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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夏文化的文獻基石:先秦文獻與《史記》之“夏”的年代學差異

作者:古史微

《夏本紀》以大禹開篇,并稱大禹在舜崩三年後“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國号曰夏後,姓姒氏”。[1]《史記》的這一說法成為當今學者了解夏王朝世系及其時空位置的基礎。徐興海先生指出:

司馬遷之前文獻記載的中國不是按照朝代的,如《尚書》、《左傳》以帝王為線索,如《國語》以國别記述事件,而朝代的概念自《夏本紀》開始,标志着關于中國曆史記述的新體例、新篇章,這是司馬遷獨立思考的新成果。[2]

那麼,司馬遷這種“獨立思考的新成果”是否符合先秦人的觀念呢?在《清華簡〈楚居〉橫空出世,〈史記〉三代架構成疑》這篇文章中,筆者談到清華簡《楚居》、郭店簡《窮達以時》以及《帝系》反映出來的曆史觀念是“夏商并行”。現在,我們來看看《尚書》、《墨子》、《竹書紀年》等先秦文獻所了解的“夏”又是否與《史記》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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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韓城司馬遷祠

從被先秦文獻大量引用的《尚書》來看,被後人稱為《虞書》或《唐虞書》的篇章大多被先秦人稱為《夏書》。比如,今傳本《堯典》本為伏生所傳《尚書》二十八篇之一,後被離析為《堯典》和《舜典》兩篇。《堯典》的名稱,在早期文獻引用時并不穩定,如《孟子·萬章上》稱作《堯典》,《左傳·文公十八年》稱作《虞書》,《禮記·大學》稱為《帝典》,而更多的文獻在引用時則稱《夏書》。如《左傳·昭公十四年》:

(1)《夏書》曰:“昏、墨、賊,殺。”臯陶之刑也。

這條材料可以對應今本《堯典》中臯陶的“作士,五刑有服”。又比如《左傳·僖公二十七年》:

(2)《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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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尚書》寫本(編号BD14681,國家圖書館藏)

這條材料在今本《堯典》中作:“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由此可見,至少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的觀念中,《堯典》被相當部分人視為夏代作品,而不是“五帝”時期作品。《左傳》還引用了大量《夏書》佚文。比如:

(3)《夏書》曰:“臯陶邁種德,德乃降。”(《左傳·莊公八年》引) (4)《夏書》曰:“地平天成。”(《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引) (5)《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左傳·文公七年》引) (6)《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惟帝念功。”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引) (7)《夏書》曰:“念茲在茲。”(《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引) (8)《夏書》曰:“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引) (9)《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納,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由己率常可矣。”(《左傳·哀公六年》引) (10)《夏書》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龜。”(《左傳·哀公六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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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典》書影

以上各條,除第九條的“惟彼陶唐”部分見于古文《尚書》的《胤征》,其他全部見于古文《大禹谟》。此外,古文《大禹谟》中還有幾條材料曾被其他先秦文獻中所引用,我們也列之如下:

(11)《夏書》有之曰:“衆非元後,何戴?後非衆,無與守邦。”(《國語·周語上》) (12)且不唯《泰誓》為然,雖《禹誓》即亦猶是也。禹曰:“濟濟有從,鹹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茲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對諸群,以征有苗。”(《墨子·兼愛下》) (13)《書》曰:“洚水警餘。”(《孟子·滕文公下》) (14)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孟子·萬章上》) (15)《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齋栗,瞽瞍亦允若。”(《孟子·萬章上》)

今傳古文《尚書》中有一部分材料确有較早的史源,但總體上系後人僞作,這是當今學術界的普遍看法。上面第12條為《墨子》提到的《禹誓》,也被收入古文《大禹谟》。從《墨子》自身記載看,《墨子》所稱的《禹誓》可能是今文《尚書》的《甘誓》别本。如《墨子·明鬼下》所引《禹誓》即與今本《甘誓》基本一緻。

按《史記》的三代曆史年代架構來說,“禹征三苗”屬夏代建立前的曆史事件,故《十三經》本《尚書》将古文《大禹谟》列入《虞書》,而這些内容均被《左傳》視為出自《夏書》。由此可以證明,《左傳》或者說《尚書》最早的版本均把堯、舜、禹視為夏代曆史人物。如果這點被确認,就意味着《史記》的三代年代架構并不可用,而這無疑将對我國的夏文化探索帶來重大變化。

