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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上海文博論叢》 2010年03期 李夏廷

春秋時期吳國銅器在晉地多有出土,如山西代州蒙王村出土的吳王夫差鑒、原平峙峪出土的吳王光劍、萬榮廟前村出土的王子于戈、榆社出土的吳王姑發劍,以及河南輝縣出土的吳王夫差鑒和劍等。張颔、陶正剛、勞伯敏等先生對此有專文詳細介紹讨論(1),這裡就不再贅述,現在僅将太原新近出土的吳國銅器加以介紹。

上世紀80年代末,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和太原市文管會在太原南郊金勝村發掘了一批古墓葬,其中M251春秋大墓引人注目,墓主系春秋末年晉國執政卿趙鞅(趙簡子)應沒多少疑問。該墓發掘報告已于1994年出版,因種種原因,當時的發掘報告僅報道了這一座墓的資料(2)。

1994年,在距離M251東邊百十米的坡下又發現一批東周墓,其中4座為銅器墓,墓主或許是趙簡子的族人或陪臣,四座墓出土青銅器數百件,由于種種原因,發掘資料至今尚未系統整理,絕大多數銅器也未修複,在這批銅器中,發現幾件有銘文的吳國銅器,在征得發掘主持者惠允後,這裡先期介紹并加以讨論。

吳王夫差鑒

金勝村673号墓出土,同出一對,一件殘尚未修複,整修一件高38.5、口徑62.7厘米(M673∶1),有對稱的獸耳銜環,鑒頸部飾橫鱗紋,腹部飾蟠螭紋和垂葉紋,器内壁有銘文三行13字:“攻吳王夫差擇其吉金自作禦鑒”。(圖1)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蓋鼎

金勝村674号墓出土,同出3件,殘破,均未修複,據觀察它們尺寸不一,或許為一套列鼎,圖中标本(M674∶3)複原通高53.5、口徑42.8厘米,蓋上有3隻獸形紐,蓋中央有绹索紋套環,器和蓋用子母扣扣合,附耳内外側均有紋飾,高足外撇,足跟飾獸面紋,鼎内壁有兩行銘文,銘文似經锉磨,故漫漶不清而難以釋讀,惟左邊隐約似有“吳王”字樣,器型和紋飾為典型的春秋晚期吳國式樣。特别是紋飾,為吳國銅器特有的細密S形紋(圖2)。

關于吳王夫差鑒

除上述新出土兩件外,目前所知還有4件,計清代同治年間山西代州蒙王村出土1件、上世紀30至40年代河南輝縣出土3件。代州出土者後下落不明,有說已流失海外,目前僅在北京圖書館存有拓片。河南輝縣出土的3件中有1件現藏國家博物館,另外2件現藏上海博物館(3)。在全部6件吳王夫差鑒上,都有相同的13字銘文:“攻吳王夫差擇其吉金自作禦鑒”,隻是銘文行數有兩行和三行之别(圖3)。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從造型上看,六件夫差鑒可分兩種模式,太原2件為一種模式,主要特征是雙獸耳銜環,紋飾為春秋中晚期盛行的單層平雕蟠螭紋、重環紋和垂葉紋;另外4件夫差鑒為另一種模式,即4耳,其中2耳為獸首銜雙環,2耳為虎形耳,鑒身紋飾為春秋晚期新興的複層浮雕羽狀紋和垂葉紋,後4器雖然為同一模式,但尺寸和紋飾細部略有差别(表1,圖4、5、6)。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代州夫差鑒僅有兩耳,但是通過對比研究,再結合代州夫差鑒腹部的焊痕,推測它似乎原應有一對虎形耳,或後來脫落,或當時就沒焊上也未可知。總之,從造型和紋飾看,代州夫差鑒與輝縣夫差鑒應為同一模式,隻是它們在尺寸和紋飾細節上略有差異。

然而在銘文格式上,太原夫差鑒與代州夫差鑒如出一模,即三行13字,左讀;輝縣夫差鑒則為兩行13字,右讀。雖然如此,6件鑒的銘文内容和字型卻完全相同,說明這些鑒出自同時期的同一作坊,隻是相同的銘文用在不同造型的器物上而已,換言之,銘文可以選擇性的用于不同器物上。

除上述6件夫差鑒外,筆者在北京首都博物館見過一件大銅鑒(圖7),其造型與輝縣夫差鑒幾乎完全一樣,隻是尺寸不明,據說該鑒系截獲的走私文物,出土時間地點不明,也未曾發現銘文,不過它産自同時期吳國應毫無疑問,看來吳國當年曾鑄造過不少這種形制的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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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吳式蓋鼎

