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還會被法院調整嗎?

作者:林林民商經濟案件研究

作者:林律師@林林民商經濟案件研究

本文原創,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還會被法院調整嗎?

答案:有權力也有可能。根據兩高三部《關于适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第41條規定中明确指出:法院經審理後,如果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且有理有據的,法院應當告知檢察院,由檢察院調整量刑建議。但是如果法院認為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後仍然明顯不當的,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從上述法律規定中可知,如果法院認為量刑建議不當,應告知檢察院進行調整,如果不予調整或者調整後仍然不當,并根據40條的規定,在不采納量刑建議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情況下,法院有義務說明不采納量刑建議的理由和依據。

但司法實務中,一般情況下,法院大多會采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但也有少數情況下,法院是可以不采納的,如被告人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比較明顯的無罪案件的情況,法院不采納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現的實體正義;再如被告人非自願認罪認罰的,如果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真實性存疑,那麼這也将會直接影響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适用;還有其他情況,如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那麼認罪的前提也不複存在等等。

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還會被法院調整嗎?

關于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簽署,但實際上,也并不是所有認罪認罰案件都會将簽署具結書作為必備材料,即在不簽署的前提下,也能适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具體包括嫌疑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認罪認罰有異議等的情況。針對這類型的案件,由于嫌疑人的年齡、身體狀況或者精神狀況具有特殊性,則對于該制度的适用上會适當進行調整和傾向。

那麼,關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适用,還有哪些比較常見的問題?

首先,其實認罪認罰是貫穿整個刑事訴訟全過程,比較常見的是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簽署具結書,但其實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都可以适用。

其次,認罪認罰其實沒有罪名或者可能判處刑罰的限制條件,也就是說,并不是輕罪一定适用認罪認罰,而重罪一定不能适用。但是對于是否适用,還是會基于各種因素的考量。

如在C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中,因為未能與被害人一方達成和解協定或者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檢察院認為雙方對立情況嚴重,沖突較大,在審查起訴階段就一直沒有同意适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還會被法院調整嗎?

最後,關于認罪認罰這一情節對于量刑的影響程度有多少,其實不僅取決于是否簽署了具結書或者是否表達了認罪認罰的态度,其實與案件的性質、罪名、認罪認罰的階段、程度、價值、悔罪表現等情況都有一定的關聯,最高其實可以減少30%以下。

何為認罪認罰的價值展現呢?這比較多見于人數較多或者與另案處理的關聯案件,如A某認罪認罰後,承認了其與B某部分相關的罪行,而且也促進了B某的案件或者其他嫌疑人涉案事實的進一步偵破,那麼A某的認罪認罰就可以展現其價值性,在影響程度和量刑幅度上會進行更多的考量。

注:本文整理完畢于2021年12月7日。圖檔來源于網絡,如侵犯您的權益請告知。如需轉載或引用該文章的任何内容,請注明出處。如您有意就相關議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讨,歡迎與本人聯系。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