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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再婚:曾遭女方兒子反對但沒放棄,此後望平淡生活

“我們兩個人走到這一步真的不容易,也經曆了風風雨雨,最後,他沒有放棄我,能跟他在一起真的是緣分。”2月15日,張玉環妻子汪女士接受澎湃新聞采訪,回憶起與張玉環相識的細節。

汪女士說,她和張玉環系因散步結識,她兒子曾強烈反對他們在一起,最終兩人還是選擇彼此,實作愛的“雙向奔赴”。

張玉環再婚:曾遭女方兒子反對但沒放棄,此後望平淡生活

張玉環和他的妻子受訪者供圖

2月14日,情人節,張玉環在短視訊平台宣布“領證了”,他說,和妻子相處近一年,有共同語言和共同愛好,“心裡非常高興,以後不管發生什麼都會走下去。”

張玉環15日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此後,希望能平淡簡單地生活下去。

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再審宣告二十多年前被認定為殺人犯的張玉環無罪。張玉環26歲時被抓,在監獄裡度過了近27年,無罪獲釋時已年過五十。無罪獲釋一年多後,張玉環正在重建新生活。

散步結緣,曾遭反對但沒放棄

出獄後,張玉環養成了每天早上散步的習慣。他說,他與妻子的相識也是源于一次散步。

“當時注意到了她,覺得她穿衣服很整潔,人也看上去很有素質,當時她跟她的閨蜜在一起,後來閨蜜介紹我和她認識了。”張玉環認識汪女士的閨蜜。他說,認識後,他開始嘗試靠近汪女士。

張玉環發現汪女士喜歡散步和打羽毛球,“正好我也喜歡,有時候我會和她一起打羽毛球,我們後來越走越近。”

張玉環了解到,汪女士曾經在當地事業機關工作,退休後靠終身俸獨自生活。兩人最初在一起的時候,曾遭到汪女士兒子的強烈反對。

“他兒子比較介意我此前的經曆,他媽媽有終身俸,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把日子過得平平穩穩的。”張玉環說,汪女士的兒子擔憂他媽媽會被外人誤解,“外界一些風言風語,不太好”。

知道汪女士的顧慮後,張玉環依然沒有放棄。“後來她兒子願意見我一面,我說我會照顧好你的媽媽,她兒子最後同意了。”張玉環說。

“我們兩個人走到這一步也不容易,經曆了風風雨雨。”提及兩人在一起相處的這一年,汪女士感慨萬千。

汪女士說,剛認識張玉環時,覺得他“挺老實、實在”。在她打算放棄這段感情時,張玉環在她家樓下等她,“發資訊叫我下樓,想當面向我表達心意,對我說我真的愛你”。

汪女士回憶,“我們兩個人後來越走越近,他一直沒有放棄我,最後我們在兒子的同意和祝福下,走在了一起。”

如今,他們兩人打算住在進賢縣縣城的家裡,有空時會住在鄉下。“接下來的生活我們就平淡地過。”汪女士說。

前妻宋小女祝福“各自安好”

15日,張玉環的小兒子張保剛告訴澎湃新聞,父親張玉環在認識汪阿姨兩三個月的時候,就将汪阿姨介紹給家裡人認識了。

“他說認識的阿姨挺好相處的,就安排我們見面了。”張保剛說,汪阿姨性格比較外向開朗,生活積極陽光,“阿姨本來一個人住,他們倆婚後正好可以互相做個伴。”

張玉環再婚,張保剛也通知了自己的母親宋小女。張保剛說,電話那頭,母親得知消息後,回複說“各自安好”。

張玉環的前妻宋小女在張玉環被抓後,曾一邊打工養家,一邊堅持申訴。後來宋小女迫于無奈決定改嫁,但沒有放棄為張玉環奔走。張玉環無罪獲釋後,她曾在網上發文說:“1993年,張玉環給我留下了兩個兒子,一個三歲,一個四歲。現在張玉環回來了,我要給他完完整整的八個人。31歲的小兒子、32歲的大兒子,兩個兒媳婦,三個孫子,一個孫女。我希望張玉環可以好好珍惜這八個人。”

2月14日,張玉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和宋小女現在還是朋友,但畢竟對方早已經有了家庭,是以平時兩人也不怎麼聯系。

澎湃新聞注意到,如今,張玉環的抖音号已有36.4萬粉絲,兒子張保剛的抖音粉絲有50.7萬。平日,張玉環和兒子張保剛會在抖音裡向粉絲推銷廚房用品、食品、保溫杯等家庭生活用品。

2月14日,除了在抖音裡宣布領證結婚,張玉環還向粉絲推銷了廚房剩菜保溫盒。有抖音粉絲評論祝福,希望“張玉環過好以後的生活”。也有粉絲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咨詢産品相關資訊,張玉環會留言解答相關疑問。

張保剛說,現在一家人的主要收入靠做電商帶貨,這樣比打工的收入要好一些。視訊的拍攝和剪輯,都是家裡人在幫忙制作,“以前都是我幫忙拍攝,現在結婚了,以後阿姨來拍”。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男童張振榮和張振偉被人殺害,鄰居張玉環被警方定為嫌兇。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張玉環用手卡、繩勒、棍打的方式将鄰居家兩男孩殺害并抛屍水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因不服判決,張玉環提出上訴。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審判決再次認定該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審判決相同結果的判決。張玉環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入獄後,張玉環堅持喊冤。

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對此案再審宣判,最終宣告張玉環無罪。他失去自由長達9778天,當時是公開報道中被羁押最久的蒙冤者。

2020年10月30日,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定,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0521.5元,包括無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0521.5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李英旋 趙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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