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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不想看的廣告關不上?確定一鍵關閉,叫停違規廣告

追劇難逃廣告“霸屏”、公号文章變相廣告、教育訓練廣告販賣焦慮……長期以來,野蠻生長的網際網路廣告遊走在灰色地帶,讓人不勝其煩,卻又束手無策。

為破解這一難題,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公布《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要求網際網路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别性,確定一鍵關閉等,進一步細化規則标準,劃清監管紅線。

網上不想看的廣告關不上?確定一鍵關閉,叫停違規廣告

關閉難

不買會員就要忍90秒廣告

打開視訊網站,常薇找到一部正在熱播的電視劇,選擇播放後,一連串廣告随即啟動。她試圖跳過,卻發現沒有直接關閉的标志,隻有畫面右上方顯示90秒倒計時和一句“會員關閉此廣告”的提醒。

“說到底,還是想用這種方式逼着使用者開通會員,這已經成了大多數視訊網站的預設操作。”常薇點進去發現,即使是價格最低的新使用者專享連續包月,首月也需要12元,次月續費則為19元,“想在電視端播放的話更貴,連續包年要398元。”

常薇盤算着,自己平時工作繁忙,并沒有太多時間用來追劇,開通會員實在有些浪費,“可是不開通的話,就意味着每看一集都要忍90秒廣告,沒辦法關閉。”令她郁悶的是,一旦不小心點到正在播放的廣告,就會跳轉到電商平台的購物頁面或應用軟體的下載下傳頁面,嚴重影響使用體驗。

事實上,網際網路廣告關閉難的情況并不少見。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釋出的《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顯示,在其分析的600款App中有58%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

“還有些雖然有‘關閉鍵’,但不能‘一鍵關閉’。”在浏覽網站時,徐明也曾不止一次遇到過頁面下方出現彈窗廣告,“經過治理,現在大多數彈窗廣告都給出了關閉标志,可點了以後還要再選具體是因為不感興趣、内容不宜、遮擋幹擾還是屏蔽此類廣告,等于多了一道流程,點選兩次才能真正關閉。”

對此,《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第九條明确規定,以啟動播放、視訊插播、彈出等形式釋出的網際網路廣告,應當顯著标明關閉标志,確定一鍵關閉,不得有下列情形:沒有關閉标志或者需要倒計時結束才能關閉;關閉标志虛假、不可清晰辨識或定位;實作單個廣告的關閉,須經兩次以上點選;在浏覽同一頁面過程中,關閉後繼續彈出廣告;其他影響一鍵關閉的行為。不得以欺騙、誤導方式誘使使用者點選廣告。

識别難

商品廣告藏身于測評文章裡

除了一眼就能認出的顯性廣告以外,如今在網際網路平台上,還存在大量披着馬甲的隐性廣告。

翻看該公衆号以往推送的文章,程瑤看到類似的操作還有很多。“《30歲左右的年輕人太苦了!居然被建議提前規劃養老?》其實是保險廣告,年繳标準保費少則三萬,多則百萬,還給出銷售顧問的二維碼和暗号。《減肥就一定不能吃碳水?那是你沒選對》也不是真的要介紹什麼減肥知識,隻是為了推一個做輕食的商家,後面還附有這家店的二維碼。”

在一些閱聽人對象瞄準家長的微信公衆号上,變相廣告也層出不窮。看到《定了!剛剛正式通知!北京家長、教師們恭喜了!》,王玥不會想到,看似重磅新聞釋出的文章,實際上隻是為了推銷家庭教育指導師的教育訓練考證。極力鼓吹證書價值的同時,文章還以二維碼的方式附上報名通道。

而另一篇标題為《“五歲看大,十歲看老”,養廢一個男孩早有預兆》的文章,更讓她覺得匪夷所思,“看标題,以為是關于男孩養育方面的經驗分享,點進去發現是寶媽邊帶娃邊靠抖音賺錢的‘勵志故事’和輕松實作月銷售額突破百萬的‘傳奇經曆’,但這些都還隻是鋪墊,最後的重點在于推銷所謂的《0基礎抖音變現實操訓練營》,還給出二維碼讓購課。”

針對此類現象,《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第八條要求,網際網路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别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通過網際網路媒介,以競價排名、新聞報道、經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或者附加購物連結的其他形式推銷商品、服務的,應當顯著标明“廣告”。

叫停難

育兒公号演變成為賣課平台

“通過公号文章變相賣的課程不光有給大人的,還有給孩子的,各種教育訓練宣傳搞得家長焦慮感滿滿。”身為寶媽,馮燕關注過不少育兒公号,“本來覺得可以看一些經驗分享的文章,學習一下怎樣教育孩子,沒想到一個個都成了賣課平台。”

看到文章标題《那個5歲就能讀英語原版書的小牛娃,竟然在初一英語考試中,栽了……》,馮燕不由得好奇,打開一看,才明白是英語文法課程的廣告,“全套課程有20周,包含60節内容,涵蓋國小階段英語學習的重要文法内容,這不就是線上學科類教育訓練嘛!”

馮燕發現,同樣在這個微信公衆号上,還有文章推出學時更長的課程。“《給孩子的第一門曆史系統課》長達48周,共計240學時,相當于一年的量。”

在推銷學科類課程的同時,還有育兒公号大肆宣傳非學科類教育訓練。在一篇《會下圍棋的孩子更智慧,高品質陪娃的好幫手!我心目中最棒的桌遊!》一文中,面向少兒的圍棋教育訓練課程成為明星項目。據介紹,該課程分為入門課和進階課,4歲以上孩子就可以開始學習。文末,還附有購課二維碼。

記者了解到,《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第十條規定,不得利用網際網路釋出面向中國小、幼稚園的校外教育訓練廣告。今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也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校外教育訓練廣告管控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要確定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台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國小(含幼稚園)的校外教育訓練廣告。”同時強調“要依法從嚴查處利用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釋出校外教育訓練廣告的行為,對于誇大教育訓練效果、誤導公衆教育觀念、制造焦慮的虛假違法校外教育訓練廣告依法從重處罰。”

建議

及時更新管理辦法

“盡管以往也有廣告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在網際網路環境下,還是會存在一些界定不明的灰色地帶。一旦有企業‘鑽空子’獲利,就會有更多企業效仿,形成惡性循環。”在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看來,整治網際網路廣告亂象勢在必行,“現在很多人隻看到網際網路發展速度快,但如果隻是不擇手段地榨幹消費者的每一處利益,不把精力放在使用者體驗的提升或者産品功能的改善上,後期是走不長遠的,也不利于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賴陽認為,在《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中,通過增加條款等方式細化規定,有助于加強規範和監管,確定執行時更加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網際網路技術一直在疊代更新,很多新生事物和廣告形式也不斷出現,這就要求配套的管理辦法也要跟上變化,及時更新調整。”賴陽談到,單靠出台《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還遠遠不夠,下一步還需多方發力,共同治理,引導網際網路廣告走向正規。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宗媛媛 插圖 宋溪

流程編輯: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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