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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案沖擊波:從“一案破産”看中介機構的權責罰

作者:星星飛翔
康美案沖擊波:從“一案破産”看中介機構的權責罰

“會計師事務所和簽字會計師承擔100%連帶責任。”

康美藥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以下簡稱“康美案”)一審判決落槌,對審計行業形成的沖擊波仍未平息。

判決書顯示,52037名投資者獲賠24.59億元。除康美藥業及其實控人和董監高等相關責任人被依法追究責任外,審計機構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康美案”)及其合夥人楊文蔚也被法院判決對康美藥業債務承擔100%連帶清償責任,楊文蔚個人承擔近25億元債務的100%連帶賠償責任。

作為我國首單特别代表人訴訟案,康美案在創下原告數量、賠償金額的新紀錄之餘,也創下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金融之最且首次落實到會計師個人的記錄。

此次判決令審計行業“人人自危”。

資深财務人士王耀武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康美案判決結果首次出現會計師個人承擔連帶民事賠償,對于整個審計行業産生了巨大的震動,其影響已有顯現。例如,項目合夥人在承接項前先行轉移資産,或者不在自己名下存放資産;甚至有人考慮通過離婚予以應對。

他還表示,正中珠江與楊文蔚面臨“一案破産”這一結果并不嚴苛,但對整個審計行業來說,該案判決将起到倒逼行業自我規範的作用。

康美案一審判決引起财務和法律界人士的關注與探讨。堪稱資本市場之“看門人”的會計師事務所,其權力、責任的法律邊界是什麼?違規越界的代價,及其規避的手段如何?

“一案破産”

在法院認定的康美案各主體賠償責任中,法院依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确認康美藥業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收入、虛增貨币資金等虛假記載行為,正中珠江為前兩份财報出具了标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為後一份财報出具了保留意見。在2016年和2017年年報審計期間,正中珠江相關審計人員了解捷科系統為康美藥業的業務管理資訊系統,金蝶EAS系統為财務處理資訊系統,但未關注兩套系統是否存在差異,未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此外,正中珠江還被認定存在審計底稿“加塞”函證交易資料和項目經理嚴重違反獨立性要求等事實。

法院認定正中珠江未實施基本的審計程式行為,導緻康美藥業嚴重财務造假未被審計發現,楊文蔚作為正中珠江合夥人和2016年、2017年康美藥業審計項目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因重大過失造成正中珠江需承擔賠償責任。依據相關法律,楊文蔚應在正中珠江承責範圍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正中珠江成立于2000年,為華南地區老牌會計師事務所,受益于廣東省内豐沛的企業儲備,業務規模一度比肩全國性會計師大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釋出的《202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資訊》顯示,正中珠江綜合排名從上年第26位降至第53位,當年事務所本身業務收入1.76億元,同比下降59.8%。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周亞珠律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康美案并非中介機構“一案破産”頭一樁,此前已有不少會計師事務所和券商等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過,此次康美案金額創下新高,而會計師個人承擔巨額連帶賠償責任的例子也确實罕見。

王耀武告訴記者,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實行特殊普通合夥制,法律層面即要求存在重大過失的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雖然康美案中會計師個人承擔近25億元債務的100%連帶賠償責任的判例震動行業,但談不上苛責。

他介紹稱,境内會計師事務所會根據收入按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會計師個人也會購買職業保險,但考慮到國内審計機構成立時長、收入規模等因素,其金額遠遠無法應對審計失敗引起的二級市場民事賠償。

資深财稅專家馬軍生博士則強調,對于上市公司财務造假的責任比例,應當更多的由實控人和大股東承擔;他們是财務造假的計劃、實施者,也是最大收益方,動機也最強。他認為,上市公司和有過錯的中介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是應該的,但不應由上市公司成為最後擔責人。若上市公司承擔最終賠償責任,則相當于後來的上市公司股東甚至是債權人為前面的股東買單。

馬軍生建議,在民事責任方面,對實控人和大股東的追償機制需進一步執行落實,同時,做空機制也是反制财務造假的一個有效手段。整個資本市場鍊條的上市公司、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和律所等,都需各守其土、各擔其責、各領其罰。