先秦文獻多有将“虞、夏、商、周”并稱的例子。如《國語·鄭語》太史伯說:

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孫未嘗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夏禹能單平水土,以品處庶類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棄能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後皆為王公侯伯。[3]

又如《國語·魯語上》展禽雲:

幕,能率颛顼者也,有虞氏報焉。杼,能率禹者也,夏後氏報焉。上甲微,能帥契者,商人報焉。高圉、大王,能帥稷者也,周人報焉。[4]

《左傳》也有這種“虞、夏、商、周”并稱的現象,如莊公三十二年内史過說:

國之将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左傳·莊公三十二年》)

又如成公十三年晉侯使呂相絕秦雲:

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逾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諸秦。(《左傳·成公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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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兼愛尚賢的墨子

基于這些記載,楊向奎教授曾提出有虞氏的曆史地位問題[5],甚至還有學者是以嘗試對虞世系進行編制。[6]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左傳》、《孟子》、《禮記》等文獻裡大多都隻提“三代”,極少見提“四代”的提法(早期僅見《大戴禮記·四代》等少數文獻)[7]。更值得注意的是,《墨子》往往均把堯舜歸入三代,這與《尚書》把有關堯、舜的記載稱為《夏書》非常相似。如:

(1)故唯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是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亦其法已。(《尚賢中》,《墨子校注》,第75頁)[8] (2)然則富貴為賢以得其賞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尚賢中》,《墨子校注》,第78頁) (3)夫夫妻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誰也?曰:“若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天志中》,《墨子校注》,第306頁) (4)何以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吾以昔者三代之聖王知之。故昔也三代之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天下也,進而利之,移其百姓之意焉,率以敬上帝山川鬼神。(《天志下》,《墨子校注》,第320頁) (4)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木之修茂者,立以為位菆必。(《明鬼下》,《墨子校注》,第340頁) (5)凡言、凡動,合于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凡言、凡動,合于三代暴王桀纣幽厲者舍之。(《貴義》,《墨子校注》,第6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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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寬先生像

楊寬認為,《墨子》把虞、夏、商、周四代稱為“三代”,是“因為三代這一個名詞用得太熟了”,“一時改不過口頭,是以糊裡糊塗的混亂四代為三代”。[9]如果《史記》的古史年代架構确然可信,楊寬所論固然可備一說。然而,單就《墨子》一書的内證而言,在《墨子》作者的意識中,似虞夏本就是一代。是以,劉起釪說:

《墨子·明鬼》雲:“上者《夏書》,其次商、周之《書》。”《墨子》的《尚賢》、《天志》、《明鬼》、《貴義》諸篇都稱堯、舜、禹、湯為三代聖王,把堯舜列在夏代,是以有關堯、舜、禹的篇章都稱《夏書》。[10]

《竹書紀年》出自戰國魏墓,史料價值極高。《史記》有關戰國部分的記載問題極大,“清代以來,很多學者利用古本《紀年》校記《史記》戰國部分的内容,成效卓著。現在可以說,已經沒有人墨守《史記·六國年表》了”。[11]對于夏商曆史部分的研究,《竹書紀年》的價值同樣不可低估。然而,由于該書原本散失,此後各家整理所得的輯本無不遵從《史記》的三代結構進行所謂“夏代“紀年排列,是以很容易讓人誤以為《竹書紀年》記載的夏與《史記》一緻。然而,檢視《竹書紀年》相關記錄,可以發現這種預設需要商榷。《史記·殷本紀·集解》引《竹書紀年》說:

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也。[12]

又《夏本紀·集解》引《竹書紀年》說:

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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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書紀年

按照《史記》記載的夏商體系來了解《竹書紀年》,則商代積年多于夏代積年。然而,《晉書·束晳傳》引《竹書紀年》卻說:“夏年多殷。”[14]這說明要麼是《竹書紀年》自相沖突,要麼就是《史記》的記載不可信。李學勤教授曾揣測“夏年代殷”有可能是在整理《竹書紀年》的過程中産生的一種看法,而不認為是本文,但事實恐怕并非這麼簡單[15]。《史記·魏世家·集解》引荀勖語:

