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段婚姻出現問題,很多人都以為換個人就好,讓婚姻為彼此的沖突背鍋,卻不知所有的社會關系,都是各種資源的整合及再配置設定,再婚更是。
第一段婚姻關系可以簡單看成兩個人的事情,可是再婚要面對各種複雜的關系,比第一段婚姻關系更難維持,想要幸福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邱珍(化名)35歲離婚,前夫一家人拿她當外人,前夫的工資交給婆婆保管,她自己賺錢帶孩子,還要受婆婆的刁難,受不了就離婚,女兒跟她,前夫不要。
離婚兩年,她相親不少男人,可都是有孩子的離異男人,37歲碰到了一個男人,女兒已經上大學,家裡有一套房子,認識兩個月男人提出結婚,讓她早點給他生個兒子。
追求她的時候送了不少禮物,最貴的是一個黃金手镯,男人對她女兒也不錯,她就和他談起了結婚細節。
男人趕在結婚前把房子過戶給了女兒,說婚後住在她的房子裡,把他自己的房子租出去補貼生活費用。
邱珍心中很不舒服,男人想要一個兒子,卻把房子過戶給了女兒,那生下來的兒子難道繼承她的房子不成,男人根本就沒有想過她的女兒,她瞬間沒有了再婚的欲望,覺得男人太過算計。
她讓男人拿錢買套房子做婚房,将來孩子出生也有個家,男人說他沒有錢再買一套房,讓她不要把金錢看得太重,結婚是兩個人過日子,不是跟房子過。
男人的話表面看起來都是為她好,實際上一頓操作下來損害的都是女人的利益。
兩個人的年齡都不小了,男人還想要個兒子,卻不為了将來的兒子做打算,想拿婚姻套住條件還不錯的邱珍,打起她房子的主意,好在她是一個比較清醒的女人,看出了其中的不對勁。
再婚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是為了找個伴兒,不是給自己挖坑。
如果不打算要孩子,快40歲又有孩子的情況下幹嘛要領證,結婚證給不了女人想要的安全感,畢竟婚姻保護的不是愛情,而是錢财(利益)。
這位再婚女人的自述中,暴露了再婚男女各有“算計”。
首先,為了各自的孩子“算計”再婚的好處。
再婚中男女都比較現實,因為經曆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彼此都會考慮自身的利益。
都有孩子的話,女人考慮的是能不能給孩子更好的物質生活條件,最好是男人能幫助自己養孩子,以減輕自己身上的擔子。
男人如果有孩子考慮的就是再婚的妻子能幫忙照顧孩子,會不會是一個合格的後媽,能不能一碗水端平等。
兩個人為了各自的孩子去“算計”對方能提供多少好處,以便權衡自己的付出和回報是否對等,像是做生意一般地斤斤計較。
邱珍二婚看中的男人,為了自己的女兒把房子做成婚前财産,這本身沒有什麼問題。關鍵是他想再婚生個兒子,卻想住在女方的房子裡,把自己家的房子(在女兒名下)出租,說是補貼生活費用,到時真不好說。
他再婚相當于就出了個人,然後房子要女方出,還想讓女人和他生個兒子,他當女人傻呀。
為了各自的孩子“算計”再婚的好處大家都可以接受,但不能損害對方的利益,隻有彼此都願意付出和回報,再婚才有意義。
其次,女人沒有男人會“算計”。
很多女人雖然經過失敗的婚姻,但再婚還是以感情為主,想找個知冷知熱的人,覺得男人有錢又愛自己的更好。
然而,再婚的男人根本不會考慮感情,隻考慮女人會不會照顧自己和孩子,想娶的是個保姆,可他并不會宣之于口。
邱珍和男人都有各自的女兒,再婚男人要求還生個兒子,到時這個家庭就有三個孩子,男人早早為自己的女兒鋪了後路,把房子過戶給女兒,卻沒有考慮過再娶的妻子和所生孩子的将來。
兩個人的房子都屬于婚前财産,萬一以後離婚也不會作為共同财産分割,男人過戶給女兒的目的又是什麼?是想空手套白狼嗎?
男人把财産都給女兒,再婚後他的女兒要是結婚肯定有很多支出,女人嫁給他在物質上很難得到他的滋養,生個兒子女人自己養那結婚做什麼?女人普遍比男人活得久些,以後還要照顧老去的男人,這種“算計”保護的是男人,根本就沒有考慮女人和所生孩子的未來。
再婚的兩個人是為了找到更好的生活,可是因為利益組成的關系,一旦其中一方覺得“虧”,那就不願意再付出,也沒有愛,關系是不會長久的。
最後,再婚的男女相處中摻雜着太多的“算計”。
再婚夫妻的戀愛不同于初婚夫妻,彼此都經曆過失敗的婚姻,有沒有從上一段婚姻關系中吸取教訓、檢討自己和成長是件很難的事情。
如果沒有意識到再婚的不易,還從上段失敗的婚姻中走不出來,那對待另一半就很随意,而不負責任,彼此的感情就很淡漠、脆弱。
如果各自又有孩子,那相處中會各種“算計”對方,生怕對方對自己的孩子不好,内心做不到一視同仁,行為和态度上肯定會厚此薄彼,進而引發夫妻沖突和沖突。
相處不愉快的情況下,再婚的兩個人都有可能會懷念以前的伴侶,并不自覺地拿現在的伴侶和以前的伴侶做比較,内心一旦存在落差就會“算計”自己的付出值不值得,進而減少自己的付出,隻想着從對方身上榨取“價值或利益”。
相處中一旦摻雜着太多的“算計”,日子是過不好的,彼此都會後悔再婚。
但是,再婚的男女如果不那麼“算計”對方,而是把資源的整合及配置設定做公平些,關系就會和諧很多,彼此也更容易找到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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