由于地緣關系,吳式鼎和晉式鼎在造型上差異較大,而與楚式鼎更為接近。如同時期常見的晉式蓋鼎多為扁球形,整體像柿子,鼎足粗短,紋飾多為寬身動物紋。而常見的吳式蓋鼎則蓋頂較平、鼎腹較深,鼎足細長外概、紋飾也非常細密。特别是S形紋,被認為是吳國特有的紋飾(圖8),但是這種紋飾也偶見于晉地出土銅器上,如原平劉莊出土銅舟即為這種紋飾"4),這種造型的銅舟是春秋戰國之際晉地最常見的器種,而在吳越地區則幾乎不見,是以它應該是晉制,是晉吳文化融合的産物(圖9)。

太原出土春秋吳國銅器及相關問題

晉地吳器相關問題

連同太原新出的兩件,目前所知共有6件有銘吳王夫差鑒。它們全部出自春秋戰國之際的晉國境内,反而在晉以外地區少見。

六件夫差鑒雖然都标明夫差"自作用鑒",但未必都是夫差自用,同時說明當時吳國鑄造的夫差鑒數量遠不止這些。此外,目前所見鑄有吳王夫差名号的銅器還很多,除鑒、盉一類禮器外,還有10餘柄銅劍(5),它們自然不可能是夫差一人專有,倒更像今天的注冊商标,或夫差當政時王室作坊産品的符号。相對而言,吳國銅器中有銘文的比例較大,做器者多為王室貴族成員,看來吳國青銅器生産和支配是在王室高度掌控之下。所見有銘銅器品質也很優良,多為實用器。

春秋晉國銅器則較少有銘文,已知晉國公室有銘銅器僅見春秋初年的晉姜鼎和晉公奠,新绛柳泉晉國公室墓地所出銅器亦未見銘文,屬于晉國卿大夫的有銘銅器同樣屈指可數。早期的銘文繼承了西周傳統,往往有做器者名字,晚期銘文字數逐漸減少,而且多無做器者名字,有的器主名字僅為代稱,如“子之弄鳥”、“智君子鑒”等,總之,寥寥可數的東周晉國有銘銅器相對于數以千計的龐大晉國銅器群而言實在是鳳毛麟角,即使如太原金勝村M251、汲縣山彪鎮M1、輝縣琉璃閣M60這類大型晉卿墓(6),所出銅器也罕見銘文,無法為墓主身份提供直接證據,是以這些大墓墓主至今仍然存在争論。

現有資料顯示,晉國有銘銅器多制作較精,無銘銅器多為明器,一般制作較粗糙,即使金勝村M251這種大墓出土銅器也常常有未補的砂眼,如該墓所出4件大方壺和4件銅鑒即留有砂眼和未清理的範土,這種情況不限于太原,在晉地其它地方均普遍存在,是以這些銅器可能專為祭祀或随葬之用。

目前春秋時期的晉國銅器存量數以千計,它們絕大多數應産自新田(即今天的侯馬)。雖然春秋中晚期的晉國在政治上“政出多門”,但其青銅文化卻面目一緻,從臨猗程村到侯馬上馬,從渾源李峪到太原金勝村,從長治分水嶺到輝縣琉璃閣……所見春秋銅器均似新田所出,這或許反映了晉國銅器生産和支配方式的一個側面,即晉國國内沒有誰能夠絕對掌控銅器的支配權,銅器占有方式可能會按照等級權力和實力來配給、購買或交換。再從晉國随葬銅器多未經使用這一點考察,它們很可能具有初級商品的形态,是以墓葬出土銅器除個别屬于死者生前鐘愛的器類,如特别訂制的“弄器”和兵器外,大多數禮器應是通過購買或交換獲得的明器,隻是随着晉國國内政治的分化,強家大族自己鑄造銅器才成為可能。總之,如果将吳國銅器生産比作“王有制”的話,晉國銅器生産是否可看作“國有制”或“邦有制”?

至于晉地多出吳國銅器,前輩學者已多有論述,如戴尊德先生說:“晉吳之間通過盟會、聘使、媵女等方式,采用贈送、賄賂等手段,晉吳銅器互相傳入是很可能的”(7),張颔先生說:“春秋末年,晉國趙襄子謀臣中有延陵玉,戰國時趙孝成王臣中有延陵鈞,西漢時,代郡有延陵縣(地在山西大同天鎮),據《通志·氏族略》載,因吳季子居延陵,其後因以為氏。從這些線索可以推測,吳國被越國滅亡後,延陵季子的宗族逃亡在三晉地區為仕者大有人在,故很有可能把吳國宗器帶到今天的山西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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