和峤雲:“《紀年》起自黃帝,終于魏之今王。”[16]

而杜預《左傳·後序》言:

《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17]

又《晉書·束皙傳》雲:

《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18]

可見,《竹書紀年》所稱的夏代紀年是以黃帝為開端的,這與《史記》記錄的以禹為開端的夏代大不相同。又《路史·發揮》卷三引《竹書紀年》雲:“黃帝至禹,為世三十。”[19]《說文·卅部》有“三十年為一世”之說[20],可見,就《竹書紀年》的内證而言,“夏年多殷”之說是可以成立的。《竹書紀年》多記有昌意、颛顼、堯、舜等事。如《山海經·海内經》郭璞注:

《竹書》雲:“昌意降居若水,産帝乾荒。”[21]

《大荒西經》郭璞注:

《竹書》曰:“颛顼産伯鲧,是維若陽,居天穆之陽。”[22]

《海内南經》郭璞注:

《竹書》亦曰:“後稷放帝朱于丹水。” [23]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括地志》:

《竹書》雲: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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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帝本紀》人物被《竹書紀年》視為夏代人物

同書又說:

《竹書》雲:舜囚堯,複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25]

《廣弘明集》卷十一:

《汲冢竹書》雲:“舜囚堯于平陽,取之帝位。”[26]

《北堂書鈔》卷十七:

《紀年》雲:命咎陶作刑。[27]

上引諸條均為唐代及其以前文獻提到的《竹書紀年》遺文。根據這些材料可以發現,《竹書紀年》和《尚書》、《左傳》、《墨子》等先秦文獻一樣,均把堯、舜、禹甚至黃帝視為夏代人物,換句話說,先秦人觀念中的夏與司馬遷觀念中的“夏”存在極大差異。按先秦人的眼光來看,夏的年代應以黃帝為開端,至于其結尾在哪裡,我們且留到讨論《史記·夏本紀》為什麼不記載“後羿代夏”這一重大事件時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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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記》卷二《夏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82頁。

[2] 徐興海:《〈史記·夏本經〉文本探析》,《渭南師範學院學報》(綜合版)2018年第13期。

[3] 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組:《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11頁。

[4] 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組:《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66頁。

[5] 楊向奎:《繹史齋學術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頁。

[6] 陳泳超:《堯舜傳說研究》,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5年。羅琨:《“有虞氏”譜系探析》,《中原文物》2006年第1期。江林昌:《論虞代文明:再論五帝時代中華文明的重心不全在中原》,《東嶽論叢》2011年第1期。

[7] 王燦:《中國古代“三代”、“四代”曆史意識溯源》,《東方論壇》2013年第1期,第6─12頁。

[8] 吳毓江撰:《墨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下引《墨子》凡未注明者均出本書。

[9] 楊寬:《“帝堯陶唐氏”名号溯源》,《古史辨》七下,上海:開明書店,1941年,第8頁。

[10] 顧颉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第508頁。

[11] 李學勤:《古本〈竹書紀年〉與夏代史》,《華夏文明》,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7年,第154頁。

[12] 《史記》卷三《殷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09頁。

[13] 《史記》卷二《夏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89頁。

[14] 《晉書》卷五十一《束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432頁。

[15] 李學勤:《走出疑古時代》,沈陽:遼甯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53頁。

[16] 《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849頁。

[17] 《左傳》卷六十,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187頁。

[18] 《晉書》卷五十一《束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432頁。

[19] 《路史》,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255頁。

[20] 《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89頁。

[21]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成都:巴蜀書社,1993年,第503頁。

[22]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成都:巴蜀書社,1993年,第474頁。

[23]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成都:巴蜀書社,1993年,第323頁。

[24] 《史記》卷一《五帝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1頁。

[25] 《史記》卷一《五帝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1頁。

[26] 虞世南編纂:《北堂書鈔》卷十七《制作》,北京:中國書店,1989年,第39頁。

[27] 高楠順次郎等編:《大正新修大藏經》第五二冊,東京:大正一切經刊行會,1934年,第164頁第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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