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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宰相”和“丞相”是什麼官職,兩者有什麼異同之處

在封建制度下,最高的行政長官是皇帝嗎?答案是否定的,應該是宰相。這一官職的職責是輔佐君王、掌管國事,具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威。

不過,有人經常把宰相和丞相劃等号,這兩者間是怎樣的關系呢?能不能混為一談呢?

古代的“宰相”和“丞相”是什麼官職,兩者有什麼異同之處

“宰相”和“丞相”彼此聯系

對宰相和丞相的了解,要從字義入手,能夠理清兩者之間的聯系。“宰”原義是祭祀中掌管宰殺牲畜的奴仆。憑借專業的技術,受到其他人的重視,由此引申為主持、主管的意思,明顯帶有動詞的屬性,“宰”最早出現在《周禮》中,是最高行政長官代名詞。

《說文解字》解釋道:“丞,翊也,從從卪從山。山高,奉承之意。”古代承和丞同義,有幫助、輔助的意思,是動詞。用于官職時,表示從事輔助工作的人,由動詞轉變為名詞,例如郡丞、縣丞等,與相合用,代表輔助天子的官員。

最有意思的是“相”,《說文解字》注釋:“相,省視也。”意為仔細看。古代的“相面”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周朝祭祀、朝聘、會盟頻繁,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禮儀制度,于是,“相禮”應運而生,他指導天子和諸侯執行具體的禮儀。此時的“相”脫離了省視的本義,有進階參謀的意思了。如今,新人結婚時,常有“傧相”做伴,正是“相禮”的遺存。

古代的“宰相”和“丞相”是什麼官職,兩者有什麼異同之處

互有交集

宰相和丞相等宰執大臣,必須具備議政權和監督權,二者缺一不可。宰執大臣能夠觐見皇帝,共同參政議政,對決策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根據法令和制度要求,對官員執行決策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後漢書》認為:宰執大臣必須“入則參對而議政事,出則監察而董是非。”可見,宰執大臣,是官僚體系中的職責擔當和權威硬核。

選拔任用宰執大臣,候選人的條件格外嚴格。《韓非子·顯學》首次提出了“宰相”的說法,稱:“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起於卒伍。”也就是說官員必須經過基層曆練,才能擔當相位,這是對個人考驗,也是對國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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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塊奶酪

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形成地方集權中央、中央集權皇帝的制度,産生了以君主制和官僚制相結合的政體。君權是君主制的核心,在政體中占有主導地位。宰執大臣是官僚制的代表,共同維護相權的利益,在輔政的同時,對皇帝的事權進行制約。在這種環境下,必将造成君主制和官僚制的沖突。

君權和相權之争成為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的政治主流。維持相權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是宰執大臣的使命。明末思想家黃宗羲一針見血的指出:“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興一事焉,則慮其可欺,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在這種猜疑鍊下,皇權和相權之間的沖突是不可調和的,這決定了君臣之間的緊張關系。難怪“丞相終結者”朱元璋也曾有過“明良相逢,古今為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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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時間不同

夏商時期,出現了巫史、尹、太師等官職,稱呼不一,職責近似,有輔佐君王提高行政效率之意,形成了宰相的雛形。文王建周之後,完善了官制,設立了六官。據《周禮》記載,周朝以“天地春夏秋冬”設立六官,其中以“天官冢宰”為貴,主要負責立法和行政之職。天官冢宰的長官為大宰,副職為小宰,另有宰夫等官職,相當于國家的總理、副總理和秘書長兼人事部長。

公元前309年,秦武王“初置丞相,樗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在秦國官制中,丞相和相邦是并存的,前者輔助後者,地位低于後者。漢承秦制,改革官制,丞相得以保留。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受胡惟庸案的影響,明太祖朱元璋下诏“今我朝罷丞相”,還強調“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延續了近十七個世紀的丞相,就此作古,不複存在。

古代的“宰相”和“丞相”是什麼官職,兩者有什麼異同之處

宰相并不等同于丞相

宰相是聯結君主制和官僚制的中心環節,參與國家重大事項的決策,總管軍、政、财等權力,“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為了防止宰相坐大坐強,采用多相制瓦解宰相的事權,成為君權制約相權的重要手段。

西漢設立三公,共同處理國家軍政要務。隋唐時期,确立以中書、尚書、門下為主三省制,其長官相當于宰相。五代和宋朝沿襲唐制,把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作為宰相。北宋神宗年間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南宋又改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元朝改三省制為一省制,建立中書省,左右丞相、平章、參政等官職,行使宰相職權。

明初,朱元璋維持一省制,因右丞相胡惟庸專權,廢除一省制和丞相,提高六部地位,将相權分權六部長官,同時設立内閣,以内閣大學士協助皇帝處理政務。明亡清興,仍設内閣,大學士相當于宰相。雍正皇帝為防洩密,在内閣再設軍機處,人員不定,由軍機大臣處理政務,成為手握實權的宰相。從曆史發展來看,宰相由單一的官職演變為權力分解的制度。

古代的“宰相”和“丞相”是什麼官職,兩者有什麼異同之處

其實,丞相隻是宰相制度的一種稱謂而已。

秦國初設丞相,作為相國的幫手。漢初,“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绶。”丞相的地位得以扶正,成為安邦定國的重要職務。此後,丞相存續了1600多年,直到被朱元璋廢除。然而,明朝以内閣代替丞相,宰相制度依舊存在,可見,丞相和宰相之間的根本差別。

此外,很多曆史人物雖無丞相之名,卻有宰相之實。唐武德年間,李世民擔任負責政務的尚書令。在此期間,他發動了“玄武門之變”。北宋熙甯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主持推行熙甯新法。明朝的張居正、李東陽等人,清朝的索額圖、張廷玉等人,同樣擔負了輔佐朝政的重任。

是以,宰相肯定包括丞相,丞相不能代表宰相,兩者并不能簡單地劃上等号。

古代的“宰相”和“丞相”是什麼官職,兩者有什麼異同之處

宰執大臣位高權重,參決政務,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過,宰相的官職并非世襲制的,權力由宰執團隊共同掌握,其機構和名稱變化不定。

而丞相不過是宰相制度的分支而已。西漢名相陳平對宰執大臣有精辟的總結:“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内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備得任其職焉。”總之,宰執大臣在古代政治制度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文:計白當黑

參考文獻:《周禮》《說文解字》《後漢書》《韓非子·顯學》

文字由曆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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