金國之間的和談。

雖然南宋和談遭受了很多非議,過程也有許多波折(包括嶽飛被殺)。但從結果來看,南宋和談是非常成功的,因為宋金之間實作了長久的和平。

南宋為何能與金國成功和談?顯然是因為南宋擁有劃江而治的實力,金國進攻南宋必然得不償失。在這種背景下,雙方才能老老實實坐下來談判,雖然在和談過程中,南宋吃虧更多一些。

如果明末某位官僚敢說:我能保證實作和平,就像曆史上的南宋和金國一樣,我估計整個大明朝堂都會把他供起來,因為這是佛祖才能做到的事啊。

此時的大清,已經降服了蒙古和北韓,毛文龍也早就進棺材了;此時的大明,已經幾乎喪失了野戰能力,内部流寇不停地鬧騰。

再看軍隊,明末最強大的軍隊是關甯軍,可關甯軍面對大清的進攻,主力連城門都不敢出,讓敵人一再率軍深入長城,燒殺擄掠一番從容離去,就這種水準,怎麼和談?

在這樣懸殊的力量對比下,指望一紙協定就能如何如何,那未免也想得太美了。

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和談的消息傳來,翰林院修撰黃道周立刻表示反對,而他反對的點也很實在:敵強我弱,現在搞和談不是一廂情願嗎?在這種背景下達成的協定并沒有什麼用,難道我們敢削減北部邊防的軍費嗎?

無論建虜必不可款,款必不可成,成必不可久,即使款矣、成矣、久矣,目前甯遠、錦州、遵化、薊州、宣府、大同之兵,何處可撤?而遽謂款建虜後可撤兵中原以讨流寇,此亦不思之甚矣!——《國榷》·卷九十六。

黃道周說話挺實在,但沒把話說完:無論是否與大清和談,無論和談是否能成功,北部邊防的軍費都是不能減也不敢減的。

和談是楊嗣昌的建議,那是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的事,早在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就發生了袁崇煥被捕下獄,祖大壽率領關甯軍不告而别的事,軍閥本質暴露無遺。

此時祖大壽雖然已經不是關甯軍首領,但關甯軍首領是祖大壽的外甥吳三桂。換言之,此時的關甯軍,依然不聽崇祯皇帝的調派。

如果崇祯皇帝與大清和談成功,并借機斷掉關甯軍的供應,會發生什麼事?沒飯吃的人會做什麼事,大家可以盡情發揮。

如果事情真發展到了這一步,那崇祯皇帝就是标準的沒事找事。

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支援和談的人,大都喜歡回避現實問題。除了楊嗣昌之外,後來又有一個陳新甲提議和談,可陳新甲提出和談已經是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的事了。

此時的大明雖然還沒滅亡,但與後來的南明相比,也就是難兄難弟的水準。

在此之前的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大清取得松錦會戰勝利,李自成攻克了洛陽,張獻忠攻克襄陽。

到了崇祯十五年,能老實聽話的實力派,也僅剩孫傳庭一個了。而就在這一年,孫傳庭也被李自成打垮了。

此時的大明,不要說沒有與大清相提并論的資格,就連與李自成、張獻忠相提并論的資格都沒有。

也許有人會說,左良玉和高傑等人不還是政府軍嗎?可他們隻是挂着政府軍的牌子而已,其行為與王朝末期的軍閥沒有什麼差別。

到了這個時候,除了神仙之外,誰還能救大明?

在崇祯皇帝執政的十七年時間裡,長城以北逐漸統一,長城以南逐漸分裂;長城以北逐漸集權,長城以南逐漸衰弱;長城以北所控制的軍隊越來越多,長城以南所控制的軍隊越來越少。

這就是現實利益,可偏偏有人喜歡用孤立的眼光看待曆史。

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網上曾流傳過這樣一段話:“我大明終其一朝二百七十六年,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

這話說得很提氣,給人一種純爺們兒的感覺,可這是事實嗎?顯然不是。

無論和談是否能成功,其根據都是現實利益,而不是什麼名聲和氣節。喜歡有事沒事談名聲和氣節的人,都有一個最大的共性:喜歡裝大尾巴狼。

想當初,大明為了避免雙線作戰,開始扶持蒙古牽制後金(當時還不叫大清)。萬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大明開放廣甯鎮為通商口岸,友善蒙古與大明進行貿易。除此之外,大明每年都向蒙古首領林丹汗贈送白銀,最初隻是千兩,随後逐年增加,萬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達到十二萬兩。

這就是傳說中的“不納貢”?當然了,名義上的确不是納貢,可具體事實究竟是怎樣的,大家心裡應該有數。

千萬不要被網上流傳的段子誤導,什麼“不和談”,隻是沒資格和談而已。如果能和談,能納貢,能賠款,大明肯定也不會放棄的,畢竟名聲總不如命重要。

大明為何不與大清和談?并非為名節所累,而是客觀條件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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