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1年6月3日,廣州市政府召開萬人大會集中銷毀煙毒。
新中國成立之初,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慣盜、慣匪和毒販仍在活動,煙毒、娼毒、賭毒等繼續污染社會,危害嚴重。根據黨中央訓示,公安機關加強治安行政管理,集中力量清除這些社會醜惡現象。
1949年11月12日,北京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大會作出《關于封閉妓院的決議》,“決定立即封閉一切妓院,集中所有妓院老闆、領家、鸨兒等加以審查和處理,并集中妓女加以訓練,改造其思想,醫治其性病,有家可歸者送其回家,有結婚對象者助其結婚,無家可歸、無偶可配者,組織學藝,從事生産,并沒收妓院财産作為救濟妓女之用”。12日當晚,北京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行動,連夜将北京市224家妓院全部封閉,收容妓女1268名,對454名老闆、領家進行審查處理。1951年1月7日,公安部向全國通報了北京市警察局取締妓院的經驗,各地公安機關相繼采取措施,在全國範圍内取締了賣淫嫖娼制度,使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妓女獲得新生,僅上海一地就有7000多名妓女轉變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1950年2月,為指導全國禁煙禁毒工作,政務院頒布了《關于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規定了禁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任務,得到全國人民的擁護。通令下達後,公安機關在全國範圍内開展了大規模禁煙禁毒鬥争,到1952年底,全國共繳獲鴉片3996056兩,在禁毒重點地區共發現毒犯369705名,逮捕毒犯82056名。我國僅用3年時間就将泛濫已久的煙毒基本肅清,創造了世界禁毒史上絕無僅有的奇迹。
(文圖由中國警察博物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