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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特:對那些隐藏其絕對自由的人,我為什麼稱之為懦夫和豬猡?

作者:由心品
薩特:對那些隐藏其絕對自由的人,我為什麼稱之為懦夫和豬猡?

存在主義決不是主張無所作為的哲學,因為它是以人的行動來判定人。它也不是悲觀主義的人生觀,因為它認為人的命運操在人自己的手中,再沒有别的學說比它更樂觀了。

它更不是讓人害怕行動,因為它告訴人們,他們的希望僅僅在于自己的行動,隻有行動才有生命。是以,存在主義是一種行動和介入的倫理學。

這一學說是給人以尊嚴的學說,是唯一不把人還原為物的學說。所有的唯物主義都把人當成物,也就是當作受必然性決定的東西,與構成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塊石頭的東西沒有什麼不同。

而我們的目的是建立一個與物質世界不同的有着價值總體的人類世界。我們作為真理标準的主觀性并非那種狹隘意義上的主觀性。因為我們已經表明,一個人在“我思”時,不僅發現了自己,也發現了他人。

與笛卡爾和康德的哲學相反,我們在“我思”時,是在他人之中發現自我。他人同我們的自我一樣,都是真實的。是以,一個人在“我思”中發現自我時,也發現了他人,發現他人是自己存在的條件。

他認識到,他就是他人所認為的那樣,此外什麼也不是;除非同他人打交道,他就無法得到任何關于自我的事實。他人,對我們的存在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對我們的自我認識來說也是必不可少的。

薩特:對那些隐藏其絕對自由的人,我為什麼稱之為懦夫和豬猡?

這樣,在我們發現自己存在的同時,也發現了他人的存在。他人是面對我的自由的自由。是以可以宣稱,我們發現了一個“互相主觀性”的世界,我們在其中既決定自己又決定了他人。

雖然倫理學的内容是不斷變化的,它的一些形式卻是普遍的。康德說,對自己和他人來說,自由都是一種意願。這是不錯的。但他認為形式和普遍的東西就足以構成一種倫理學。而我們的看法正相反,過于抽象的原理,是無法決定一個行動的。

還是舉我那個學生為例。想想看,什麼樣的權威,什麼樣的道德訓條,能使他坦然決定抛棄母親,或者留下來同她在一起?我們無法以任何東西為根據,對此作出判斷。

倫理學的内容總是具體的,是以也是無法預測的。當然,總會有些事情發生,而唯一重要的是,要看看這些事情是否在自由的名義下發生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說:“如果上帝不存在,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而這正是存在主義的出發點。的确,如果上帝不存在,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結果人就變成被抛棄的了。因為無論在他身内還是身外,他都無法找到可以依托的東西。他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

如果确實是存在先于本質,我們就不能用一種天生的現有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句話說,根本沒有決定論。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

另一方面,如果上帝不存在,我們就沒有任何價值和戒律說明我們的行為是正當的。是以,在我們之前和在我們之後,都沒有一個可以照亮我們的價值領域。我們孤寂獨處,無可辯解。這就是我說“人是被判定為自由”時想要表達的意思。

之是以說被判定,是因為一個人并不是自己要存在于世的,然而一旦存在,他就是自由的;自從他被抛入這個世界,他就要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

薩特:對那些隐藏其絕對自由的人,我為什麼稱之為懦夫和豬猡?

在我看來,在每一現實境況中,自由隻能以自身為目的。一個人一旦明白他是在被抛棄的狀況下來作價值判斷,他就隻能要求把自由作為所有價值的基礎而無複它求。這決不是說他抽象地要求自由,而是說誠實的人行動的根本意義在于:就自由而要求自由。

我們處在種種特定的境況之中,并通過這種種境況為自由而要求自由。在這樣要求的時候,我們發現,這完全依賴于他人的自由,而他人的自由又依賴于我們的自由。當然,自由作為人的規定,是不依賴于他人的。但是,一旦行動起來,我就不得不在要求自己自由的同時,也要求他人的自由。

我把自己的自由作為目标,這隻有在把他人的自由也作為我的目标時才有可能。我完全真誠地相信,人是一種存在先于本質的生物,在種種境況下都得要求屬于他自己的自由,同時我也認識到,他不能不同時要求他人的自由。

是以,在這種包含于自由本身的要求自由的名義下,我們可以對那些想向自身隐藏其存在的自發本性和絕對自由的人作出評判。對那些借口嚴肅精神或決定論來隐藏其絕對自由的人,我稱之為懦夫。對那些把其存在說成是必然而實際上是偶然現象的人,我稱之為豬猡。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本文摘自《薩特自述》(黃忠晶等編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一書】

薩特的政治立場應該被否定嗎?也談“薩特的永恒價值何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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