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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孫毓筠案中的一點細節-劉師培研究筆記(130)

馮自由《丙午南京黨獄實錄·孫毓筠等之被逮》:“孫毓筠于黃克強離日後,曾代理同盟會本部庶務幹事職。丙午冬偕權道涵、段沄二人回國,時孫總理嘗在牛込區寓所為孫涉筵祖餞。孫等歸抵上海,旋赴南京,欲于軍界有所活動。抵甯未久,即被警察跟蹤拿獲。端方以孫曾捐道員,且屬大學士孫家鼐之侄,與有世誼,故待遇較他犯略優,且有意為之開脫。以是研訊之結果,從犯之權道涵,段沄判處永遠監禁,首犯之孫毓筠反得從輕監禁五年,謂其主張政治革命,并非從匪,俟限滿察看,再行酌核辦理雲雲。(《革命逸史》第六集P115,中華書局1981年7月第1版)

根據《申報》報道,孫毓筠等被捕是在1907年1月19日。

1907年1月26日,《申報》第三版《南京捕獲革命黨》:“本月初六日夜,南京警察局捕革命黨孫毓筠等三人于長安棧。今據确實調查,知孫等實系受誣,孫為孫中堂之族孫,博學多才,官直隸候補道,曾在壽州辦蒙養學堂。今春遊學日本,拟學政法警察,又曾任安徽同鄉會會長。此次反國,實因沈提學在東時約伊如皖辦佛學學堂,故束裝而歸。便道至南京訪友,寓長安棧,至于被捕之原因,則因孫負性剛直,屢與人相忤。有劉乃弼者,合肥人,曾繼孫為安徽同鄉會會長。當沈提學東渡時,百計鑽營,引薦私人任課長。皖省留學生大動公憤,乃推孫為代表向劉诘問,并将劉會長之職革除,迫其反國,故劉憾孫刺骨。此次,孫至南京,乃以革命黨誣孫,以洩私憤。大吏不察,遂捕孫等三人,并将長安棧封閉。大抵為劉所欺雲。至于權、叚(應為段-引者)二人,系孫同鄉之留學日本者。或雲,系孫親戚此。次因學費不充,随孫歸國,亦非革命黨。想省訊以後,不難渙然冰釋也。”

劉師培《與章太炎書》:“逮及北征,履弗踰阈,無結引旁馳之務,儉德避難,好爵不縻,政黨時論曾無一字。清吏積疑,伺察日加,雖蔥靈挈軸,樓台薦棘,弗是過也。少侯、蟄仙,頗悉厥況,津署幕僚,見聞尤番。”(《劉申叔與章太炎書》,《亞細亞日報》1912年6月4日第7版《文苑》欄目《文錄一首》)

劉師培信中所述,是說自己随端方北上任職直隸,遭到端方部屬的嚴密監視,處境十分艱難。孫毓筠和湯壽潛可以作證。(孫毓筠,号少侯。湯壽潛,号蟄仙)

孫毓筠入獄在1907年春,且被判5年徒刑。正在南京蹲監獄的孫毓筠,如何能見證劉師培在京津地區的處境?

我們來看一下陶菊隐在《籌安會“六君子”傳》中的記載——

一九○六年,民主革命已經深入全國人心,很多青年志士投入新軍鼓動革命。江蘇第九鎮為全國首先采取征兵制的一支新式軍隊,其中就有不少革命派投身其間。孫與其鄉人段雲、權道涵奉命到南京策動新軍起義,即以第九鎮為其對象。

孫毓筠等三人到南京不久,即因叛徒出賣被捕。孫的最初一念是死,但‘死’之一字,有時易如反掌,有時卻又難如登天。假使你把心一橫,眼睛閉煞,牙關咬緊,便來一聲“卡察”,人頭落地,那就成了為國獻身的烈士了。假使死神要來又不來,并且眼前還有一線生機,你的心慢慢地活動起來,眼皮慢慢地打開了,牙關也慢慢地松弛了,那就會變成一個貪生畏死的叛徒。古人所謂“争此須臾”,就是這個道理。