責任認定之關鍵

康美案一審判決後,會計師能否通過個人破産制度避免“傾盡家财”,成為審計行業頗為關注的話題。

周亞珠律師表示,深圳市2020年8月出台了全國首部個人破産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産條例》,自2021年3月實行。此前深圳中院已經産生首宗經由法院裁定準許的個人破産案件,僅适用于誠實而且不幸的人,老賴不在被拯救者之列。根據規定,在深圳經濟特區居住,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因生産經營、生活消費導緻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進行破産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法院會根據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具體情況,選擇适當類型的破産程式。

除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中介機構擔責外,關于會計師個人責任的認定,外界則關注其是否屬于“對外責任”以及相關免責情形。

金杜律師事務所楊婷律師指出,根據連帶責任的一般原理以及我國法院的司法判例情況,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中涉及連帶責任認定時,在具體案件中僅認定連帶責任人的對外責任,而不解決責任人之間的内部責任劃分問題。

基于此,本案中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在康美案一審判決已認定楊文蔚根據時行《證券法》不屬于該案虛假陳述民事責任人的情況下,其個人責任是否屬于作為連帶責任人的對外責任。

楊婷指出,判決結果認為楊文蔚個人責任屬于對外責任。對此,判決結果明确指出楊文蔚“應當在正中珠江承責範圍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非直接認定其應當對康美案涉及的虛假陳述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情況下,應承擔“無限責任或無限連帶責任”。她指出,這說明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合夥人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可以就會計師事務所的對外債務形成連帶之債的關系,故其責任仍屬對外責任,可以在本案中解決。

另一方面,會計師未簽字或未出具無保留意見能否成為“免罪金牌”也受到市場關注。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表示,過去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的案例較常見,但合夥人和簽字會計師承擔責任的并不多,此案判決結果可能會給有責任的會所合夥人和簽字會計師帶來巨大壓力,即使有保險估計也難以覆寫。他還表示,如果遵循必須的審計準則依法執業,保留好工作底稿和無責證明,還是可以正常執業出意見。這種連帶并非無條件的連帶,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會是以及合夥人和簽字會計師都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核心是是否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楊婷律師則認為,這一問題還是需要根據個案情況進行具體把握,且最終仍要回歸到對會計師勤勉盡責義務的審查中判斷。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行為能否足以使之免責,必須要結合虛假陳述行為的嚴重程度以及會計師出具的具體意見進行綜合判斷。

她表示,會計師所發表的審計意見類型隻是其審計工作的成果展現之一,并不能完全反映其工作方法和程式、審計工作中的注意程度、是否盡到勤勉盡責義務。應予重視的是,包括審計機構在内的各相關中介機構責任具有“專家責任”的性質,更宜從各自的專業角度出發、還原到當時的工作背景和工作場景進行判斷,而不宜從結果“倒推”衡量。在這一問題上,目前可能尚缺乏具體、明确的衡量标準,值得各界共同進一步研究探讨。

行業自我淨化

會計師事務所與券商、律師事務所三類中介機構,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亦被視為捧着“金飯碗”的行當。但有從業人員表示,審計行業也面臨着人才流失、青黃不接的困境,更有從業者自嘲為“勞動密集型”行業。此外,近年來資本市場造假頻發、監管趨嚴,也令審計行業産生自身“被污名化”之虞。

多位财會人士表示,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中,審計行業競争激烈,若會計師“不配合”上市公司意圖,客戶大機率會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是以個别會計師主觀上會傾向于維護客戶關系,客觀上損害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康美案原告律師秦政此前表示,會計師事務所和在審計報告上簽字的合夥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是本案一審判決的亮點。會計師事務所是基于其未實施基本的審計程式,影響極其惡劣而被判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至于簽字的合夥人,法院則直接依據《合夥企業法》關于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合夥人,應當就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規定而判決其同樣須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他還表示,理性看待中介機構的責任問題還是值得研究的。客觀上看資本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依附于發行人的生态關系較難保證其獨立性是根本原因。如何建構一個健康的中介服務市場值得廣泛研究和讨論。

王耀武認為,康美案判決結果的落地,客觀上會起到倒逼行業自我淨化的作用。此後,會計師事務所會更加注意客戶甄别,拒絕為不誠信的企業背書,加快淘汰出清不誠信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促進注冊會計師提高職業操守,堅持執業規範。此外,康美案令外界對審計機構重要性的認識也有所提高,未來會計師事務所的收費也要提升,以符合權責一緻。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梁冀

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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