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12月24日訊(河北日報記者任學光)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今天,河北省石家莊市政府釋出《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内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規定,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内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非法生産、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主辦機關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查準許後,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對非法生産、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查處。違反通告造成國家、集體、他人财産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村(居)委會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生态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遊等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落實通告,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行為。
對違反通告的,任何機關或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對舉報非法生産、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經查證屬實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1月8日實施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關注河北新聞網,了解河北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