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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 卷二吳令

作者:淡泊谷子

原文

吳令某公[1],忘其姓字。剛介有聲[2]。吳俗最重城隍之神[3],木肖之[4],衣以錦,藏機如生[5]。值神壽節,則居民斂資為會,辇遊通衢;建諸 旗幢[6],雜鹵簿[7],森森部列[8],鼓吹行且作,阗阗咽咽然[9],一道相 屬也[10]。習以為俗,歲無敢懈。公出,适相值,止而問之。居民以告。又 桔知所費頗奢。公怒,指神而責之曰:"城隍實主一邑。如冥頑無靈[11], 則淫昏之鬼,無足奉事;共有靈,則物力宜惜,何得以無益之費,耗民脂膏[12]?"言已,曳神于地,答之二十。從此習俗頓革。公清正無私, 惟少年好戲。居年餘,偶于廨中梯檐探雀鷇[13],失足而堕,折股,尋卒。人 聞城隍祠中,公大聲喧怒,似與神争,數日不止。吳人不忘公德,群集祝而 解之,别建一祠詞公,聲乃息。祠亦以城隍名,春秋祀之,較故神尤著。吳 至今有二城隍雲。

注釋

[1] 吳令:吳縣縣令。吳縣,即今江蘇省蘇州市。

[2] 剛介有聲:剛直耿介有政聲。

[3]城隍之神:守護城池之神。詳見《考城隍》注。

[4] 木肖之,用木頭雕刻成它的肖像。

[5] 衣以錦,藏機如生: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作"錦藏機如生"。

[6] 幢:古時直幅之旗,多用于儀仗。

[7] 鹵簿:官員儀仗。詳前《陸判》注。

[8] 森森部列:密密地分布排 列。森森,繁密貌。

[9] 阗阗咽咽(yuān yuān 冤冤):調鼓樂聲。《詩·小雅·采"芑》:"振旅阗阗。"朱熹注:"阗阗,亦鼓聲也。"《詩·魯頌·有》:"鼓咽 咽。"

[10]相屬(zhǔ主):相連。

[11]冥頑:愚鈍無知。

[12]民脂膏:民脂民膏,喻指人民的财物。

[13]雀鷇 (kòu 扣,又讀 gòu 夠):幼雀。鷇,待母鳥哺良伯雛鳥。

譯文

吳縣有位縣令,忘了他叫什麼名字,為人剛毅梗直。吳縣民俗最敬重城隍神,當地人用木頭雕成神像,再披上錦制衣服,把神像打扮得栩栩如生。每到城隍神的誕辰,居民們都要斂資做神會,用華麗的車子拉着神像,在大街遊行;打着五顔六色的旗幟和各種各樣的儀仗,排着整整齊齊的隊伍,一路吹吹打打,嗚嗚哇哇,跟着看熱鬧盼人擠滿了大街小巷。時間長了,做神會成了風俗習慣,每年都不敢稍有懈怠。

有一次,這位縣令外出,正好碰上做神會。便命遊行的隊伍停下,詢問究竟,人們告訴了他。縣令又得知做神會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不禁大怒,指着神像斥責說:"你是主管一個縣的城隍神,如果冥頑不靈,就是糊塗昏庸的鬼,不值得人們供奉你;如你有靈,就應該知道愛惜民力,怎麼拿這些無益的花費,來耗費民脂民膏呢!"罵完,命人把神像拉倒在地,打了二十闆子。從此才破除了這個舊習。

縣令為官清正無私,隻是年紀輕輕,很貪玩。一年多後,有一次他偶然在官衙中上梯子掏屋檐下的鳥窩,失足掉了下來,摔斷了大腿,不久就死了。人們聽到城隍廟中傳出縣令憤怒的吵嚷聲,似乎在和城隍神争執,連續幾天也沒停止。吳縣的人不忘記縣令的恩德,聚集到城隍廟裡為他們調解。又另建了一個祠堂,供奉縣令,争執聲才消失了。縣令的祠堂也稱城隍廟,春秋按時祭祀,較原來的城隍神更加靈驗。吳縣至今還有兩個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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