孫毓筠在獄中本來自覺毫無生機。忽然跑進來一位春風滿面的何道台,拍着他的肩胛溫存地說:“好端端一個人,為什麼偏要鑽進枉死城中去!幸虧遇着午帥,不然的話,一百條性命準有五十雙活不成。”接着他又自作解釋說道:“午帥有憐才之心,叫我授給你一個秘訣,你在口供中隻承認政治革命,莫談種族革命,那麼你就可以起死回生了。”

端方并不同情民主革命,也非好生戒殺之徒,何以獨垂青于孫毓筠而授以活命秘訣呢?這是因為:他知道孫毓筠是孫家鼐的侄孫,馬上打電報去問:“孫毓筠是否屬于華族?”孫家鼐回電立即說:“此子頑劣異常,請嚴加管束。”他以清朝的軍機大臣不便明保革命黨人,是以回答了這兩句答非所問的話,示意叫他刀下留人,端方自然會意。同時楊度也從東京來信,請其“愛惜名士”。端方複之曰:“孫生文理通順,門第高華,當秉高誼,求入于輕。”孫在供詞中按照何道台的訓示侃侃說道:“午帥有意開脫我,人非木石,甯不知感!我認為我國政治不良是國弱民貧的根本原因,要救國就必須先改革政治。我早想披剃入山,午帥真要保全我,我決定出家當和尚,妻兒财産一無所戀,任何世俗概不與聞。”他又分析我國革命人士有兩大派别,一為政治革命,所求者為改良政治,以達富國強兵之目的;一為種族革命,反對滿洲皇族,後者以孫文、黃興為首,而黃興尤為暴烈,其黨徒多為湖南人。他最後獻策說:“午帥如要殺我,我死得其所,決不怨天尤人。但為午帥計,對革命黨人不必株連太甚,這是消弭禍變之一法。”

孫毓筠作了這種“政治革命”的供詞,端方替他開脫了“大逆不道”的罪名,處以五年監禁,而從犯段雲、權道涵二人,反被判處終身監禁,發往原籍壽州執行。論者認為:“朝裡無人莫做官。”如果朝裡有人,即使造反也不會殺頭充軍。

表面五年監禁,實則端方把孫毓筠安置在衙門花園裡讀書,以示優待故人子弟。(《籌安會“六君子”傳》第四章《孫毓筠、胡瑛和甯漢黨獄》,中華書局1981年7月第1版P33-34)

可見,孫毓筠服刑期間,并未真正蹲班房,而是“在衙門花園裡讀書”。

又考《申報》報道。1909年2月26日,《申報》第二張第四版《叢談》欄目《陳陶怡有釋放之望》:“陳陶怡之被捕,松郡人士以為冤者也。當被捕時,士紳之公電,敎育會之咨文,郡守之詳禀,皆以陳誤拘為言。當屆者,鄭重其事,既俯采一郡之輿論,複下察供詞之情僞,知其無犯罪之證據,而不忍加以慘酷之刑,是當局之明也。去□,該郡紳士數十人,又赴督轅公禀保釋。當時,雖未遽予釋放,然而釋放之期必不在遠。何以證之?證之于今日孫紹侯之出獄。”

據此,則孫毓筠在1909年初春可能已經獲得一定程度的自由。

再考《申報》報道。1909年2月5日,《申報》第二張第三版《江督嘉奬革員箸述南京》:“上元縣田令轉呈:監犯孫毓筠禀呈書冊,當奉江督批雲:據該令轉呈在監革員孫毓筠禀稱:在獄二年,遵谕讀書,箸有《聲轉》、《語荄》二書,并呈送筆記一冊各等情。本部堂公餘披覽,具見該革員留心古語,搜集經史,各注佐證詳明。舊家子弟,誤入歧途,雖在囹圄,尚能不廢所學,殊堪憫惜。仰該令,仍饬該革員于怨艾之餘,留心著述,将來各書出而問世,必有信今傳後之時。勉之!”

據此,1909年初春,孫毓筠雖未正式獲釋,但已經獲得一定自由,故而能見證劉師培在京津的境況。

是年夏,端方奉旨北調直隸。孫毓筠是在南京繼續“服刑”?還是随其北上?這需要進一步的探讨。

姑存疑,錄此備忘備查。

康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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